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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4年度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4109760/2008-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03-11-05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计划2004年工作
2004年度工作计划

2004年卫生局工作计划

 

2004我市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力争“两个率先”为动力,以基本实现卫生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步伐;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二件实事进程;坚持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医学科技进步;加强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卫生防病水平;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积极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抢抓新机遇,推进新跨越,为保障人民健康、力争“两个率先”作贡献。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加快推进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卫生行业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运用市场经济的方法和手段,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把深化改革作为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按照《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进一步打破所有制界限,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私营医疗机构的发展,积极稳妥地探索股份制办医新途径,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间的合理有序竞争,创造多形式多渠道办医的体制环境与政策环境,形成公有制医疗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市场。拟定民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规划内设置的医疗机构或拟改制的医疗机构,按规划进度定期进行公开招标,对外资、民资举办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二是积极适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医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通过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一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二要以较低的费用使人民群众获得较好的医疗服务;三要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们将主动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医保工作,强化成本核算,减少浪费,开源节流,切实提高社会效益和综合效益。同时要推进“三改并举”,继续加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力度,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覆盖面,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努力降低病人的医药费用。继续推行药品收支两条线制度,收交中的部分比例让利给老百姓。三是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是卫生系统内部改革的重点,十六大提出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四个尊重,提出了要以按劳分配为主,同时要承认资本、技术、管理作为分配的要素。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指出,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卫生部门将继续完善全员聘用制,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重点抓好分配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含量、承担风险、工作量大小等要素,制定符合各单位实际的多元化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分配注重向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倾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四是努力加强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医疗体系。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搞好环境卫生建设,树立全民卫生意识。健全卫生监管体系,保证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对照小康社会对卫生的要求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门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市的公共卫生系统在硬件、网络、队伍、信息等方面要完善的工作很多。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预警、信息反馈和处置等,建立一套完整的有前瞻性的运行机制和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系统、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建设完善城、乡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服务新体系,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杜绝重大公共卫生责任事故发生,严防传染疾病暴发流行。五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把学习和贯彻《决定》作为抓好农村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扎扎实实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要调整现有乡镇卫生院布局,严格控制规模,原则上每个乡镇要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其余卫生院要进行资源重组或改制,在改制过程中要规范资产评估、转让等操作程序,妥善安置人员,变现资金继续用于农村卫生投入。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搞活卫生院的多种运营形式,条件成熟的地方乡镇卫生院院长要实行公开招聘。要实行全员聘用制,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水平。同时,要大力实施新的农村初保十年规划,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覆盖面大、机制灵活、服务良好、素质较高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特大型城市需要,加快卫生发展

(二)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加快常州卫生事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加快常州卫生事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是适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特大城市宏伟目标的需要,也是常州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保持省内第一集团军地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需要。

一是认真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实现卫生现代化,规划要先行。要根据特大城市的要求,制定与常州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市民健康水平相适应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

二是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要在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实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填齐补缺。针对城区医疗机构密集、其他地区医疗机构相对较少的现状,在东、南、北三个方向加快建设现代化医疗机构,使我市卫生资源分布合理化。

三是加快医疗机构现代化建设。目前卫生系统正处于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医疗机构现代化建设是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的基础。要加快我市重点医疗机构标志性建筑的建设步伐,市一院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快包括卫校在内的总体规划。市一院门急诊大楼、市中医院的门诊病房综合楼和后勤药剂综合楼、市红十字医院的病房楼、血站和急救中心的业务楼、市儿童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全面开工;市妇幼保健院的病房楼峻工并投入使用。组织实施现代化医院创建工作,一院、二院、中医院要率先达到省现代化医院标准,综合实力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其他市级医院要保持全省先进地位。

