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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市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41/2003-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计生委[2003]53号 发布机构:计生委
生成日期:2003-08-01 公开日期:2008-04-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全市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月重点活动方案
关于在全市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常计生委[2003]53号

各辖市、区计生局:

今年9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为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舆论环境,再次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的新高潮。根据国家计生委、省计生委的要求,常州市计生委决定于20039月在全市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重点组织以下活动:

一、请市领导发表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的电视广播讲话,并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上全文登载,常州电台播放。

二、举办全市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和《条例》释义的专题培训班。

三、由市计生委和钟楼区计生局在人民公园广场联合组织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咨询活动。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法律咨询、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品、发放避孕药具、组织群众自编自演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文艺节目等。

四、在全市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送知识(法律、科普知识)、送服务、送温暖“三进三送”活动。

五、由市计生委领导“走进直播室”,通过电波向市民群众宣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并解难释疑。

六、与市司法局、法制局联合编辑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汇编》。

七、在市电视台、电台和常州日报的计生专栏中,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市宣传月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各辖市、区计生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条例》、市《实施办法》的社会宣传活动,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各辖市、区计生局要加强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并将制定的活动方案及活动情况及时报常州市计生委宣教处。

 

附件:常州市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一览表

 

 

 

常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三年八月

 

附件:

常州市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一览表

 

活 动 名 称

 

 

主办单位

市长发表广播电视讲话

91

市电视台

市计生委

市计生协

常州市计划生育执法培训班

91

江南春宾馆

市计生委

广场文艺宣传及咨询服务活动

925

人民公园广场

市计生系统

市计生委主任“走进直播室”讲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条例》等

9月下旬

市电台

市计生委

全市“三进三送”活动

9

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各辖市、区

计生局、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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