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六批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0年10月28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武进区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在常州环保网站公示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江苏格林保尔光伏有限公司建于2008年,位于武进高新区龙门路1号,占地面积107亩,现有职工550人,从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等的研发和生产,主要产品有太阳能电池片、太阳电池组件,2009年产量50兆瓦,年产值16800万元。建有1200吨/日污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69440吨、用电量400万度。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提出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效果显著,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和废水处理系统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35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7个、中高费方案8个,实施率分别为100%、63%。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244.3万元,重点实施了更改硅片制绒过程的辅料、改进废水处理工艺、电机设备安装变频调节器、优化配置空压机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573.1万元,单位电耗、水耗、物耗均有下降,年节电63.67万度、节水6.95万吨、节约异丙醇12吨、节约烧碱3.3吨,年减少废水排放量4.78万吨、化学需氧量2.4吨、氨氮0.05吨(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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