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史政达同志: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太湖办主任
主持市环保局(市太湖办)全面工作。
杨德超同志: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行政管理、党的工作、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方面的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组织人事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宣教法规处、宣教中心。
李金玉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规划计划、法制、环境监测、环境信息、水专项合作方面的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规划财务处(环境监测与信息处)、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环境科学学会。
周忠华同志:副局长
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监察、环境信访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自然生态保护处、环境监理处、市环境监察支队。
郁健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环境科技、核与辐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核与辐射监测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科技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祝正庆同志:副局长,市太湖办副主任
分管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总量减排、固废监督管理和太湖治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污染防治处(市太湖办督查应急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行政服务处(环境影响评价处)、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
王运先同志:局党组成员,市太湖办副主任
分管太湖治理目标任务督查、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环保联合会、环境公益协会。
吴军同志:局党组成员
协助分管环境监察方面的工作。
孙竹明同志:副调研员
分管环保科技开发推广、排污权交易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市排污权服务中心。
潘海兴同志: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市环境科学学会。
毛国才同志:副调研员
分管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环保产业协会。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调整 领导 职责 分工 通知
抄送:省环保厅,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科院,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朱晓敏副市长,徐新民秘书长,各辖市、区环保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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