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明谛树脂有限公司: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及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六批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0]112号)的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0年10月22日,常州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新北分局和特邀专家组成的现场验收检查组,对列入江苏省第六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的常州明谛树脂有限公司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了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的现场验收意见在我局政府网站公示一个月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明谛树脂有限公司建于2003年,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三中85号,占地面积85696平方米,现有职工50人,是专业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的企业,年产量61635吨,年产值4.53亿元。单位建有400吨/日污水预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单位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蒸汽,审核前年用电量约为274.25万度、蒸汽为16296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认证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提出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技术指标、目标及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对提出的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效果显著,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聚苯乙烯生产工艺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8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0个,中高费方案8个,实施率均为100%。
四、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管理制度;近年来无重大污染事故。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177.29万元,重点实施了反应釜改进、蒸汽及热水热能利用、中水回用、气流干燥改进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可达153.87万元,单位电耗、水耗均有下降,节电28.66万度/年、节水1.16万吨/年、节约蒸汽3000吨/年,预计减少废水排放量1.1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2.9吨/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通过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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