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短期 普通 常州市卫生局文件 常卫监控〔2010〕178号
关于开展全市快餐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常州市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市外送快餐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规范快餐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第十七届省运会期间我市快餐供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外送快餐和集体用餐配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的快餐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经营预分装外送快餐的单位、兼营外送快餐业务的餐饮单位和经营目的地分装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10年6月1至7月31日。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所有的快餐生产、经营单位均应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并纳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体系;对兼营外送快餐业务的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其许可项目和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重点检查其加工、配餐、送餐人员的健康证持证情况。 3.食品原料和食品包装材料采购索证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快餐经营单位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况。 4.建筑布局和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重点检查其建筑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运转是否正常,配餐间面积和冷冻、冷藏等卫生设施是否满足生产需要,特别是要评估其日最大供应能力,并了解其日最大销售量,防止超负荷经营现象发生。 5.餐饮食品加工环境及加工过程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其生产经营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其初加工、切配、烹调、配餐、食品贮存、餐具消毒等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留样制度是否执行等。根据《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各地要引导各快餐经营单位在外送快餐包装和集体用餐配送容器上标注加工日期、时间及保质期等内容。 6.快餐运输和分装过程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其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检查其是否具备足够的保温容器和运输工具。 各地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规范的要求,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作为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要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相关单位逐一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食物中毒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市卫生监督所在做好对市本级餐饮单位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各辖市、区工作的督促、指导。 请各地于2010年8月5日前,将 “全市快餐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表”(附件)及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汇总。联系人:张云娣,电话:86685637。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 食品安全 监督检查 通知 | 抄送: | 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所。 | 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 2010年5月31日印发 | | | |
共印21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