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佳友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的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0年12月30日,我局会同新北区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在常州环保网站公示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佳友化工有限公司建于2003年,位于新北区滨江化工园港区大道58号,占地面积109900平方米,现有职工88人,从事水处理药剂生产,主要产品有三氯化磷、亚磷酸二甲酯、30%盐酸、氯甲烷等,2009年产量26853吨,年产值8000万元。建有60吨/日污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市新区自来水排水有限公司。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62752万吨、用电量181万度、使用蒸汽3723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提出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效果显著,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亚磷酸二甲酯生产区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0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6个、中高费方案4个,实施率分别为100%、75%。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153.3万元,重点实施了改造亚磷酸二甲酯真空机组、亚磷酸二甲酯真空机排气口增加预冷器、氯甲烷压缩机排气口增加预冷器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167.27万元,单位电耗、水耗均有下降,年节电29万度、节水7475吨、减少氯甲烷排放7.69吨,年减少废水排放量700吨(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验收 意见 通知
抄送:省环保厅,市经信委,新北区环保局,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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