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2005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争创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市(区)的决战之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争创省“十五”计划生育示范市(区)为动力,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改革,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今年全市人口出生率6.5‰,自然增长率0.5‰,计划生育率达98.5%。
一、认真谋划,突出重点,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创新得到新发展
1、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总结2004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通报200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情况,与市相关部门签订了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2005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精心部署。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并以此为契机,明确新的职能,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协调。调整完善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新增加了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科协、常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编制了全市“十一五”人口发展与布局专项规划,作为全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规划之一。研究制定了《常州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构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全局,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抓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认真贯彻《常州市关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04]128号)文件精神,努力探索提高人口出生素质的有效机制,降低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市人口计生委与有关专家合作,编写了《大众优生优育指南》一书,进一步宣传优生优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优生优育遗传知识、落实优生优育措施,提高广大群众实行优生优育的自觉性。启动孕前优生筛查服务,下发了《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筛查服务的通知》,并从事业经费中挤出40万元用于孕前优生筛查服务工作。设计制作了宣传婚检专题的展板、宣传折页、服务告知名片。策划拍摄了《尊重生命尊重爱——倡导婚前医学检查》专题片。开展了“尊重生命关爱健康”倡导婚前医学检查为主题的咨询活动。对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夫妇发放《致新婚夫妇的公开信》,使他们明白了解开展孕前优生筛查的重要意义及注意事项。目前,优生筛查“直通车”已为210对新婚夫妇提供了优生筛查服务。
3、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照国家、省关于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精神,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对我市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和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经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和收养孩子、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培训,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各辖市、区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资金,规范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市和辖市、区举行隆重、简朴的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制度的有关政策,宣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和好处,充分发挥奖励扶助制度的政策效应,在全社会营造了“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计划生育光荣的浓厚氛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全市2005年7936名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工作,共投入奖励扶助资金452.1万元(其中茅山老区省补助39万,市级补助7.76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地推进了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认真落实现行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两项《暂行办法》(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计划生育妇女发展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给予帮扶救助,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4、启动计划生育志愿者“零距离”服务行动。市计生协成立常州市计划生育志愿者服务总队,启动计划生育志愿者“零距离”服务行动。我市计划生育志愿者紧扣中心,贴近实际,坚持从“社会关注、党政关心、志愿者能为”的结合点上选择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和服务内容,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以计划生育为切入点,深入社区、村居为广大育龄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零距离”服务行动。全市共有1800名志愿者参加了“零距离”服务行动。
二、求真务实,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提高。
1、搞好“十五”示范市(区)评估考核工作。根据省关于 “十五”期间创建考核验收工作的要求,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了《常州市创建省“十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区)、先进县、合格县的评估工作方案》,对申报示范县(区)的金坛、溧阳、武进、天宁、钟楼开展全方位评估,对照创建活动考核验收标准,加强指导,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十五”创建目标的实现。目前,申报的 5个辖市(区)顺利通过了省组织的考核验收。同时,根据常州市《关于开展创建星级社区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创建常州市计划生育示范社区的考评意见》,明确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年底组织了抽查验收,通过创建活动提升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继续深化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一是完善优质服务的新体系。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站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了以提高工作效率、效益、业绩为目标的网络整体能力建设,建立了“县站-中心站-普通乡镇-村服务室”“三站一室”的网络体系。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建设了一批宣传氛围浓厚、硬件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村计生、卫生“二室合一”服务阵地。全市现有731个村建成了“二室合一”服阵地。溧阳市通过招标方式获得了“世代服务”项目试点,按照项目要求打造全新的品牌服务阵地。最近国家人口计生委张维庆主任来常考察,对“世代服务”项目试点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继续深化“零距离服务工程”。全面做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利用避孕模具、药具等,通过服务者与服务对象面对面咨询互动的技术服务,促进了夫妻共同知情避孕方法及避孕知识,提高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实施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程。将随访服务对象细化,根据不同对象提供不同的随访和访视。启动新一轮计划生育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通过实行计卫联手,推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逐步向经常化、规范化发展,目前,已有10万名育龄妇女享受了第二轮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的服务。同时,坚持凭证定点引产制度和规范B超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会同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和药品零售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对照顾再生育一孩的家庭做好优生指导。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充分发挥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的引导作用,促进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落实。建立了全市人口出生预报制度,使全社会及时了解出生人口数量的变化,引导市民自觉参与生育调节。
3、努力提高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效果。全市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深入开展。抓住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性宣传,通过文艺汇演、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人口计生宣传氛围。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展送知识、送法律、送服务为主题的“三下乡”活动;组织人口理论讲师团走进常州工学院,为大学生作人口理论专题报告,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热点问题咨询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在怡康社区举办《新的发展观、新的人口形势》的专题讲座,使婚育新风走进社区、走进居民。将青春期教育列入中学年度教育计划,培养专业师资队伍,推动学校青春期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围绕计生工作重点和热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常州人口》专栏制作了八档专题片,开设了《人口与发展》广播电台专题节目,通过走进直播室和《政风热线》节目,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展示计生工作良好形象。在全国优秀人口新闻作品评选活动中,我市的“计生服务人性化 零距离服务贴民心”获广播类作品一等奖。常州市人口计生委获2001-200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机关。全省第二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文艺调演中,我市的“夸媳妇”、“洞房夜话”分别获二、三等奖。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电视栏目和广播节目评选中,我市的电视栏目《常州人口》-“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获二等奖,广播专题节目《人口你我他》-“计生服务真情曲”获一等奖。
