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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阳新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1-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1]20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1-02-15 公开日期:2011-0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新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关于印发溧阳新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1]20号

于印发溧阳新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溧阳新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六批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0年1220日,我局会同溧阳市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在常州环保网站公示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溧阳新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于1998年,位于溧阳市新昌镇仙麓路183号,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现有职工25,专业生产复合稳定润滑剂,主要产品有硬脂酸盐、复合稳定剂等,2009年产量1080吨,产值1183万元。建有8吨/日污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预处理后外送至溧阳市盛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3716吨、用电量约为12.41万度、耗煤191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提出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硬脂酸盐产品生产工序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3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6个、中高费方案7个,实施率分别为100%71%

  四、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管理制度,2008年4月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47.5万元,重点实施了湿法生产工艺改为干法生产工艺、改进产品生产配方、锅炉水膜除尘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33.4万元,单位电耗、水耗均有下降,年节电2.7万度、节水1700吨、提高产品产量19吨,预计年减少废水排放量1700吨、削减化学需氧量1.02吨、粉尘4.5吨、二氧化硫0.38吨、烟尘0.48吨(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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