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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重金属排放情况调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0-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控〔2010〕4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0-02-09 公开日期:2010-0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扎实做好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对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查
关于开展重金属排放情况调查的通知
常环控〔2010〕4号

 

局各有关处室、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扎实做好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厅2010年年初召开的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调查工作明确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全市含有铅、铬、镉、汞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及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蓄电池回收企业、重金属固废回收企业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名称、地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环保手续、是否在饮用水源地等情况(内容详见附件表1及填写说明)。

  2.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情况(内容详见附件表2及填写说明)。

  3.历史遗留问题与现状主要问题(内容详见附件表3及填写说明)。

  二、调查分工

  1.市局污控处牵头组织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牵头负责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与现状问题的调查,并负责调查结果汇总和向省厅上报。

  2.市环境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对全市含有铅、铬、镉、汞和类金属砷等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蓄电池业等生产企业的调查;负责重金属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的调查(见附表2)。

  3.市固废与辐射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对全市蓄电池回收企业、重金属固废回收企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调查;负责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环境修复示范项目的调查(见附表2)。

  4.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负责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含简易垃圾填埋场)的调查;负责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和预警能力建设项目的调查(见附表面2);同时做好配合相关调查的监测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表4。

  三、完成时限

  各相关处室和单位于2010年318日前完成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调查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稿形式报市局污控处。

  四、具体要求

  1.明确责任。重金属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各牵头调查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

  2.严密组织。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建立与各辖市、区环保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接,进一步明确调查内容、要求及时限,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历史遗留问题等要逐一调查,排放总量要有监测数据支撑,确保调查内容全面、真实、详细。

  3.抓紧落实。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放情况及治理现状调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牵头部门和单位对此项工作要细化分工、科学安排,确保调查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1.重金属排放企业调查统计表

  2.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表

  3.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及现状主要问题调查表

  4.重金属排放情况调查分工表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1:

1:重金属排放企业调查统计表

单位:千克/年

类别

序号

企业名称

县(市、区)

乡(镇)

地址

行业名称

总排放量

排放方式及数量

(水/气/固废)

排放去向

是否有环评手续

是否在饮

用水源地

总铬

六价铬

一般企业

1

 

 

 

 

 

 

 

 

 

 

 

2

 

 

 

 

 

 

 

 

 

 

 

3

 

 

 

 

 

 

 

 

 

 

 

 

 

 

 

 

 

 

 

 

 

 

 

 

 

 

 

 

 

 

 

 

 

 

 

垃圾填埋场

1

 

 

 

 

 

 

 

 

 

 

 

2

 

 

 

 

 

 

 

 

 

 

 

3

 

 

 

 

 

 

 

 

 

 

 

 

 

 

 

 

 

 

 

 

 

 

 

 

 

 

 

 

 

 

 

 

 

 

 

污水处理厂

1

 

 

 

 

 

 

 

 

 

 

 

2

 

 

 

 

 

 

 

 

 

 

 

3

 

 

 

 

 

 

 

 

 

 

 

 

 

 

 

 

 

 

 

 

 

 

 

蓄电池回收企业

1

 

 

 

 

 

 

 

 

 

 

 

2

 

 

 

 

 

 

 

 

 

 

 

3

 

 

 

 

 

 

 

 

 

 

 

重金属固废回收企业

 

 

 

 

 

 

 

 

 

 

 

 

 

 

 

 

 

 

 

 

 

 

 

 

 

 

 

 

 

 

 

 

 

 

 

 

 

 

 

 

 

 

 

 

 

 

 

 

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重金属排放企业调查统计表填写说明》。


《表1:重金属排放企业调查统计表》填写说明

  1、本次调查的重金属企业主要指排放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的相关企业,主要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

  2、“一般企业”是指除了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蓄电池回收企业和重金属固废回收处置企业之外的其他重金属排放企业。

  3、“排放方式及数量”一栏,“排放方式”是指以废水、废气还是废渣方式排放,“排放量”指废水、废气中的重金属量,或者含有重金属的固体废弃物的量;如只有一种排放方式则只要写明排放方式即可,如有两种及以上排放方式,请注明每种排放方式的排放量。


