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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1年常州市卫生局重点工作安排
索 引 号:014109760/2010-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0-12-15 公开日期:2010-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1年常州市卫生局重点工作安排作出了说明
2011年常州市卫生局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工作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卫生惠民提升工程的第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卫生惠民工程,加快实施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强化行风建设,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卫生事业各项任务

(一)深入推进医改进程

根据我市深化医改实施意见精神和省政府、省卫生厅医改目标责任书要求,集中精力抓好关键措施落实,全力以赴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升疾病防控能力,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一是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常住人口人均农村不低于20元,城市不低于25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9大类22项服务项目开展率100%,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健康档案建档率老年人城市达90%、农村达60%,全人群城市达50%、农村达3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90%,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登记率达70%、管理率100%二是有效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补服叶酸、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孕产妇、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9%100%;孕妇免费补服叶酸率,孕产妇、婚检对象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80%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率任务完成率100%,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有效控制。武进区完成2.85万农村妇女的两癌筛查任务。三是着力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优生优育惠民工程和母子幸福工程,加强母婴保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儿童和孕产妇建卡率达95%。全面实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无害化户厕率达96.5,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100%。创建国家卫生镇2个。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现代化。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努力完善社区卫生运行机制,着力引导广大市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从基础层面上逐步化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健全服务网络。按照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的原则,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构建新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100%达到省定标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资格合格率达到100%强化人员培训。采取培养、资助、轮训、提升、下派等综合措施,加强基层卫技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法律和专业素质。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安排4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05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经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师。改革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团队服务和责任医生制度,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连续服务、上门服务,开展不间断健康管理。依托社区卫生信息系统,二级以上医院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快速有效实行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实行“十统一”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机构标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服务模式、统一药品购销、统一财务核算、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居民在社区就诊比例达到5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广覆盖。多年的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缓解看病就医问题的有效手段。2011年,要在稳定参保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提高筹资标准,扩大基金总量,提高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与受益程度。一是提高筹资水平。建立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1年新农合参保率继续保持100%,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80元。二是规范基金管理。进一步科学优化分配方式,合理控制结余水平,使基金运行效益最大化。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之内,住院费用政策补偿比达到60%,实际补偿比达到4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三是推进改革试点。积极开展新农合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总额预付、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综合付费方式,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加快推进新农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全面实行即时结报。进一步改革完善监测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

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可持续。在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药物的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体系以及财政补偿机制,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各地要根据我市《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药品使用管理。严格基本药物的配备,根据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在省公布的中标产品中,选择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使用其他药品;严格基本药物的使用,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引导参保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严格基本药物的监管,根据国家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真正使基本药物成为医疗机构愿意配,医务人员愿意开,就诊人员愿意用,患者看病就医的首选药物。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根据省、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精神,以“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逐步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要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建立 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根据《常州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助办法》,落实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在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对核定的经常性收支差额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出实效。根据省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补偿、监管等机制,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体地位,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一是加强基础建设。根据城区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方案,加快推进基础建设工程,提升区域医疗水平。市一院综合病房大楼完成土建正负零;市二院(阳湖医院)一期工程、市儿童医院病房楼竣工投入使用;市中医院原病房大楼改扩建工程完成20%;市三院完成院区改造;市四院(新北医院)一期工程完成内装饰80%;市七院门急诊病房大楼完成外装饰;卫校实训楼竣工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二期工程,整合区域内信息资源,实现预约门诊、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健康建档、疾病干预、决策支持信息化。二是积极试点探索。市三院完成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核定工作,明确公共卫生编制数,根据政府批准的医院规模和编制,合理确定用人数量,建立按事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各公立医院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降低医疗费用,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加强对公立大型医院在公共服务职能、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安全、经济运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社会各方参与的公立医院服务和运行监督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益性质。落实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制度,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市级医院下派180名医生支援基层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引导和扶持民间资本举办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

(二)着力提升内涵能力

以管理、质量、技术、服务、环境、设施等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内涵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

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强化预警预测,充实应急物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血液安全保障,大力开展乡镇个人自愿献血活动,加快“三转移一延伸”步伐,保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个人自愿献血率100%、成分输血全省领先地位。完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急救质量管理,统一120调度指挥、统一急救人员培训、统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抢救成功率。

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大力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实施率动态巩固率100%;城区餐饮单位实施率100%,乡镇餐饮单位实施率80%以上;A级信誉度餐饮单位新增50家以上。加强职业危害企业职工的健康监护,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重点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加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监督力度,启用全国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建立本地区医疗机构数据库,适时开通医疗机构执业注册信息查询服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格机构、人员、设备和临床技术准入及手术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

提升医院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患者安全目标,继续开展核心制度督查和情况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扩大试点病种,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市级医院全部使用省卫生厅统一、规范的电子病历,积极探索实施按病种付费制度。加强专科诊疗中心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年内建成3个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5个临床专科质控中心。建立二级以上医院科主任岗位培训制度。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创建10个市级示范病区。积极推行全日制专家门诊、出院患者无假日结算、“床旁结算以及社区预约、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病医师预约等服务举措。加强医患沟通,落行“首诉负责制”,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升科研教学能力。加大外联内提力度,进一步提高和拓展科研项目的研究层次和渠道,力争获省级以上科研立项8项,市级以上和局重大科研立项50项,争取外援科研经费500万,获省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20项,省级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0项。推进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各学科年度考核成绩同比递增5%以上。组织180名医师进行社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学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100%。全面完成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第三学年的教学工作,毕业率达90%以上。

提升中医工作能力。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突出中医特色,强化内涵建设。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力争2个专科通过国家局评审验收,3个专科通过省级验收,新增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深入开展中医“青苗培养工程”,做好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全国和省级中医临床研修人才以及省农村中医优秀临床人才的培养。加强基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30%以上。

(三)不断强化行风建设

采取教育引导、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等综合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卫生形象,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医院文化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化“廉政文化进医院”和“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的总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务人员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的理想宗旨、职业道德、法制纪律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从医、诚信服务的理念,树立卫生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风范和人文素质。

规范服务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落实各项控费措施,健全和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严肃查处大处方、滥开药以及违规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等违规违纪行为,各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低于省定标准。进一步缩短住院病人平均住院日和术前住院日,人均门诊、住院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同期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增幅。

强化监督考核。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将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的明查暗访和奖惩力度,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行政机关、单位内部、社会舆论等综合监督机制和体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医疗单位要相应建立健全督察机制、主动回访机制,由相关部门主动采取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回访等措施,及时获得服务对象的情况反馈,了解本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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