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服务创新驱动,深入打造环保直通车品牌”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加速年”动员大会精神,市环保局制定了《“服务创新驱动,深入打造环保直通车品牌”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服务创新驱动,深入打造环保直通车品牌”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加速年”动员大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环保系统中开展“服务创新驱动,深入打造环保直通车品牌”专项行动。为分解重点项目服务目标,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完善内部督查机制,特制订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常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深入打造环保直通车品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定位,创优发展环境,以更多的创新举措、更大的服务力度和更高的管理标准助推创新驱动。
二、主要目标
树立“绿色、快捷、优质、严格”的服务理念,将我市三星级以上和拟上市企业、“510”项目、“一核八园”等重点项目列入绿色通道,提供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效率最高、反响最好的“五个最”环保服务。同时集聚环保系统资源,通过绿色生态文化建设、绿色环境信用管理,创新环保服务理念,丰富“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内涵,以服务来促进创新驱动,以管理来倒逼产业升级。
三、主要任务
(一)集聚政策资源,服务创新驱动
1.建立领导小组,实施挂钩服务。成立全市环保系统“服务创新驱动,深入打造环保直通车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每位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对口辖市(区)的服务工作,并组建工作组,配强服务班子,形成市区两级联动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结对挂钩服务机制,市环保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与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结对服务协议》,帮助企业联系监测、评估、报批、污染防治技术咨询、上市环保核查等相关环保服务事宜。
2.深化“一个机制”,提供更快捷服务。进一步深化绿色通道机制,践行“六个再”服务承诺和“五个一”服务举措,放开环评市场、压缩项目审批时间、降低中介收费标准、规范中介服务。为纳入绿色通道的企业和项目提供品牌服务。一是提前介入精细服务,定期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摸清重点项目需求,提前告知环保准入条件,让企业少走弯路。二是条线沟通跟踪协办,需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市环保局落实专人进行条线沟通,陪同建设单位到部和省厅,及时协调解决在审批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全程指导动态服务,在项目前期,主动为重点项目免费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咨询,在建设和试运行过程,加强现场指导,协助做好试生产及验收工作。
3.落实“三个优先”,提供更优质服务。一是优先资金扶持。市、区两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优先扶持三星级以上和拟上市企业、“一核八园”、“510”项目等市重点项目,资金向淘汰落后产能结构减排的工程项目倾斜。帮助企业抢抓政策机遇,在重点污染源防治、重点污染治理技术推广应用、环保产品和清洁生产工艺研究开发等方面,培育优势项目,争取国家、省两项资金支持。二是优先环境信用等级修复。纳入绿色通道企业环境信用降级后,及时提供环境信用等级修复指导服务。企业经过整改,满足修复环境信用等级要求,优先启动修复流程。积极探索建立三星级以上和拟上市企业、“510”项目和”一核八园”有关企业环境信用降级预警机制;三是优先安排总量指标。实施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调整,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优先支持三星级以上和拟上市企业、“一核八园”、“510”项目等市重点项目。
4.创新”四项”举措,提供更贴心服务。一是选派优秀业务骨干,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环保顾问服务,帮助企业制订上市环保核查方案;二是及时了解企业上市进程,为企业提供上市环保核查咨询培训服务,全面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提升员工环境意识,改善企业环境绩效;三是为上市募投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快捷”的审批服务;四是根据企业上市环保核查程序要求,派专人提供从核查技术报告编制到上级环保部门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全过程协调沟通服务。
(二)严格环境管理,倒逼创新驱动
1.严格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明确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两高一资”项目不得审批。严格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的审查,严把项目工艺装备与清洁生产水平关,严控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为“调节器”和“控制阀”,形成倒逼机制,促进转型升级。
2.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将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等七大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含铅蓄电池、化学原料和制品制造业等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作为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制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辖市区政府年度环保考核体系,建立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公报制度。对公布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应依法进行处罚。
3.严格污染减排。实施最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最严厉的污染减排手段,层层分解减排指标,逐级明确减排责任。建立重点治污减排项目定期督查通报制,着力推进工程减排;加大“两高一资”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促进结构减排,倒逼产业升级;建立污染减排量化管理体系,突出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充分发挥治理工程减排效益,创新管理减排。确保全市实现年度减排目标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4.加强企业监管。一是加大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密监督监测和日常监察的频次;二是对火电、钢铁、电镀、造纸、建材、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并按上限处罚;三是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环境信用等级动态调整等综合手段来倒逼重污染行业的转型升级。
(三)培育生态理念,促进创新驱动
1.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编制《常州市生态文明规划》,组织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工程、生态文化普及工程等“六大工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网络、手机等多种方式与手段,宣传自然保护、低碳行为、节能减排等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结合每年“世界水日”、“地球日”、和“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生态常州在行动”大型群众性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加强企业生态文明教育,举办重点企业法人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培训,帮助建立长期环保教育培训机制,打造政府、企业、公众三位一体以及人居、文化、认知、体制多要素融合的生态文明凝聚系统,为创新驱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建立企业生态责任行为规范体系。把弘扬生态文化作为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再造企业生态责任流程,把节能减排、节约低耗、循环利用、绿色低碳的要求落实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引导鼓励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督和管理,做企业环保的积极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培育企业生态文化,鼓励企业参与各项生态文化宣传展示和交流推广等公益活动,激励和引导企业履行生态责任。
四、强化科学管理,保障创新驱动
1.确立工作抓手。围绕全局“科学监管年”,以“环保3218在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环保系统保障全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能力。将环境质量要素分析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转型和产业升级重点结合起来,为创新驱动重点项目提供坚强的投资软、硬环境。要持续强化环境执法与信访工作力度,将深化环境执法与淘汰落后产能有机结合,形成在全市倒逼转型升级的合力,为创新驱动项目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坚持环保月度点评制度,将环保部门服务创新驱动纳入环保大行动方案,加大督察考核力度。
2.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全局全系统监测、监察、信访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呼应,凝聚成全系统科学监管强大合力。要强化政策调研机制,必须加速加大环境与经济、司法、文化、社会创新管理等各领域的交叉研究,使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加速迈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助推剂。
3.夯实工作平台。切实将环保月度点评作为整合工作合力、理顺政府部门环保职责的有效沟通平台。加速推进环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升级,打造“数字环保”平台。依托已经成型的自动监测监控、环境地理信息系统、重点污染源数字监控和三合一政务系统等各类平台及终端,尽快健全形成全市环境数据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全面实现网上实时监督、控制、综合、分析、指挥和办理。
4.着力工作保障。实现有效监控,全面实施现场监管全流程标识化管理,在全市全面推广扩大技防覆盖率,深入开展环保找差,推进环境问题有效化解。全面推广实施建设项目环保第三方监理制度。试点实施绿色保险政策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与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推进公益诉讼。
主题词:印发 行动 方案 通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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