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要求对燃煤火电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2-000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总〔2012〕10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2-04-23 公开日期:2012-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燃煤火电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
关于要求对燃煤火电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
常环总〔2012〕10号

相关辖市、区环保局:

  我市2011年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64万吨和4.23万吨,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37.4%40.2%。因此,电力行业减排是完成我市“十二五”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关键。

  国家已出台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已于2012年11日起执行,《标准》中要求现有燃煤火电厂自201471日起执行《标准》中表1的排放标准,具体要求为:烟尘≤30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200 mg/m3。对照此标准,我市燃煤电力企业目前的治理水平均无法达到。

  为促使燃煤火电企业及早实施提标改造,请相关辖市、区环保局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电力企业下达提标改造的限期治理任务,市管燃煤火电企业由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具体完成时间见附件)

  因我市为大气污染物重点防控区域,将会执行《标准》中表2的排放标准,即:烟尘≤20mg/m3,二氧化硫≤50 mg/m3,氮氧化物≤100 mg/m3。因此鼓励企业在提标改造时,按《标准》中表2放标准来选择工艺和设计方案,防止“二次提标”造成资金浪费。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燃煤火电企业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常州市燃煤火电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锅炉台数

完成时间要求

备注

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2

20129月底前完成1台,20136月底前全部完成。

2

常州市广源热电有限公司

6

2012年底前完成1台,20136月底前再完成3台,2013年底全部完成。

3

常州市东南热电有限公司

4

2012年底前完成1台,20136月底前完再成2台,2013年底全部完成。

4

金坛市加怡热电有限公司

4

20129月底前完成2台,20136月底前全部完成。

5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

20129月底前完成2台,20136月底前全部完成。

6

常州光华热电有限公司

2

2012年底前完成1台, 2013年底全部完成。

7

常州市湖塘热电有限公司

4

2012年底前完成1台,20136月底前完再成2台,2013年底全部完成。

8

常州市华伦热电有限公司

3

2012年底前完成1台, 2013年底全部完成。

10

常州市亚能(亚太)热电有限公司

2

20136月底前完成1台, 2013年底全部完成。

11

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4

201210月底前完成1台, 2013年底全部完成。

12

常州市广达热电有限公司

4

2012年底前完成1台, 2013年底全部完成。

13

常州市长江热电有限公司

3

20126月底前完成1台, 2013年底全部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