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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41/2004-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计生委[2004]23号 发布机构:计生委
生成日期:2004-07-21 公开日期:2008-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避孕药具经费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
关于对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计生委[2004]23号

常计生委发[2004] 23

 各辖市(区)计生局: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对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和(苏人口计生委[2004]48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避孕药具经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纠正和预防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和浪费现象,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避孕药具经费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促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决定对全省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我市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市以上人口计生部门2003年度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避孕药具计划执行、药具调拨、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一)避孕药具调拨情况(包括避孕药具入库、出库、库存情况,避孕药具积压等);有无将免费避孕药具有偿出售的具体问题和纠正情况。

(二)避孕药具业务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完整;有无做假帐现象。

(三)全市避孕药具管理机构建设,人员构成以及服用药具人员构成情况。

二、方法步骤

(一)各辖市(区)计生局730日前选派由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和药具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本级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和避孕药具调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有关调查表上报市计生委。

(二)815日前市计生委组织检查组对各辖市(区)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于830日前将本市自查情况总结上报省人口计生委。

(三)9月份迎接省人口计生委检查组对各市的自查情况进行验收,同时抽查不少于20%的县(市、区)。

(四)11月份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各省避孕药具经费使用情况的抽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计生委成立了检查小组,组长:吕芝霞,成员:姚辉、章磊、王素萍、蒋琳霞、黄群铭。

组织开展全省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专项工作,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市计生委设立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监督举报电话(05196683191)。各辖市(区)计生局均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附件:1、避孕药具经费使用违规违法情况统计表

22003年市、县(市、区)避孕药具进销存调查表

3、市、县(市、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措施构成情况统计表

4、市、县(市、区)避孕药具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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