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
第1条 规划定位
为配合《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的编制与实施,特编制《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生态环保专项规划》)。该专项规划以建设生态常州为目标,结合城市整体布局框架,组织未来常州市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今后5-15年常州市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第2条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常州市区,包括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五个行政区,总面积1864km2。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设定为2003年,规划期为2004-2020年,分近期、远期两个规划重点期。
近期为2004-2010年
远期为2010-2020年
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第3条 常州市城市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Ø 自然资源严重不足:常州市自然资源严重不足,几乎所有生产原材料都要依靠外供。水、土地和能源等基本自然资源也很不足:虽然地处江南水乡,但水环境容量却很小,特殊干旱年属于工程型缺水,一般年份属于污染型缺水(即水质型缺水),常年处于缺水状态;城市能源严重不足,尤其一次能源匮乏,几乎全部依靠外供,并且能源利用总体水平不高,能源浪费还较严重;城市土地资源有限,人均占有土地仅0.13公顷,人均耕地仅0.06公顷,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未利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0%,后备资源不足。
城市自然资源的严重不足已经制约到城市的快速发展,水、土地、环境和能源将成为今后几年城市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必须妥善解决。
Ø 气象水文条件不利:城市年最多风向为东南风,与主体水流流向正好相反,不利于城市的布局和污染物的排放和稀释扩散。市区年静风频率较高,达10%左右,城市逆温较多较低,出现频率年平均高达74%,低层逆温年平均厚度为118米,这些都极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市区河道基本是从西北的长江和运河进水,向东南的太湖方向流动,受长江和太湖节制闸制约较大,来水量小,水文条件复杂,时有滞流和倒流,水环境容量小,水污染物稀释扩散能力差。
Ø 城市布局不尽合理: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功能分区不明显,布局仍不尽合理:工业区和居民文教区混杂交织、大气污染源相对集中于城市上风向、水污染源相对集中于部分地区、声污染源京沪铁路和京杭运河穿城而过;城市用地结构失衡:生产和建设用地比例偏大,城市生态、绿化用地明显不足;而且老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的问题还在不断产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空间结构有待优化,城市的功能有待完善,城市的布局有待调整。
Ø 产业结构仍不合理:由于城市的定位使然,我市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虽然第一产业的比例在下降,只占4.7%,但第三产业发展还较慢,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仍不高,只占36.5%,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58.8%,并将长期占有主导地位;不仅如此,第二产业内部的结构也不合理,虽然高新技术产业有所发展,但传统工业如化工、印染、水泥和钢铁等行业发展较快,在城市国民经济中已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发展还是基于消耗大量的土地、环境容量和能源资源为前提的粗放型传统发展模式,不仅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其增长本身也难以为继。纺织化工医药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5.6%,但其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占到了市区工业废水的排放量的65.61%,COD排放量占到了市区工业COD的排放量的75.06%。
Ø 基础设施水平不高:由于城市发展迅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落后于环境建设的要求,与同类城市如苏州、无锡相比较,我市的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总体水平并不高,处于国内中游水准,部分指标还落后。
Ø 环境质量尚未达标:虽然城市环境质量总体有了明显改善,但局部地区和部分指标仍然尚未能全部达标,如:空气质量尚未能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仍然超标,酸雨频率还处于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仍然较严重;地表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不到50%,其中滆湖、太湖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长江饮用水源地已受到污染威胁;城市声环境污染扰民增加,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呈现上升趋势;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还处于较低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档次和效率低,城市垃圾还未实行分类收集,垃圾回收利用无组织,回收体系落后、低效、无序;
环境污染在农村呈现蔓延的趋势,农村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明显,农村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田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均呈加重趋势,农村环境质量形势更不容乐观。
Ø 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城市的生态环境由于受到高度人工干预而退化,已经很脆弱,森林植被覆盖很少,水土流失,湖泊、池塘、滩地、河滨、河道等湿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面积范围缩小、破碎、淤积、消失,造成生态环境抗自然灾害能力下降;生物多样性从景观到生态系统到物种、从自然生态系统到人工生态系统整体下降严重,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Ø 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城乡生态文化建设不到位,各级政府和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不良的生活习惯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享受,加剧了城市环境资源的破坏。
