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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银星制绒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0-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0〕2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0-01-06 公开日期:2010-0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常州市银星制绒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关于印发常州市银星制绒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0〕2号

常州市银星制绒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苏环发[2009]1号文件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09125日,常州市环保局会同戚墅堰区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的现场验收检查组,对列入江苏省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常州市银星制绒有限公司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了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的现场检查意见在我局政府网站公示一个月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市银星制绒有限公司建于2001年,位于常州市丁堰镇常青沟头村100号,占地面积8亩,现有职工30人,是从事对长丝切割后所得绒毛进行染色加工的企业,年产值1020万元。

  二、单位建有500吨/日的污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革新河。因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2009年依法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三、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四、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染色车间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2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7个、中高费方案5个,实施率分别为100%80%。

  五、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181.52万元,重点实施了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技术改造、染色车间地面防渗漏改造及对锅炉进行水膜除尘脱硫改造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达42.8万元,单位电耗、水耗均有下降,可节电1.06万度/年、节水4500/年,预计可减少废水排放量4500/年、SO2排放量3.29吨/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提出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技术指标、目标及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对提出的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效果显著,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七、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管理体系;近年来无重大污染事故。

  八、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通过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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