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沈氏化工残渣处理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09-001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09〕67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9-12-26 公开日期:2009-1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常州沈氏化工残渣处理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09〕67号

 

常环科200967

关于印发常州沈氏化工残渣处理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州沈氏化工残渣处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苏环发[2009]1号文件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091125日,常州市环保局会同常州市环保局新北分局和特邀专家组成的现场验收检查组,对列入江苏省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常州沈氏化工残渣处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了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的现场检查意见在我局政府网站公示一个月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沈氏化工残渣处理有限公司建于2005,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江边化工园区港区中路68号,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现有职工50,主要从事PTA残渣综合利用及处置年产值985万元

二、单位建有50/日的污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新区江边污水处理厂。因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2009年依法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三、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四、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综合利用车间、焚烧车间和污水处理线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5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8个,中高费方案7个,实施率分别为100%86%

五、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158.5万元,重点实施了尾气回收、屋面雨水收集回用、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改造和废液回收利用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可达93.9万元,单位电耗、水耗均有下降,预计可节电8万度/年、节水6200/年,预计可减少废水排放量1000/年,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江苏圣泰环境事务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提出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技术指标、目标及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对提出的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效果显著,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七、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管理制度;近年来无重大污染事故。

八、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通过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验收 意见 通知

抄送:省环保厅,市经贸委,常州市环保局新北分局,常州

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6印发

       共印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