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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局系统开展“5·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2-000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党〔2012〕15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2-04-09 公开日期:2012-04-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全系统开展“5·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
关于在局系统开展“5·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常环党〔2012〕15号

关于在局系统开展“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廉政教育,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推动部门行风、机关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

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观念,塑造廉洁从政行为。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1.时间:自4月10日至510日。

  2.内容:按照“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广泛参与、营造氛围,发挥实效”的工作思路,重点开展以下“五个一”活动:组织局系统全体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召开一次干部家属助廉座谈会;组织局系统副主任科员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廉洁从政的自查自纠活动;在局系统网站开辟一个廉政宣传栏,每周刊登廉政格言;组织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保证活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和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突出教育重点。“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主体是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在教育活动中,要主动接受教育,模范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3.及时进行总结。各处室、单位要把“10(我要廉)”系列教育活动作为深化《廉政准则》教育整体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抓好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在520日前报送局监察室。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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