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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56/2009-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09-01-12 公开日期:2009-0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该条反映了本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分配、拨付、管理等的审计结果情况。
常州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结果公告
 

20091号(总第06号)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常纪发〔200820号)等规定,常州市审计局结合江苏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从2008528日起,组织市本级和金坛、溧阳两个辖市及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五个辖区的审计机关,分别对各级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募集、分配、拨付、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部门。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528以来,常州市审计局和金坛、溧阳市审计局以及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区审计局,共抽调26名审计人员组成8个审计小组,先后对截至529日、67日、612日、718日、923日、1130日的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六次阶段性审计。

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涉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分配、拨付、管理的各级慈善机构、红十字会、民政、财政等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全市审计机关还将各级组织部门、工会、团委等组织开展的“特殊党费”、“特殊团费”、“工会特殊会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了审计的范围。常州市审计局对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抗震救灾物资捐赠、使用和管理情况也进行了延伸审计和调查。

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抗震救灾资金募集、拨付及结存情况

常州市本级、两辖市、五区民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35415.53万元,已集中上缴省13200万元,拨付灾区使用2827.04万元,截止200811月底结存19388.49万元。其中市本级结存7311.24万元(市红十字会3008.2万元、市慈善总会4303.04万元)、武进区结存8069.2万元、金坛市结存1242.91万元、溧阳市结存2765.14万元。

常州市和金坛市安排的450万元财政性资金已全部拨付灾区。

(二)抗震救灾物资募集、拨付及结存情况

截止20081130日,全市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共筹集物资7202.17万元,已拨付灾区6648.8万元,截止200811月底结存553.37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277万元、武进150万元、金坛126.37万元)。

另外,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募集救灾医疗用品2763.06万元,其他有关单位捐赠2280.45万元救灾设备,已全部发往灾区。

(三)“特殊党费”、“特殊团费”、“工会特殊会费”募集、拨付及结存情况

截止20081130日,全市组织部门共收到“特殊党费”3892.56万元,已汇入中组部98.71万元、汇入省委组织部3793.85万元,无结存。

全市团委系统共收到“特殊团费”107.05万元,已汇缴省团委69.39万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5.70万元,购棉衣棉被发运灾区31.96万元,无结存。

全市工会系统共收到工会会员捐款463.5万元,已上交省总工会115万元,结存348.5万元。结存资金全部存市总工会账。

以上结存资金、物资和部分特殊捐款,市委、市政府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规定和要求,逐步安排和使用。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及建议落实情况

在开始的阶段性审计中,发现了“部分企业捐款未及时到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缺少统一对外的扎口管理部门”等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了情况、提出了建议。审计结果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范燕青、市长王伟成和市纪委书记季忠正三位领导分别作出了批示,范燕青书记要求:“要及时跟踪审计,确保募集款物收足用好”,并明确“统一对外扎口管理部门由民政局负责”。王伟成市长批示要求:“救灾捐款一定要全额用于四川灾区的救灾,捐赠资金尚未到位的企业要继续做好到位工作,资金对外扎口管理由财政局负责”。季忠正书记批示要求:“市纪委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协商,对尚未到账的捐赠款进行督促、尽快到位”。之后,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部分捐赠资金尚未到位的单位已查明原因,一些资金也已陆续到位。

审计机关对接到的两起来信举报,专门组成调查小组,全面开展了内查外调。经查,未发现被举报人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分别向举报人和有关方面提交了书面答复。

四、审计评价

5.12”汶川地震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组织开展一线抗震救灾、募集救灾款物、抢救来常伤员、对口支援建设等各项工作,为灾区人民克服困难、恢复重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一方面,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利用各种方式筹集救灾资金物资。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先后多次召开财政、卫生、建设、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会议,专题研究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的有关工作,并明确提出对救灾款物要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捐款全部用于灾区,做到“三个不允许”:一是不允许截留一分钱用于本地建设;二是不允许在捐款中开支任何行政性费用;三是不允许将捐款临时挪作他用。

抗震救灾转入对口援建阶段之后,常州市委、市政府又迅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等机构,加强与受援方的沟通和协调,积极部署对口援建工作,制定了三年援建工作方案。目前,对口援建工作积极有序地开展,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受援方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各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合力。2008522日,常州市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提出了“建立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募集救灾款物行为、提高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透明度、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要求,并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不定期地派出专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形成了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合力。各区、县均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并积极开展工作。

三是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开展跟踪审计,确保救灾款物安全管理、使用规范。根据市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市审计局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的领导工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区、县审计机关同步开展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工作。

四是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为确保全市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各级各部门及时研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规定和办法,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在强调抗震救灾款物要做到“三个不允许”的同时,要求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慈善总会所有捐款解缴市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慈善总会10万元以内的支出由常务副会长审批,10万元以上由会长审批;红十字会的所有支出均应由会长审批。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印发了《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也及时转发了加强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市财政局和对口援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常州市对口援建资金管理办法》;对口援建现场指挥部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规定。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抗震救灾资金募集、拨付、管理、使用能够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户存储,账目清楚;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收发手续齐全、管理规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

当前,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抗震救灾款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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