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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焦溪电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2-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2〕17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2-04-10 公开日期:2012-04-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焦溪电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关于印发常州市焦溪电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2〕17号

常州市焦溪电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七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苏环函〔201154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229日,我局会同武进区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公司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在常州环保网站公示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市焦溪电镀有限公司建于1984年,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北沙河1号,占地面积6200平方米,现有职工50,从事金属表面加工,主要产品有镀装饰铬件、镀锌件、镀硬铬件等,2010年总产量42780平方米,总产值942万元。公司建有200/日污水预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20348吨、用电量161.4万度、用煤量40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提出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在内的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镀装饰铬车间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3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0个、中高费方案3个,实施率均为100%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86.3万元,重点实施了自动生产线更新、除油间能源煤改蒸汽、增加废气净化塔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38万元,单位电耗、水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5万度/年、节水7322/年、节煤40/年,减少废水排放7100/年、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0.31/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58/年、减少烟尘排放1.8/年、减少铬酸雾排放0.45/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验收  意见  通知

  抄送:省环保厅,市经信委,武进区环保局,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0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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