附件2:

2: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表

单位:千克/年

大类

分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县(市、区)

乡(镇)

主要内容

投资总额

预计削减排放量(水)

预计削减排放量(气)

建设年限

责任单位

资金来源

项目现状(已建、在建或拟建)

总铬

总铬

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

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

 

 

 

 

 

 

 

 

 

 

 

 

 

 

 

 

 

 

 

 

 

 

 

 

 

 

 

 

 

 

 

 

 

 

 

 

 

 

 

 

 

 

 

 

 

 

 

 

 

 

 

 

 

 

 

 

 

 

 

 

清洁生产项目

 

 

 

 

 

 

 

 

 

 

 

 

 

 

 

 

 

 

 

 

 

 

 

 

 

 

 

 

 

 

 

 

 

 

 

 

 

 

 

 

 

 

 

 

 

 

 

 

 

 

 

 

 

 

 

 

 

 

 

 

产业退出项目

 

 

 

 

 

 

 

 

 

 

 

 

 

 

 

 

 

 

 

 

 

 

 

 

 

 

 

 

 

 

 

 

 

 

 

 

 

 

 

 

 

 

 

 

 

 

 

 

 

 

 

 

 

 

 

 

 

 

 

 

其他

项目

 

 

 

 

 

 

 

 

 

 

 

 

 

 

 

 

 

 

 

 

 

 

 

 

 

 

 

 

 

 

 

 

 

 

 

 

 

 

 

 

 

 

 

 

 

 

 

 

 

 

 

 

 

 

 

 

 

 

 

 

环境修复示范项目

问题导向型示范项目

 

 

 

 

 

 

 

 

 

 

 

 

 

 

 

 

 

 

 

 

 

 

 

 

 

 

 

 

 

 

 

 

 

 

 

 

 

 

 

 

 

 

 

 

 

 

 

 

 

 

 

 

 

 

 

 

 

 

 

 

技术导向型示范项目

 

 

 

 

 

 

 

 

 

 

 

 

 

 

 

 

 

 

 

 

 

 

 

 

 

 

 

 

 

 

 

 

 

 

 

 

 

 

 

 

 

 

 

 

 

 

 

 

 

 

 

 

 

 

 

 

 

 

 

 

历史遗留问题示范

项目

 

 

 

 

 

 

 

 

 

 

 

 

 

 

 

 

 

 

 

 

 

 

 

 

 

 

 

 

 

 

 

 

 

 

 

 

 

 

 

 

 

 

 

 

 

 

 

 

 

 

 

 

 

 

 

 

 

 

 

 

 

 

 

 

 

 

 

 

 

 

 

 

 

 

 

 

 

 

 

 

 

 

 

 

 

 

 

 

 

 

 

 

 

 

 

 

 

 

 

 

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预警能力建设项目

 

 

 

 

 

 

 

 

 

 

 

 

 

 

 

 

 

 

 

 

 

 

 

 

 

 

 

 

 

 

 

 

 

 

 

 

 

 

 

 

 

 

 

 

 

 

 

 

 

 

 

 

 

 

 

 

 

 

 

 

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具体说明请见附件2:《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表填写说明》。


《表2: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表》

填写说明

  一、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

  此类项目为污染源头控制项目,分为污染源综合治理、清洁生产和产业退出项目。

    1、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以减少重金属排放、减少污染事故发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增加回用循环可能为目标。重点考虑位于饮用水源地上游且对水源地水质有直接影响、受纳水体重金属超标(自然环境背景值超标的例外)断面汇水范围内点源污染源治理项目(不包括面源);有治理设施但部分污染因子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治污设施改造项目(含扩大治污设施规模),包括针对采矿酸性废水、选矿废水、含砷废水、电镀废水采取的物理、生化技术;重点区域冶金、电镀、焦化、印染、石化等行业的“提标升级”或深度治理项目;企业内部回用重金属、建设应急处置设施(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重金属“三废”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和事故应急设施建设项目;减少企业无组织排放的整治项目;通过改造除尘装置能有效解决重污染企业周边影响居民的汞、铅、砷的大气污染项目。