(三)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二件实事进程

江苏省政府召开的为民办五件实事工作会议中,有两件必须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即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改水工作。目前,《常州市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关于在金坛、溧阳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拟就,明年将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坚持政府组织、集体扶持、个人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推进常州市以大额费用补偿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管理机构、筹资机制、筹资额度,管理模式,着力增强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农村改水任务,各辖市区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做好规划制定和任务落实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度。要大力实施常州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十年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评价体系,明年将以辖市区为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开。要根据《农村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按照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任务,明确各级农村卫生机构的职能,发挥各级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和特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质量。要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秩序。加强钟楼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争取年底前通过考核评估。继续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组织对第二批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卫生院及13个“乡镇卫生院特色中医专科”进行评审。组织召开农村改厕现场会,落实农村改厕普及镇任务,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改厕指标。

(四)坚持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加强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制定学科建设评估体系,按规定程序评审10个在学术、科研、医疗方面处于市内领先地位的重点学科。完成常州市重点医学实验室的阶段性评估,特别要加强对人才结构、科研水平、硬件设施等方面的考核。组织对条件成熟的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单位进行评审。加大“肝肾联合移植”、“人工助孕术”等临床医学重大技术项目攻关力度。各医院特别是专科医院,要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积极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争取有更多的市级重点专科进入新一轮省级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行列。市卫生局将对第二周期确认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评,促使其持续发展,并出台奖励和扶持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淘汰。修订和完善常州市卫生局医学新技术引进奖评审标准。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科技成果推广和适宜技术应用奖的评选,着力提升乡镇卫生院医学科技内涵。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学习班。检查历年计划课题的结题情况,督促科研课题按时、按质完成。加强重点医学人才的培养,确定第二周期“常州市卫生系统百名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落实培养措施。对照培养目标,对“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实施阶段评估考核。积极引进人才,组织市直单位参加人才“双选”洽谈会及2004年硕士以上毕业生专场“双选”会。下发《关于加快构建卫生人才高峰的实施意见》,完成卫生人才信息库构建方案中重点人才版块的信息收集、整理、入库工作。举办一期重点医学人才学习班,做好省卫生厅对“135”重点医学人才的中期评估、考核及“临床医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开班工作。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和资格认可性考试,年内要求在岗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达50%以上。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继续医学教育方案,加强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理论考核合格率达98%以上。举办检验、影像、药剂、护理管理等专业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对二级以上医院的新护士长进行护理管理培训,制定《常州市〈医院护理员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举办护理员培训班,实施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拓展护理领域,提高护理内涵和质量。印发《常州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师徒双方签订继承教学协议。

(五)加强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卫生防病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一法两纲,即母婴保健法,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妇女发展纲要为依据,以促进“母亲安全、儿童优先”发展为原则,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内涵建设和科学管理,强化妇幼卫生科技进步、人才培养和重点学(专)科建设,积极开展示范产科、爱婴医院的创建工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创等达标;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不断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三个死亡率,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为增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作贡献。认真贯彻省卫生厅《关于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文件精神,开展全市相关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继续做好职业卫生防病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做好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省级审定工作。完成2002年省血防重点工程验收及2003年省血防重点工程申报,继续做好全年血寄地防工作。

(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医疗卫生市场

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着力预防恶性中毒事件。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启动对管理相对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结合夏季卫生监督特点,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夏季卫生监督专项行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水平。做好“中小城市博览会”、“国庆”黄金旅游周等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病保障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突击检查活动,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常州市开展打“三假”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市公安、药监、农林等部门继续做好食品打假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连续取缔二次以上的无证非法行医行为、非法医疗美容、非法皮肤病性病机构、非法医疗广告等进行专项整治。严格贯彻《执业医师法》与《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设备、技术准入和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手术分级规范及医师执业注册有关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对所聘人员进行梳理,无执业资格的逐步予以调整,实现向规范化执业平稳过渡。

(七)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推进卫生行风建设

要根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主题,深化、细化活动内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地为民办实事;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活动,定期在常州卫生信息网站公布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坚持“两个务必”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当前形势,深化权力观教育,重点抓好艰苦奋斗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药品、试剂采购、医疗器械设备购置、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项目的《廉政合同》制度;在全系统开展窗口服务人员礼仪培训,并进行考核,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争取在行风万人评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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