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常州市环保局
(2012年2月25日)
2012年我市环保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部署,围绕“率先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使生态文明成为常州重要品牌”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速创新驱动,力推转型升级,满足民生之需,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一、主要目标
将2012年确定为市环保系统的“科学监管年”,主要指标有6项:一是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开展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二是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市年度总量减排任务;四是确保完成全市太湖水污染治理年度目标,全市3条入太湖河道水质指标年均值(按月均值计算)达到五类以上,竺山湖、滆湖水质有所改善;五是全面完成全市81条黑臭河道整治任务(年内完成整治41条),达到“不黑不臭、管理到位”的标准;六是深入推进“蓝天工程”,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启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1.编制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成果,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请环保部组织评审,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由市政府颁布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构建生态制度体系,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保障和推进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突出重点,推进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按我市对村庄环境整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村庄环境的“六整治”、“六提升”,加快完成第二批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和城市主要出入口、交通干线两侧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
2.积极推进绿色政府建设。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以环保月度点评制为龙头,实施系统的配套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并保障实施。进一步发挥规划计划“龙头”作用,强化市各专项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相互衔接,重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的绿色化及固废资源化。会同有关部门创新绿色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主要指标列为区域发展绩效和干部考核任用的刚性指标,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合理引导各级政府开展绿色办公,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切实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3.引领倒逼企业完善环境行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完善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的各项“人防”和“技防”措施,高标准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铁腕治污与柔性执法相结合,督促、服务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同时,用好各项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来倒逼、引领企业完善环境行为。
4.创新公众参与机制。持续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弘扬环境道德。配合有关部门倡导健康文明和可持续的“绿色消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好发挥企业协会及民间环保机构的力量倡导生态文明。
(二)狠抓污染减排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1.紧抓污染减排,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强化源头约束。守住全市24个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红线”,严格按要求实施区域限批,保障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制度的落实。二是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扩(改)建、农村点源治理设施和规模化养殖场整治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行业脱硫脱硝。三是推进结构调整。继续推进新一轮化工、印染、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和集中区专项整治,关闭或搬迁整治一批违法设立、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工等污染企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进全市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四是实施机动车污染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扩大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区面积(新增25平方公里)和禁止国III以下机动车转入;有条件地实施财政补贴,鼓励老旧机动车淘汰;完成机动车油品升级等工作。五是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助推全市“510”行动计划实施和环保产业培育,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积极引导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
2.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尽力做到“用心解决一件信访,切实改善一片区域的环境质量”,实现“一控两降两提高”工作目标:即控制信访总量,压降越级、重复信访量,不断提高结案率、满意率,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牢固树立环保民生观,将“三解三促”工作与领导“大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紧密结合。通过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环境诉求,完善领导包案处理制度,推动疑难、复杂环境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将困扰群众的区域性环境问题以及涉及重金属、化工等环境敏感行业的环境整治列入挂牌督办内容,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切实解决。二是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常抓不懈的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掌握信访突出问题的成因及发展趋势,逐步化解历史遗留的信访难题。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访交办后的跟踪督办,对报结案件严格按“民标”实施现场验收;按照有关评分细则和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追究、目标考核力度,确保环境信访工作责任、措施和落实“三个到位”。三是实施分类办理。实施建议意见、投诉请求、揭发控告分类处理机制;实行环境信访等级预警和分级管理、分类处置机制;以“应评尽评”和“全覆盖”为目标,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四是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环境信访问题初次办结率,深入开展“重信重访重电”专项治理和“越级信访”化解工作。五是进一步推动全市信访有奖举报等工作,结合环保找差等活动,有效推进公众监督和参与,提升全市环境信访办理质量。
(三)加快推进清水蓝天宜居工程
1.实施清水工程。一是太湖治水。提升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继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确保全市河道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尤其是11个省太湖流域考核断面和33个全市小康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确保3条入湖河道水质进一步提升。重点保障花博会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水环境质量。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工程。二是河道水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已完成整治河道水质。保障运河、德胜河、藻江河、新孟河的清水通道功能。按计划完成41条黑臭河道整治,并视实际需要拓宽河道整治范围。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新北区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相关单位关闭、搬迁任务,武进区等加快推进滆湖(50万吨/日,2013年建成可用)等备用水源地建设,金坛大力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改水工作。全市加强对所有(含市、县、镇、村级)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预警。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抗风险能力调查评估和隐患整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实施蓝天工程。一是综合整治工业废气。重点对滨江化工园区、天宁凤凰新城、高架沿线、花博会场馆周边等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再提升。推进重点行业除尘改造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二是推进“禁燃区”建设。扩大建设“禁燃区”25平方公里,完成该区域范围内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拆除150台懒汉炉。三是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四是加强扬尘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推进绿色工地创建。五是加快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六是全面完成全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任务。七是尽快形成能力,开展灰霾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