    2、清洁生产项目为污染过程控制项目。以减少重金属副产物或污染物产生为目标,减少环境风险。重点考虑循环经济类项目和排放重金属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技术,包括采用无毒无害原材料技术改造、生产工艺改进,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审核推荐的方案工艺。

  3、产业退出项目,以涉重金属企业高污染高排放生产能力为主要对象。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虽符合产业政策但污染排放经治理后仍长期不达标的企业,关停落后产能和污染高排放集中区的小企业,制止违规建设和违法排污。

  二、环境修复示范项目

此类项目为污染处理示范项目。分为问题导向型示范项目、技术路线导向型示范项目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示范项目。目的是通过工程示范带动技术研发和攻关,示范和推广不同类型的污染控制手段,为中远期开展大规模环境修复奠定基础。

    1、问题导向型示范项目以重金属污染的水、土壤等环境修复示范工程为重点,解决区域范围内的水、大气、土壤污染问题。类型包括集中水源地污染、工矿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河道污染、污灌区土壤污染、大型工矿企业空气污染、含重金属工业废渣等。

    2、技术导向型示范项目通过生产工艺的技术路线选择、末端防治技术为重点,为中长期技术处置方案进行引导和推广打下基础。包括涉重金属行业的废水深度处理、废气除尘、废渣综合利用等先进的技术,主要为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处理示范工程、复合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底泥污染解决方案、受重金属污染地下水解决方案、土壤重金属污染技术示范等。

  3、历史遗留问题示范项目。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环境污染区域治理,重点解决重金属污染的历史遗留问题。此类项目以技术路线示范为主要目的。

  修复示范项目仅支持前期工作基础完善,具有先进性示范性证明,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好,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项目投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多元化,并已基本落实,已实施或已具备实施的条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衔接。清洁生产工艺示范纳入清洁生产类,不归为本类项目。

  三、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此类项目污染控制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从监测、预警和应急三方面,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长效监管体系,系统管理,防范风险。

  考虑区县和地市级配置重金属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各地市和污染企业集中区域的重金属污染监控体系建设,区域性预警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示范建设,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重点地区和现状重金属超标断面重金属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社会影响强烈地区建立污染源及其周边水、气、土壤等的重金属长期跟踪监测,基础调查分析等。


附件3:

3: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与现状主要问题调查表

分类

序号

污染类型

县(市、区)

乡(镇)

主要内容

解决难点

是否有解决方案与计划

历史遗留问题

1

 

 

 

 

 

 

2

 

 

 

 

 

 

3

 

 

 

 

 

 

现状主要问题

1

 

 

 

 

 

 

2

 

 

 

 

 

 

3

 

 

 

 

 

 

具体说明请见附件3:《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与现状主要问题调查表填写说明》。


《表3:重金属历史遗留与现状主要问题调查表》

填写说明

  1、该表主要调查各省辖市辖区内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和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2、“污染类型”栏写明是哪个行业的哪种重金属污染。

  3、请写明该问题所处的具体位置。

  4、“问题内容”主要填写该问题的来龙去脉,涉及的主要企业,主要重金属污染物,产生的主要后果等。

  5、“解决难点”主要填写该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主要原因与困难。

  6、“是否有解决方案与计划”主要填写当地政府与环保主管部门对该问题是否有具体的解决方案与计划,如有,请简要说明。


附件:

  表4:重金属排放情况调查分工表

序号

牵头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

分管领导

1

  牵头组织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牵头负责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与现状问题的调查,并负责调查结果汇总和向省厅上报。

污控处

20103月20

祝正庆

2

  牵头负责对全市含有铅、铬、镉、汞和类金属砷等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蓄电池业等生产企业的调查;负责重金属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的调查。

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03月18

周忠华

3

  牵头负责对全市蓄电池回收企业、重金属固废回收企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调查;负责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环境修复示范项目的调查。

市固废与辐射管理中心

20103月18

郁 健

4

  牵头负责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含简易垃圾填埋场)的调查;负责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和预警能力建设项目的调查;同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的监测工作。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03月18

李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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