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委办〔2009〕11号
各辖市、区环保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保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有关“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 在创建社区自查申报和各辖市、区环保部门的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于近期对申报创建第七批“常州市绿色社区”的单位进行了评审验收。评审验收按照《常州市绿色社区评估标准》,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居民、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并经合议和公示,决定命名金坛市金城镇北园社区等18个社区为第七批“常州市绿色社区”。
希望被命名的绿色社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长效管理,不断完善创建机制,努力提高创建水平,逐步向省级、国家级绿色社区迈进,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七批常州市绿色社区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命名 绿色社区 通知
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第七批常州市绿色社区名单
(18个)
金坛市(2个)
金城镇北园社区 经济开发区华苑社区
溧阳市(1个)
溧城镇锦汇社区
武进区(4个)
湖塘镇大学新村一社区 湖塘镇古方社区
经济开发区湖滨社区 雪堰镇雪堰社区
天宁区(4个)
盛世名门社区 聚博花园社区
兆丰花苑社区工人 新村第二社区
钟楼区(5个)
广化桥社区 勤德家园社区
电子新村社区 清潭新村五社区
机械二村社区
新北区(1个)
罗溪镇同心同德社区
戚墅堰区(1个)
花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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