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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41/2009-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口计生委〔2009〕36号 发布机构:计生委
生成日期:2009-04-20 公开日期:2009-04-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强调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构建保障机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人口计生委〔2009〕36号
 

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妇联、计生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精神,大力推进我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普及科学的育婴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式,促03岁婴幼儿健康成长,全面提高人口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中央《决定》指出: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学前教育是独生子女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学前教育的起点和开端,是提高人口素质,实施人才兴国战略基础性工程近年来,我市各地认真贯彻全市早期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借鉴钟楼、天宁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的早教模式和成功经验,强化政府引导,幼教先行,社区体验,提高了群众对于早教科学知识的知晓率,营造了科学育儿的良好社会氛围。但是,总体来看,我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早期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分散,早教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致使教育培训缺乏科学性,管理服务缺乏制约性;早教民营机构出现贵族化的倾向;各辖市、区之间早教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早教还是空白点,我市人口早期教育的整体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等等。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加强优生优育,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是广大家庭的共同愿望,特别是对03岁普及婴幼儿的科学育儿知识已成为家庭的迫切需求。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重视学前教育”的新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早期教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群众需求、实现早期教育公平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精心规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加强部门联合,共同构建覆盖全社会、适应多层次需求的现代人口早期教育服务品牌。

二、明确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以0-3岁儿童发展特点和规律为依据,建立健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性发展培养机制,全面提高婴幼儿的早期生存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满足和服务于广大家庭的需要,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原则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是一项多学科融合、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对于每一个婴幼儿的个体身心健康、行为习惯、智力开发、人格形成乃至今后成才都会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要遵循婴幼儿身心发育的客观规律,强调能力发展和素质提升,按照《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由经过培训的具有专业素养的职业化队伍提供规范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坚持公平性原则人口早期教育属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发展权利问题,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需求,反映了人类分享公共教育的源头应该从0岁开始的社会理念。人口早期教育是解决教育公平性、发展权利公平性的出发点,面向所有婴幼儿,让他们都能从头开始、从自己的起点出发,拥有均等的塑造人生的权利。

——坚持公益性原则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是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的重点之一。必须坚持公益为主,促进与公共利益相协调的政策导向,要通过支持教材开发、开展职业培训、培育试点示范、营造教育环境以及对弱势群体家庭子女开通人口早期教育绿色通道等方式,使政府公共财政的公益性投入覆盖更加全面。

(三)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基本建立以婴幼儿科学发展理论为依据,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为对象,以改善婴幼儿的生存环境(养育环境和教育环境)为途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早期教育服务和独生子女培养模式。城区科学育儿知识100%进家庭,依托亲子流动活动教室,亲子体验100%进社区,农村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达50%以上,显著提高我市婴幼儿的综合素质,满足社会和家庭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逐步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与指导体系。

(四)主要任务

1、加强宣传服务,营造人口早期教育的社会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力争做到普及早教全民化,提高全社会对早期教育的认知度,使媒体成为传播人口早期教育先进理念、方法、技巧的前沿阵地和有效平台;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教育、妇联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利用会员之家、家长学校等宣传服务阵地,传播人口早期教育知识,制作发放各类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宣传品,举办各种形式的公益性宣传讲座等活动,开通人口早期教育绿色服务通道,为城区当年发生的孕育家庭赠送早教点播卡,免费开通半年《早期教育》、《孕育指南》、《玩具益智》和《亲亲宝贝》四套早教数字频道。积极利用全市人口早期教育服务网络的平台,逐步形成“孕前培训、孕期保健、缺陷干预、产后访视、早期教育”完整的全程指导服务链,不断提高广大计生家庭科学育儿的意识和能力,使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唤起群众对人口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人口早期教育社会氛围。

2、加强阵地建设,推进人口早期教育工作进程

注重整合资源,及时总结推广钟楼、天宁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试点经验,依托幼儿园、亲子园等专业机构和民营机构,完善计生“世代服务”体系,建立适应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需要的服务阵地,到“十一五”期末,在全市建立10个“常州市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基地”、 20个“街道(镇)人口早期教育指导站”、50个“社区(村)人口早期教育指导点”,合理设计阵地的内外环境,规范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建立以市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为龙头,以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基地为支撑,以人口早期教育指导站(点)为依托,融宣传、教育、服务为一体,面向家庭辐射的多元化早期教育指导和管理模式。

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早期教育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早教中心、亲子园等,规范早教收费标准,满足社会对早期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积极探索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基础的家园、社区互动机制,开500个社区(村)早教流动课堂,整合社会资源,专家指导,保证社区教学设备的质量和安全,为03岁的婴幼儿实施个性化指导和人口早期教育服务,形成家庭、社区、早教基地“三位一体”的工作运作机制,使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3、加强培训,提升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指导水平

要切实加强03岁早期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的自身建设,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发展观,创新人口早期教育的发展策略。着力提高03岁婴幼儿早教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人员都要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逐步实行育婴师持证上岗。加强基层早教工作人员和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的培训,掌握早期教育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科学规范地为需求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要以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为指导,充分发挥市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整合教育、社会、民间早教资源,积极探索建立一支面向社区、深入家庭开展科学育儿的专(兼)职师资、志愿者及研究人员队伍,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示范、咨询和课题研究活动,提供针对性的人口早期教育方案,促进各类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基地、指导站(点)工作的开展,推进我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规范发展。

三、构建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领导推动我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网络的优势,协调教育、卫生、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群众受益”的人口早期教育新机制,现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人口和计生委: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全面负责我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措施落实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搭建各级人口早期教育服务阵地,制定全市人口早期教育阵地建设标准,定期召开人口早期教育联席会议,共同指导、督查全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人口早期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经验,大力推进全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

教育部门: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把人口早期教育纳入学前事业发展规划之中,加强人口早期教育阵地建设,对幼儿园、亲子园、早教阵地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对托儿所、亲子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对托儿所、亲子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培养和培训托儿所、亲子园(所)长、教师,建立园(所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做好人口早期教育及其家长接受早教指导的建档工作

卫生部门: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与指导,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儿童早期发展的服务模式,负责对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进行儿童卫生保健、饮食营养、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培训,对婴幼儿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智能测试和跟踪生长发育等系统化保健服务,为全市人口早期教育的实施提供基础性信息和技术性支撑。

民政部门: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范畴,配合人口计生委研究出台社区开展人口早期教育的相关政策,真正形成以家庭、社区、早教基地为主阵地的完善的早期教育服务体系,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和家庭的和谐幸福。

妇联:积极推动《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儿童权益相关法律的实施,结合服务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母亲在孩子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利用家长学校,对广大婴幼儿母亲开展人口早期教育的技能培训、科普讲座,努力提高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的科学育儿能力。

计生协会: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健全、人才众多、便于组织和发动群众等优势,组织广大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村、企业开展人口早期教育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挥群众团体民主监督的作用,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政府行为,促进人口早教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利用协会联系广泛的优势,促进人口早教工作的内外交流。

各辖(市)、区要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推动我市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人口早期教育纳入公益性社会服务政策的优先投入体系,建立公共财政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为人口早期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把我市人口早期教育打造成政府惠民工程。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 州 市 卫 生 局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常 州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常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口  早期教育  实施意见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9年4月20印发

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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