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委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2012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任务,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争创国家综合改革示范市为目标,向上攀登走前列,向下扎根不懈怠,着力实施人口家庭幸福工程、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工程、人口信息化金人工程、队伍素质提升工程。2012年,确保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8%以上,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覆盖率达5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深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水平,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一、创新人口管理体制机制,深化综合改革
强化综合协调治理机制。召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举办辖市、区党政分管领导高级研修班和镇(街道)分管领导培训班,增强各级干部的国策意识。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等专项督查,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确保人口计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下发《关于“十二五”期间市对辖市、区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合理分解、细化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制定2012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加强对基层的督查、考核力度。深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进一步挖掘特色工作,加强特色品牌的提炼宣传,形成品牌影响,积极开展综合改革示范市和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
强化调查研究。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人口发展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证研究,逐步建立人口研究协作、管理与应用机制,形成分管领导负责、业务处室落实、辖市(区)参与、相关大专院校对接的研究格局。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开展全市调研成果评选,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
二、浓厚宣教氛围,创新人口文化建设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将婚育新风全方位、多渠道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效应,组织实施“9.25人口家庭文化宣传月”活动,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人口文化进家庭、青春健康进校园、人口理论进党校。
加强人口家庭文化建设。围绕“幸福家庭建设”,努力把人口家庭文化渗透到美化环境建设、居民日常生活之中,继续办好《幸福家庭365》频道,邀请专家走上《龙城讲坛》宣讲“人口家庭健康促进”,撰写和出版《幸福家庭ABC》科普书籍,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人口家庭文化的需求。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以创建“幸福家园示范村(居)”和“幸福家庭示范户”活动为抓手,召开人口文化基地提质工程推进会。年内打造5个市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每个辖市、区打造2-3个人口文化示范基地,表彰80个“幸福家园示范村(居)”、1000户“幸福家庭示范户”,以点带面,在全市形成更多的新家园、新家庭示范群体,使创建成效惠及广大群众。
三、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完善利导机制
严格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提高人口计生执法水平。加强全市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12356”阳光计生热线等群众维权窗口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争取将人口计生国策教育列入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重要内容,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研究,加强人口计生法规和生育政策的研究。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力度,加强对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规范、管理和督查。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行动,全面实现诚信阳光计生县(区)全覆盖目标,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和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全系统“六五”普法活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力做好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按要求制定、公布、上报、评估和清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
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全面实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办法,研究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推进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养老帮扶行动。规范各级计划生育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拓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渠道。
深化“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继续深化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动态考核,按照“六普”数据,对性别比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重点管理。完善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加强与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协作,继续对医疗卫生机构、药械市场进行监管督查;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肃查处并曝光“两非”典型案件,在全市形成持续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舆论宣传倡导,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人口家庭幸福工程”,拓展人口家庭公共服务职能
实施人口家庭幸福工程。出台《人口家庭幸福工程实施意见》,开展“幸福优孕、健康宝贝、阳光花季、金色年华、真情关爱、生育关怀”六大行动,在完善世代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综合服务职能的基础上,向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不断深化“333”服务模式,从关注民生着手,拓展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水平。2012年,全市50%的辖市、区世代服务机构要按照省标准打造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争创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1-2个省级老年健康示范基地。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抓好婚育“一站式”服务,优化服务流程,赠送优生优育大礼包,把好优生优育第一道关口。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开展优生优育动漫宣传、专家面对面咨询和进社区活动,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服务。作为国家和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80%和60%的要求完成任务,全年完成6000对的待孕夫妇健康检查工作。
促进生殖健康。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的标准化工作,指导群众自主、知情、负责任地选择避孕节育方法,提高免费避孕节育手术报销标准。开展规范化的随访服务,建立随访服务与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结合环、孕情监测开展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特困家庭妇女病普查及无业、失业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药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社会化、多元化发放体系,实现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目标。
五、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工程”,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深化“六联”工作模式。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继续推广“阵地联建、管理联动、信息联通、服务联享、知识联普、民生联帮”六联工作模式,做好全市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落实“六免两优惠”政策,推进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继续开展“双建活动”,开展“关爱新市民服务‘一核八园’”主题活动,为2万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
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建设。推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新型经济组织、非公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成立10个流动人口“计生协+党支部”会员单位,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水平,全市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覆盖率达85%以上。依托优质服务体系,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加快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子系统的培训和督导,提高网络化协作水平,确保网络通报反馈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落实《关于进一步协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实现社会化采集,确保“常州市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流动人口信息的实时采集、录入,集中开展全市流动人口信息和流动人口出生信息清理核查活动,继续表彰“百佳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员”。做好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加大区域协作和双向考核力度。
六、实施人口信息化“金人工程”,推进数字人口建设
提高信息库数据质量。完善信息变更及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及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组建由辖市、区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信息质量管理小组,开展数据库质量测评与通报。提高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的入库率,实现人口信息的全覆盖;提高身份证的完整率、主要项目的完整率、逻辑关系的准确率。深入做好结婚信息、出生信息的核查工作,大力提高出生信息的准确率和及时率。组织开展“统计质量信得过”示范创建活动,评比表彰镇、村级人口计生阳光统计之星。
推进信息平台整合拓展。根据业务需求和基层现状,在全面推进省综合信息平台升级版应用的同时,改造常州全员人口平台。通过统筹开发、系统重构,进一步整合常州市人口计生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拓展完善全员人口平台功能。深化生育服务联系单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系统的应用,开发照顾再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公共服务查询等应用模块,实现常州全员人口平台与省综合信息平台的融合贯通。完善信息安全体系、信息运维体系、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深度挖掘人口库、流动人口库和育龄妇女库数据信息,为加强人口宏观调控与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互通,明确不同层级对部门共享信息的收集、流转、核对职责和流程,探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做好国家“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县级服务机构数字站建设,深化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应用,完善实体机构与虚拟网络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加强村、社区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力争年底实现村、社区信息网络应用全覆盖。
七、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巩固基层基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深化省委“5+1”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站(所)的力度,在基层站所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人口家庭幸福工程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制定《常州市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意见》、《常州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评估标准》,争创省市级“阳光计生示范单位”,评选首批市级“阳光计生”示范单位。以“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推进“阳光计生”,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和育龄群众“双评活动”、“ 行风监督员评计生”、计生系统“下评上”等活动,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以辖市、区为主体,全面培训村(居)计生专干,着力提高队伍素质;继续抓好“一证三师”和育婴师培训,积极参加省新增国家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师、家庭计划指导师两个系统的培训考试;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为契机,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全面贯彻市委《关于实施党建工作,服务“两个率先”走在前工程的意见》,切实做到向上攀登走前列、创先争优走前列、队伍建设走前列。以“窗口服务单位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世代服务窗口”、“便民维权窗口”、“生育关怀窗口”和“争做国策服务标兵”为内容,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三争创一争当”评比表彰活动。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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