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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04-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监控[2004]6号 发布机构:卫生局
生成日期:2004-01-07 公开日期:2008-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从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具体措施等几方面对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分级管理工作作出要求
关于在全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常卫监控[2004]6号

 

 

常卫监控[2004]06号

 

 

关于在全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

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242号]精神和省卫生厅的工作要求,我市将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当前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和评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力度的具体体现,是考核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是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措施。为此,市卫生局成立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全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组长:虞国良

副组长:薛小进、金伯坤

  员:郝东平、何建平、吕旭峰、朱可菲、陈亚瑜、

朱蓉兰、陈旦纠、钟彬彬、郭剑涛、史宙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常州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吕旭峰同志兼任。

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依据《常州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强化培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为宣传,使食品行业业主、消费者都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自觉承担各自在保证食品卫生中的责任,并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推动,为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员专项培训,对全市第一批A级信誉度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开展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监督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的培训工作,使其充分掌握量化分级标准以及实施步骤、方法和程序,充分调动业主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以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和诚信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有益尝试,是一种工作模式的变革和创新。本着突出重点、统一标准、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2004年,我市将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工作在2004年7月1日前完成,餐饮业的量化分级工作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同时启动单位集体食堂、外送盒饭、桶装饮用水、卤菜等行业的相关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向其它食品行业推开,确保实现卫生部提出的2006年年底前在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

四、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根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切实使我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质量,现将市、辖市、区量化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为: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食品卫生A级信誉度单位和市本级B、C、D三个信誉度等级单位的核定、信息的社会发布和信息的标识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开展量化分级工作,组织开展抽查,定期发布工作情况通报。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管辖单位中申报A级信誉度的单位进行初审工作,负责本级B、C、D三个信誉度等级单位的核定、信息的社会发布和信息的标识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强化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良好的运行机制,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卫生许可、分类监督和量化分级信息的标识管理工作。

附件:常州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二○○四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卫生监督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                        

        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卫生防疫站)。               

  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4年1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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