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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四
索 引 号:014109779/2011-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4期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11-05-10 公开日期:2011-05-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创建简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四
第4期

  

我局召开全市书刊、音像、印刷行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

 

    出版物市场是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我局于428召开了全市书刊、音像、印刷出版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部署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局党委书记黄欣、副局长石小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城区书报刊、音像经营户和出版物印刷企业负责人共700多人参加了会议。

    目前全市共拥有图书发行单位961家、音像制品发行单位439家、各类印刷企业1059家,在这次创建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会议强调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内涵和重要性,肯定了近几年所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要求各经营业主必须做到不经营违禁出版物、不经营非法出版物、不超范围经营、不开展不正当竞争、不违法转让印刷业务、不非法承印出版物。

    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会长李志明、音像行业协会会长张毅、印刷行业协会副会长顾东英向全体业主发出了倡议,表示要顾全大局、依法经营,守住阵地,确保在文明城市检查验收中不失分,不扣分。

黄欣对全体业主提出了必须做、应该做、我要做、怎么做的工作要求。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座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整体水平的最高荣誉,周边几个城市都是全国文明城市,常州却不是,这与常州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不相符。一个企业通过建章立制可以不断发展,一个城市通过创建,文明程度就可以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的同时,也促进企业也不断壮大,创建文明城市既规范我们的行为,又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壮大提供有效保障。要落实责任,查漏补缺,从我做起,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去影响周围的每一个人,共同为常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做一个自尊、自信、自爱、自豪的常州人。

    会上,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从行政执法的角度作了案例分析。新闻出版管理处负责人就规范经营作了指导。(新闻出版处)

 

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二阶段推进会

 

    428,我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二阶段推进会。局创建办主任、党委副书记鱼国平通报了全系统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第二阶段创建工作。局党委书记黄欣要求各责任部门根据实际对照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狠抓创建措施落实,抓实推进创建工作。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基层各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办公室)

 

局创建办开展创建测评材料报送专题培训

 

    为充分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提高材料的收集质量和效率,428,我局在行政中心嘉禾厅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报送专题培训。局创建办全体成员、机关处室负责人、基层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测评材料的收集整理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单位创建进程和成果的全面反映。培训班就材料的报送要求、格式和具体任务等进行逐一说明,要求各责任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对照局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逐项收集整理,确保整理收集上报材料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工会)

 

我局举办书刊、音像、电子出版物

经营单位法规培训班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5912日,我局举办四期书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法规培训班,对全市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这期培训班重点学习了《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进行了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许可证年检的依据,进一步引导经营业主文明经商、诚信经营。(新闻出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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