4、加大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宣传、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政府部门和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观念和自觉性。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计划生育政策、办事程序、政务信息等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出台《常州市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规定》,规范照顾再生一孩审批行为,做到提供服务经常化,审批工作程序化,张榜公示合法化,名单备案及时化。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信访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大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与常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研讨会,交流总结计生、公安联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做法。积极协助做好政协委员对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开展“情系新市民”主题活动,坚持流入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和市民化服务,对流出人员实行主动式管理和互动式服务。借助公安对房屋出租户整顿之机,以各类集贸市场为重点,坚持现居住地和工作单位联动的方式,全面核准流动人口数量及其婚、孕、育情况。规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完善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信息通报制度,做到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接受B超检查,提高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水平。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人口计生队伍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完成先进性教育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结合先进性教育开展结对共建和“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在职党员结对帮扶捐款2600元,向西新桥一社区五户计生低保家庭赠送了棉被、食用油、学习用品及300元现金。委党支部与天宁区局前街街道怡康社区党总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为社区捐赠了定制的10米长、价值5000元的不锈钢橱窗,帮助解决了社区居务公开难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落实计划生育的奖励扶持优惠政策,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作风和形象。
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全员聘任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提高人口计生干部业务素质为着力点,加强对干部的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大比武活动,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坚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系统结合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职能和行业特点,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围绕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自身建设层层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各阶层对人口计划生育系统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述职述廉制,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制、监督约束制、行风评议机制。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或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公示、政府采购等制度,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企业改制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较难,部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还有漏洞,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仍然非常艰巨;控制人口数量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任重道远;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的结构还不够合理,人才缺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此,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006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计划
200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两大任务,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进一步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各项措施。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乡(街)、村(居)两级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和计生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提升城市社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促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承担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
2、打造服务机构品牌,建立优质服务新机制。建立起非医院化的、以顾客为中心、以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和家庭保健服务为特色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和中心乡镇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打造我市生殖健康领域“世代服务”品牌阵地,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效益,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实施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系列项目,大力推进优质的、专业的、避孕节育与生殖健康的公益型服务,拓展倡导型服务,发展特需型服务,不断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以建立全市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出生人口素质的氛围为目标,将计划生育的网络优势与卫生系统的技术优势相结合,以开展知识的普及、营养素的推广和孕前出生缺陷的筛查等一级预防的工作为主,形成预防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和规范,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在依法规范群众生育行为的同时,使人民群众依法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获得奖励和法律救助、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等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和保障。扎实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定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政策措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落实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和服务制度,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建立并推行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点对点的信息查询、核查与反馈;坚持婚育证明管理制度,实行免费发放和现居住地发放;建立通畅、便捷、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投诉渠道和法律救助体系,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公正,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环境。全面贯彻实施《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规,实行定点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辖市、区实行重点管理,综合运用普法教育、行政推动、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利益导向等多种手段,逐步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4、深化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婚育文化。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基本形成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系统框架。加强生育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推进各级干部人口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人口理论、计生政策制度。加强党校、团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教学和培训,在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中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知识。推进以各级人口学校为重点的宣传网络建设,加强社区生育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媒手段,办好计划生育专题栏目,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范围,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加强宣传品的创作、制作,提高进村入户率,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在中等以上学校普遍开展人口国情、青春期教育、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5、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计生科学管理水平。建立全市“数字人口”信息系统。包括人口计生部门内部及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计生服务站工作管理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重点业务应用系统等多项应用系统。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业务工作管理信息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形成比较全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评估、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拓展信息内容,建立人口健康的信息平台。坚持和完善经常性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低生育水平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方法体系。改革现有统计制度,删繁就简,减轻基层负担,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工作。
6、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充分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优惠优先原则,逐步形成完备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健全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按照“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健全机制、不断完善”的原则,认真抓好推行奖励扶助制度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这项造福于民的好事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现行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两项《暂行办法》(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计划生育妇女发展项目贴息资金管理)等多种帮扶措施,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给予帮扶救助。实施计划生育帮扶致富项目,开发新的工作载体,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7、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计生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以建设人口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标准化的学科体系和增强队伍的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咨询职业资格、培养师资等举措,加强职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为动力,实施在岗人员培训计划和职业资质认证制度,实施服务机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快人才队伍结构的调整优化,重点培养县乡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咨询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依法履行职责、避孕节育技能、生殖健康咨询、家庭保健随访、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的应用能力。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做好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推进电子政务,改进办事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创新,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