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坛市2011年度被挂牌督办单位给予摘牌的批复
金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11年市环委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验收的请示》(坛政发[2011]70号)收悉,据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环保局及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察看,你市已按照常州市环委会《关于2011年市环委会挂牌督办部门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常环委(2011)4号]要求,分别对金坛市东方金属加工厂、金坛市金天能电源厂、金坛市双双冶炼有限公司、金坛市新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4家涉铅生产企业和薛埠河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整治,符合验收标准。经研究,同意摘牌。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挂牌 督办 摘牌 批复
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