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承担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管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承担全局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和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组织检查验收;建立跨市、区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参与拟定太湖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太湖水污染防治科研计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工作;调查评估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联系电话:8568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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