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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41/2007-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口计生委[2007]34号 发布机构:计生委
生成日期:2007-07-05 公开日期:2008-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07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原则及方式和奖惩办法
常州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常人口计生委[2007]34号

各辖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确保完成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现就2007年度辖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全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重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加大综合施治力度,创新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二、考评内容

(一)目标任务

1、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

2、进一步落实“幸福使者”行动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寻求综合防治出生缺陷的有效办法,出生缺陷孕前预防率达80%以上。

3、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

4、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将“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落到实处,实施流动人口“一证通”工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到80%以上。

5、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工作法治化,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达到85%以上;全面推进“世代服务”品牌建设工作,增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领域的服务能力,优质服务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85%以上。

6、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工程,理顺乡镇计划生育队伍管理体制,机构队伍建设基本达标。

7、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计划生育公益金扶助工作,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率达到85%以上。

8、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2007年财政投入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以省要求为准。

(二)工作奖项

为鼓励各地开拓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实现重点、难点工作的新突破,2007年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特设立工作创新奖和工作特色奖(奖项评审办法见附件2)。

三、考评原则及方式

考评坚持考核与评估、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年终与平时、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鼓励创新。坚持考评业绩和指导工作兼顾,重视考评结果的分析,以利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

目标任务考核主要通过抽样调查取得,有部分考核和评估指标将通过专题调查和专项检查取得,必要时也可请社会组织(城调队和农调队)参加调查。调查的实施方案另定。

工作创新奖和工作特色奖各地区按程序申报,年底根据实施情况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比,评选结果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四、奖惩办法

(一)达标奖

根据完成市政府与辖市、区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情况进行奖励。

(二)工作创新奖和工作特色奖

根据年底评选出的结果进行奖励。

以上考评结果将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通报,对获奖的辖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指标未达标的按一定比例扣除奖金。(奖励方案另定)

 

附件:12007年目标管理责任指标

2、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及工作特色奖评审办法

3、工作创新奖及工作特色奖项目申报表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1:
        2007年辖市、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
地区 计划生育率(%) 出生缺陷孕前预防率(%) 出生性别比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 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 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达标率(%) 政策兑现率(%) 财政投入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元)
金坛市 98 80 基本正常 80 85 基本达标 85 以省标准为准
溧阳市 98 80 基本正常 80 85 基本达标 85 以省标准为准
武进区 98 80 基本正常 80 85 基本达标 85 以省标准为准
新北区 98 80 基本正常 80 85 基本达标 85 以省标准为准
天宁区 98 80 基本正常 80 85 基本达标 85 以省标准为准
钟楼区 98 80 基本正常 80 85 基本达标 85 以省标准为准
戚墅堰区 98 80 基本正常 80 85 基本达标 85 以省标准为准

 

 

 

附件2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创新奖及工作特色奖评审办法

 

为全面实施《常州市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推动人口和计生事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二、申报范围

各辖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

三、评审条件

(一)工作创新奖

1、项目必须是全市独创或首创,思路上有独特性、突破性和创造性,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2、要充分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业特色,在全市或省内具有开创性和典型示范作用。

3、项目的创新思路对其它地区有较大的借鉴意义,其理论、体制、机制、方法等有较好的实用价值,做法在面上有推广价值。

4、项目的实施已取得成效或阶段性成果,对重点、难点和全局工作有促进和推动作用。

(二)工作特色奖

1、具有现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理念前沿,符合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律,遵循人口计生事业服务管理科学原则。

2、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兑现服务承诺,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模式等方面推行的新方法、新举措和新载体。

3、在计生事业管理的难点、焦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在缓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4、能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有效提升计生新形象,为构建和谐计生、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5、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经验做法在市级以上刊物或会议上发表、交流,项目得到群众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6、在本单位经过实践和应用后,对提升计生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显著作用。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有计划、有方案、有投入、有措施,体现较高的工作水平。

(二)各辖市、区人口计生局按照评审条件填报《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和工作特色奖申报表》,于1215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

五、评审程序

(一)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申。

(二)通过适当形式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三)评选结果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六、奖励等级

根据获奖项目的难度和对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所起作用的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严格把关、严格评审、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出工作创新奖若干名,工作特色奖(分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附件3

工作创新奖及工作特色奖项目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实施(启动)时间

 

负责(牵头)部门

 

项目负责人

 

项目内容

   

项目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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