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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1-000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防[2011]30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1-10-08 公开日期:2011-10-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环保部督查组对我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及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需要各级环保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工作。
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环防[2011]30号

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1﹞2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从2011年11月1日起,全市将启用统一的测试报告和外检单格式,请你们抓紧与有关软件开发商衔接,做好报告格式调整工作,逾期未完成调整的,将暂停环保标志的核发。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1﹞279号)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环保  机动车△ 检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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