3.积极防治其他污染。一是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根据新的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对已达标区域制订、实施达标改善行动计划,对尚未达标区域制订、实施功能区达标行动计划,综合整治交通、社会生活和建设施工噪声。二是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加强对核材料、放射性物品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辐射防护,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信工程等辐射环境管理。三是规范固废危废安全处置。鼓励、推进固废和危废安全处置项目的实施,完善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污水厂、化工、印染和电镀等四大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确保危废的安全处置。四是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继续开展一批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强化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监管。五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行业和企业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采取限期治理措施,推进关停取缔或结构调整。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六是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对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科学确定并落实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依法推进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关停取缔和结构调整,健全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
(四)着力创新实施科学监管。将2012年确定为市环保系统的“科学监管年”,在全系统开展“环保3218在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完善各项举措,务求形成机制、协同推进,以突破瓶颈,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做出生态文明的亮点。
1.开好三个会议。定期开好环境质量分析会议、环境执法与信访工作会议和环保点评会议,发现环境质量、信访执法之间的有机联系,科学、有序、系统而综合地运用数理分析、绩效跟踪和执法监察等手段,解决环境质量问题。
2.用好两种机制。一是协同反应机制。全系统各单位规范细化或科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制度建设,通过以上三个会议和数字化管理平台强化信息共享、交流和互动,从而实现全系统监测、监察、信访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呼应,凝聚成科学监管的强大合力。二是考核督查机制。制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组织做好考核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小康、科考和现代化达标等考核,市领导带队对重要水质断面、河道开展督查,针对性地加大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环保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的督办、考核力度。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力度。
3.依托一个平台。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加速建设“数字环保”。逐步形成市、辖市、区环境数据信息共享、端口对接和自动生成功能,不断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以公开信息的方式增强管理和执法透明度,逐步全面实现网上实时监督、控制、综合、分析、指挥和办理,增强与公众的互动。
4.采取八种手段。
(1)有效监控。一是强调在环境管理全过程践行科学、系统的方法。主动高效地发现和解决问题、达成目标。二是实施治理设施标识化管理。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对排污单位的治理设施实施全流程标识化建设,配上通俗易懂的标记、图识等,使整个治理工艺的流程和节点一目了然,即使是普通群众也能看懂并检查。三是全面提高全市污染源技防水平。向辖市、区全面推广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扩大技防覆盖率。大力推进自动监控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深入开展环保找差。通过主动找差、落实整改,推进环境问题有效化解;将找差结果和监察、监测、信访等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形成主动查找并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机制。
(2)全程监管。一是完善建设项目的全覆盖、全流程监管。完善、推广实施规划环评、选址预环评和建设项目环保第三方监理制度,加强与建设等审批部门的交流合作。二是对各类老污染源,在监管对象、时间、内容上均逐步实施全覆盖。
(3)经济杠杆。会同人民银行组织各金融机构在信贷准入中启用“绿色信贷”标识,把动态评定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必备依据,重点加强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对“黄色”及以下等级企业,限制、减退信贷。继续深化和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试点实施绿色保险政策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经验、完善做法,用经济杠杆撬动企业实施治污减排、低碳增长。
(4)法律追究
。.姓组。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手段衔接,建立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与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逐一破解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中遇到的司法问题,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案件,依法追究违法企业的责任。积极利用“环保巡回法庭”平台,注重群体性诉讼的调解疏导工作,有效化解涉诉矛盾。
(5)典型示范。深入推进生态镇、村,以及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放大典型示范效应。在省内率先示范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等工作。
(6)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能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提升环保服务品牌,提升服务效能,树立环保队伍新形象。
(7)宣传教育。一是大宣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宣讲团的作用,开展好生态文明建设形势报告和政策辅导。二是大宣传。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通过政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三是大参与。引导、扶持各类志愿者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低碳生活。
(8)科技引领。一是对目前环境管理急需的应用课题开展研究。二是用好环保技术超市等平台推进环保产学研对接,积极收集和整理“十一五”水专项等科研成果,每季度召开一次有针对性的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现场)会。三是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企业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2月9日,我局召开了全系统动员大会,全面贯彻落实市“加速创新驱动年”动员大会精神,切实为“510”工程和“一核八园”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举全局之力完善提升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一是实施重点项目挂钩服务。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对各辖市、区的挂钩服务工作,并与星级企业、重点项目签订《结对服务协议》,落实专人帮助企业联系监测、评估、报批等事宜。二是提供更快捷服务。定期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摸清重点项目需求;落实专人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审批中出现的问题;主动为重点项目免费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咨询,协助做好试生产及验收工作。三是落实“三个优先”服务。优先为星级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一核八园”、“510”等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扶持、环境信用等级修复和安排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腾出环境容量支持重点项目。四是创新“四项”举措贴心服务。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环保顾问、环保核查咨询培训、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和全过程协调沟通服务,助推企业上市。
(六)扎实建设勤廉高效环保队伍
努力建成一支信得过、靠得住、拉得出、打得胜、形象好的环保队伍,有力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有力推进全市科学、率先、和谐发展。
1.加强能力建设。优先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提升目前环境管理急需的灰霾(含PM2.5)、饮用水、危废、土壤和生物生态等监测、监察及应急能力。其次,逐步形成科学、完整的监控、监测体系,为环境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加快环保监测监控中心和滆湖生态观测站建设,加强装备建设;按国家、省环保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需要,专文申请加强环境应急等机构、编制(包括增加社会化管理人员)建设,严格把关、合理调配,充实一线力量;进一步强化制度、文化建设和培训教育,规范流程、严明纪律,提升整体效能。
2.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全力以赴抓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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