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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新湖(常州)石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1-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1]8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1-02-15 公开日期:2011-0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新湖(常州)石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关于印发新湖(常州)石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1]8号

 

新湖(常州)石化有限公司: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六批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0年1126日,常州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新北分局和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的验收意见在我局网站公示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新湖(常州)石化有限公司建于2000年,位于新北区滨江化工园新化路1号,占地面积64亩,现有职工140,专业生产树脂,主要产品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2009年产量49963吨,年产值47988万元。公司建有1000吨/日污水预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市新区自来水排水有限公司;审核前年用新鲜水量为27.68万吨、电量1572.5万度、蒸汽29731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制定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效果显著,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ABS树脂生产线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7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3个、中高费方案4个,实施率分别为100%75%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47.9万元,重点实施了新增垂直螺旋输送机、变压器安装滤波柜、采用真空系统投料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可达33.7万元,单位电耗、水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11.6万度/年、节水6150/年、节约原料6.9/,减少废水排放量5700/年、化学需氧量0.46/年、废气苯乙烯1.02/年、丙烯腈0.42/年、粉尘0.4/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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