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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41/2011-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口计生委〔2011〕50号 发布机构:市人口计生委
生成日期:2011-10-25 公开日期:2011-10-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人口计生委〔2011〕50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

“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请各辖市区将具体实施方案于2011年1110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鞠巧珍   051985682618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

“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办〔2011〕3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纠办〔2011〕2号)精神,落实“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现就结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行风、作风建设为内容,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积极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民主评议,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基层站所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基层站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塑造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窗口单位新形象,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评议和争创活动,促使人口计生干部形成坚持为民服务导向,确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能力、创建特色品牌”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先进形象,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争创一批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新变化和新面貌,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推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三、评议暨创建活动对象

  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各级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包括政策法规、流动人口、科技服务、宣传倡导、纪检监察、信访等服务管理工作,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系统内单位。

  四、评议暨创建活动内容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明确争创主题,紧密结合工作职能,以热心服务人民群众为重点,以改进工作作风为关键,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结合全系统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整合资源、丰富内涵、创新方式、增强实效。

  (一)规范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围绕更好、更多、更快地满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服务职能和岗位特点,制定和细化窗口单位《文明服务规范》。通过网站、公示栏、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推行党员挂牌上岗,亮牌服务;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亮明岗位责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推行公开服务事项、公示服务标准;发布工作信息、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制度和办理情况,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培训,提升素质能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机关”为主题,结合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加强群众观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性修养、思想作风建设。立足岗位开展党员承诺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热情,着力打牢爱岗敬业思想基础。积极抓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及“道德讲堂”、“书香工程”和 “三走进三服务”等工作,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大力推进“强基提质”工程。继续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结构优化的人口计生队伍,促进全系统队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三)开展竞赛,打造服务品牌。以“世代服务 幸福家庭”为主题,在全系统广泛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群众满意站所示范点”等争创活动,引导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行政机关、各级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窗口单位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标准化为载体、以服务人性化为目标,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宣传倡导、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奖励扶助、老龄服务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机关党总支提倡把服务理念引入党建工作,即:党总支服务党支部,支部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一核八园”等,为服务民生、服务企业、服务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改进政风行风,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服务不到位现象。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打造“世代服务”、“阳光计生”、“一站式服务”、“12356服务热线”等服务品牌,推动服务创新。

  (四)组织评议,树立服务典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倡导的“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人口计生系统下评上”、“行风监督员评计生”和“当地政府政风行风评议”等社会评议活动,对市、辖市区、乡(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服务)机构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以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形式,分别按“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五类,对委机关各处室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廉洁履职等方面组织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争创活动的成效。

  (五)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完善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研究整改措施,督促各业务处室抓好整改。同时及时向委行风监督员、基层人口计生部门、服务对象通报活动情况,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评议暨创建活动时间和步骤

  各辖市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评议和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1年10月—11月)。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争创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争创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推进会,引导全体人员,特别是广大党员清楚本次活动的目的、任务和要求,牢固树立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落到实处。

  (二)集中推进(2011年12月—20123月)。结合实际制定具有人口计生系统特色的活动方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不断创新活动方式。要排查问题,寻找差距,结合“五带头”承诺主题活动,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政策服务、技术服务等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服务窗口联系点制度,明确创建示范点和重点整改单位,及时开展点评,总结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做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

  (三)评议表扬(2012年4月—9月)。要把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与系统内开展的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助推评议暨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各辖市区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解决群众评议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改进服务工作,打造服务品牌。同时推荐评选一批优质服务示范窗口、依法行政示范窗口、生育关怀示范窗口,进行表扬。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市人口计生委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进行集中表扬,并择优向省推荐先进典型,树立标杆,推动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评议暨创建活动工作要求

  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成立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周广菊同志为组长,邵建明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虞晓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鞠巧珍同志为副主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服务窗口联系点,要及时开展点评,总结点上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努力把争创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突出党群共建。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广泛参与争创活动。各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主动对接,推动党内争创活动与群团争创活动融为一体、互相促进,形成党群互动、协力推进的生动局面。

  (三)发挥示范作用。要及时总结争创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运用《常州人口》、《常州人口网》、报刊、以及宣传栏、信息简报等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做法、成效和人口计生战线上的先进人物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以争创活动的成效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注重工作实效。创建是基础,评选是手段,服务是前提,群众满意是根本。评议暨创建活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切实把评议暨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结合起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围绕服务民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发展,着力做好本职工作。

  (五)注重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评议暨争创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不定期对争创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全面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一线督导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整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把活动成效体现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体现在干部作风转变和素质提高上,推动评议基层站所暨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人口计生委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开展评议和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将以信息简报的形式通报全市。

主题词:民主评议暨争创基层站所窗口服务单位通知

抄送: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纠风办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10月25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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