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摘牌的申请》收悉,据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环保局及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察看,你市已按照常州市环委会《关于2011年市环委会挂牌督办部门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常环委(2011)4号]要求,对江苏溧阳南方水泥有限进行了综合整治,效果明显,达到摘牌标准。经研究,同意摘牌。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挂牌督办 摘牌 批复
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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