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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3年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情况通报
索 引 号:014109541/2004-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计[2004]1号 发布机构:计生委
生成日期:2004-02-17 公开日期:2008-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情况
2003年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情况通报
常人计[2004]1号

常人计发[2004] 1

 

2003年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实施情况通报

 

2003年,各辖市、区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以及市各相关部门,对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要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市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下面,对党政领导、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情况作一通报。

一、辖市、区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003年,各辖市、区党委、政府按照《关于对党政领导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的意见》(常办发[2001]24号)要求,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党政领导各项责任落实比较到位,主要体现在:

(一)责任到位。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党政领导亲自抓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加强检查与督促,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措施到位。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与有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强化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研究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重视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区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

(三)投入到位。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三个确保、一个提高”,即确保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待遇的财政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2003年各辖市、区计划生育人均经费投入均超额完成年初目标,超额幅度较大的是武进区和新北区,与去年相比增幅较大的是天宁区和钟楼区。

二、辖市、区计生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完成情况

2003年,两辖市、五区计生部门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见附表)。经综合考评,两辖市、五区计划生育率、期内综合避孕率、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率、合格村(居)达标率、人均经费投入等指标均达标,顺利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各地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增强计生宣传教育的效果;全面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系列工程,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省《条例》,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着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社区计生工作,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内涵质量;不断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的进展。2003年全市共评选出11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创新项目(详见常计生委发[2004]3号文)。这些创新成果,是广大计生干部智慧和力量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

三、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职责情况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对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积极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格局有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法律法规,促进思想认识转变。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上实现了三个转变:从过去被动的“配角”向主动的“主角”转变;从过去协助做好“份外事”向积极履行“份内事”转变;从过去阶段性工作向“长效性”管理转变。

(二)健全组织机构,狠抓工作职责落实。为确保目标责任完成,各相关部门及时调整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做到四个落实,即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部门落实、工作职责任务落实、管理措施落实,同时将目标责任列入各基层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考核,扎实有效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增强齐抓共管合力。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特点,与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采取综合措施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卫生部门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落实定点凭证引产制度,抓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识普及、出生缺陷干预等工作,协助计生部门全面实施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系列工程。公安部门结合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整治工作,与计生部门联合调查、联合登记、联合办公、联合验证,摸清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底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拟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时,突出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夫妻的合法权益。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中,加强计划生育宣传。财政部门为计生部门及时安排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配合做好计生经费管理和监督。教育部门利用中小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商部门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纳入申领执照法律法规培训之中。广电部门发挥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计划生育宣传报导。建设、房管、交通、日报社等部门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一些基层领导对计生工作要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认识需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力度还需加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还不够到位等等,要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2003年年终,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辖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市13个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按考评结果兑现目标管理奖。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使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2003年辖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03年辖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

计生率(%

期内综合避孕率(%

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率(%

合格村(居)达标率

%

人均经费投入(元)

目标

实绩

目标

实绩

目标

实绩

目标

实绩

目标

实绩

金坛

98

98.93

85

85

80

82

85

90

7.0

7.3

溧阳

98

98

85

90

80

85

85

90

7.0

7.23

武进

98

99.52

85

90

80

80

85

94

7.6

9.19

新北

98

98.5

85

90

80

90

85

88

1.3

2.35

天宁

98

100

85

90

80

88

85

95

1.3

1.99

钟楼

98

99.8

85

90

80

86

85

95

1.3

2.22

戚区

98

100

85

86

80

84

85

92

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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