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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常州站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0-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中〔2010〕272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0-09-09 公开日期:2010-09-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9月26、27日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常州站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卫中〔2010〕272号

各辖市、区卫生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综〔2010〕43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我局制定了《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常州站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的相关活动。

    附件:1.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常州站活动实施方案

    2.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3.活动计划表

    4.活动总结表             

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1:

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常州站活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展示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和良好的疗效,引领大众走进中医药、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支持中医药,为广大群众提供正确、科学、安全的中医药知识,省中医药局近日把2010年9月26日-9月30日定为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市卫生局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详见附件2)要求,现制定本市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10年9月26日-9月27日。

    三、主办机构

    常州市卫生局,各辖市、区卫生局。

    四、参加单位

    组织、动员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学术团体等单位积极参加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的意见,宣传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

    (二)紧紧抓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突出宣传中医药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中医药预防为主的治病理念,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让群众充分享有中医药发展的成果。

    (三)积极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文化价值、历史贡献,深刻揭示中医药的文化内涵,广泛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

    (四)大力宣传中医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推广适合基层使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六、工作安排

    (一)9月26日,为中医义诊日。市卫生局将在常州人民公园中心广场举办中医义诊活动,同时进行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和成果展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局属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市中医药学术团体根据市卫生局中医义诊人员名额分配表(另行发放)选派中医义诊人员,并将中医义诊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处。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组织本地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中医药学术团体的中医人员进行义诊。

    (二)9月27日,全市开展为期一天的中医药宣传活动。市卫生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分别在城区举办二场中医药健康讲座,由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负责宣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辖市、区卫生局均要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日活动,于9月17日前上报活动计划表(详见附件3)。

    活动当天,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均要利用医院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或拉横幅等形式宣传活动口号。

    (三)10月10日前,各辖市、区卫生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活动总结表(详见附件4),上报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处。

    七、活动形式

    各地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特色,自行拟定活动主题和内容。通过举办展览展示、健康讲座、文艺表演、技能培训、义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创新活动形式,突出中医特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中医药宣传活动。

    八、活动口号

    中医药需要社会支持,社会需要中医药服务

    中医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发展中医,利国利民

    传播优秀文化,构建和谐社会

    传播中医文化,打造健康生活

    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推广中医养生,呵护百姓安康

    倡导健康方式,享受美好生活

    发展中医药,健康你我他

    您的健康,我的责任

    服务百姓健康,发展中医中药

    九、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发动,广泛动员中医药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骨干参与到活动中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切实把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

    (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在活动主题上更加凸显特色,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多彩,在形式上更加活泼生动,在宣传手段上不断创新。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作为本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本次宣传周活动名称使用要求统一、规范。市活动名称为: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常州站活动。各辖市、区活动名称为: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常州××站活动。各地、各单位在活动中还可根据各自活动的内容另行制作反映活动主题的标语或横幅(可参考活动口号中的有关内容)。

    (四)各地各单位要利用本次宣传周活动的契机,对中医药科普宣传日常工作加以整合、优化,发挥长处,突出特色,将各自的特色优势在活动中集中展示。同时,注重加强本次活动与2009-2010年度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具体见常卫中〔2010〕262号文附件2)实施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在填报活动总结表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影像资料的摄录、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地卫生局和局属各有关医疗单位将活动照片连同总结表于10月10日前一并上报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处。

    (六)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效应。

    附件2:

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展示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和良好的疗效,引领大众走进中医药、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支持中医药,为广大群众提供正确、科学、安全的中医药知识,我局将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现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10年9月26日-9月30日。

    三、活动地点

    全省13个地市。

    四、主办机构

    江苏省中医药局、各市卫生局。

    五、参加单位

    组织、动员各级中医药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中医药学术团体、社团、中药企业等单位积极参加活动。

    六、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的意见》,宣传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

    (二)紧紧抓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突出宣传中医药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中医药预防为主的治病理念,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让群众充分享有中医药发展的成果。

    (三)积极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文化价值、历史贡献,深刻揭示中医药的文化内涵,广泛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

    (四)大力宣传中医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推广适合基层使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七、工作安排

    (一)8月31日前,各市积极谋划活动主题,认真填写活动计划表(附件3),报省中医药局批准后,开展活动筹备工作。

    (二)9月26日,在南京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幕式及大型中医药科普宣传系列活动。同时,9月26日为全省义诊日,全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均须举办为期一天的义诊活动。

    (三)9月26日-9月30日期间,各市开展为期一天的宣传活动,各市卫生局负责本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活动开展时间详见全省活动日程安排(附件2)。

    (四)10月15日前,各市、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活动总结表(附件4),上报省中医药局。

    八、活动形式

    各市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特色,自行拟定活动主题和内容。通过举办展览展示、健康讲座、文艺表演、技能培训、义诊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各地积极创新活动形式,突出中医特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中医药宣传活动。

    九、活动口号

    中医药需要社会支持,社会需要中医药服务

    中医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发展中医,利国利民

    传播优秀文化,构建和谐社会

    传播中医文化,打造健康生活

    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推广中医养生,呵护百姓安康

    倡导健康方式,享受美好生活

    发展中医药,健康你我他

    您的健康,我的责任

    服务百姓健康,发展中医中药

    十、活动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发动,广泛动员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企业等单位,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骨干参与到活动中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切实把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

    (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在活动主题上更加凸显特色,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多彩,在形式上更加活泼生动,在宣传手段上不断创新。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作为本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各市、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中的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活动计划表和活动总结表的填报工作,盖章后传真至我局。

    (四)本次宣传周活动名称使用要求统一、规范。省局活动及省直中医单位开展相关活动时,活动名称统一为: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各市活动名称为:中医中药中国行·江苏省文化科普宣传周××站活动。各市、各单位在活动中还可根据各自活动的内容另行制作反映活动主题的标语或横幅(可参考活动口号中的有关内容)。

    (五)各市、各单位要利用本次宣传周活动的契机,对中医药科普宣传日常工作加以整合、优化,发挥长处,突出特色,将各自的特色优势在活动中集中展示。同时,注重加强本次活动与2009-2010年度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具体见苏中医综〔2010〕20号文)实施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在填报活动总结表的基础上,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影像资料的摄录、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每个单位将5张活动照片连同总结表一并上报省中医药局。

    (七)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效应。我局将把各市、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中医药工作考评和重大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

全省活动日程安排 

日 期

单 位

9月26日

省中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省第二中医院、南京市

9月27日

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

9月28日

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

9月29日

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

9月30日

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附件3:

    活 动 计 划 表    

单   位

(公章)

活动时间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

活动形式


活动地点


活动简介:

备选活动一:

备选活动二:

    注:1、在“活动形式”栏中,请填写本单位开展活动的主要形式;

    2、在“活动简介”栏中,简介拟开展主要活动的主题、特色、规模、意义等;

    3、在“备选活动”栏中,请填写2个活动计划作为备选,如出现多家单位活动有重复时,以便及时调整活动内容,保证活动的多样性;

    4、义诊不得作为一项独立活动开展。

    附件4:

    活 动 总 结 表    

单   位

(公章)

活动组织方面

的做法及经验






活动特色或亮点




存在问题



惠及群众人数


发放宣传资料数


参与报道的新闻媒体名称、媒体报道数量(篇次)





影音资料收集情况

已上报( )    未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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