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科〔2009〕70号
关于印发金坛市卿卿针织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金坛市卿卿针织厂: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苏环发[2009]1号文件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09年11月13日,常州市环保局会同金坛市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的现场验收检查组,对列入江苏省第五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金坛市卿卿针织厂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了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的现场检查意见在我局政府网站公示一个月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金坛市卿卿针织厂建于1997年,位于金坛市指前镇兴标南路80号,占地面积72000平方米,现有职工2200人,是从事染整坯布、印花和生产针织服装的企业,年产值3.5亿元。
二、单位建有2500吨/日的污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溧漕河。因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2009年依法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三、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四、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染色工段和污水处理站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6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8个、中高费方案8个,实施率分别为100%和63%。
五、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283.15万元,重点实施了废水深度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锅炉安装多功能分层节能装置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42.91万元,单位电耗、水耗、煤耗均有下降,可节电1.42万度/年、节水31.22万吨/年、节煤235.2吨/年,预计可减少废水排放量31.17万吨/年、化学需氧量18.73吨/年、氨氮1.57吨/年、二氧化硫1.25吨/年、烟尘1.65吨/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提出了包括综合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技术指标、目标及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对提出的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效果显著,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七、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管理体系,2008年2月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近年来无重大污染事故。
八、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通过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优秀,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加大中水回用的力度,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验收 意见 通知
抄送:省环保厅,市经贸委,金坛市环保局,常州现代企业
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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