第4条 常州市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经济、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为核心,以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处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用高效、和谐、循环、再生的生态理念引领常州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全局,促进社会的生态转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塑造最佳人居环境、培育城市优美生态品质、激发城市生态系统活力,把常州建设成为环境生态优美、经济生态高效、社会生态公平、文化浓郁的江南生态名城。
具体目标
(1)近期
到201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COD和二氧化硫在2005年的基数上分别削减20.2%和13.7%,其中2006年基本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康社会。以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清”工程为重点,强化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重点抓好生态环境的改善、生态产业的建设与发展、生态文明的普及与提高,确保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实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生活环境优美化;倡导生态价值观,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得到普及;初步建成一批生态环境示范工程,为常州市生态市的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具体指标和目标见表1。
(2)远期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城市环境质量有非常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形成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系统,生态市创建基本达标。全面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构筑生态产业、生态人居及其它生态环境体系,初步建立市域生态网架,建成城市“蓝色”水网和“绿色”林网相互融合、渗透的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初步形成循环经济、生态社会、生态环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态势。
(3)远景
到2050年,常州市城市形象、实力以及生态环境、社会风尚全面提升,生态型社会文明逐步成为主体。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多中心、以绿色生态空间间隔、开敞式的城市空间格局逐步形成,彰显常州“城河相依,水、路、城并行”的古城特色和现代文明,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内涵品质,形成生态景观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和产业环境;城市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城市经济体系;常州市成为内外兼修、形神兼备,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度发达的生态城市。
表1 常州市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
单位
|
2010年
|
2020年
|
2050年
|
1
|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
分
|
>80
|
>90
|
>95
|
2
|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98%
|
| |
>98%
|
>98%
|
3
|
地表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4
|
空气环境质量为良好和优的天数比例
|
%
|
≥80
|
≥85
|
≥95
|
5
|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6
|
区域环境噪声
|
dB(A)
|
≤56
|
≤56
|
≤56
|
7
|
交通干线噪声
|
dB(A)
|
≤68
|
≤65
|
≤65
|
8
|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
|
≥90
|
≥95
|
≥95
|
9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40
|
≥42
|
≥45
|
10
|
建成区绿地率
|
%
|
≥35
|
≥37
|
≥39
|
11
|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11
|
15
|
25
|
12
|
森林覆盖率
|
%
|
≥20
|
≥20
|
≥20
|
13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70
|
≥80
|
≥90
|
14
|
城市气化率
|
%
|
≥98
|
≥98
|
≥98
|
15
|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6
|
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7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第二章 城市生态区域规划
第5条 常州市生态建设分区
将常州城市生态空间划分为:自然生态保育区、人文生态保育区、人文生态提升区、人文生态新建区、生态过渡控制区等5类生态建设分区。
(1)自然生态保育区
包括范围:长江沿岸水源保护区域、环滆湖区域、沿太湖区域以及大部分河流两岸区域,小黄山、横山、竺山以及水库等等。
建设导则:加强生态自然群落的保育和建设, 注重向物种多样化、景观复合化发展,对生态格局影响重大的点或线(廊道)进行生态重点建设或生态修复。禁止进行有损自然生态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人类活动,非核心区和其它生态保育区可适当进行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休闲度假开发,实施积极的建设性保护方针。强化绿化建设,优化绿化结构,增强生态自我平衡与修复能力,保障区域整体生态安全。
(2)人文生态保育区
包括范围:市河和京杭运河历史文化景观圈(街区);商业街区;体育设施、文教科研区、文化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共设施;文物保护单位。
建设导则:禁止进行有损自然生态或者文物古迹、历史遗迹、风景名胜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域内产业开发和人居环境应慎重布置,注重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强化代表常州市特色的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并进行生态旅游产业开发。反映现代文明的区域(如商贸区)应加以保育,限制破坏历史风貌的大规模开发建设。
(3)人文生态提升区
包括范围:主要包括居住区、工业区、商贸区、文教区、园林和交通枢纽等各种城市功能区。
建设导则:以改善现有生态环境为主,加强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强化历史文化、水乡风貌的保护与整治,治理河道,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迁出和调整不符环境要求的工业,治理生活污染,完善生活设施,提高生活质量。
(4)人文生态新建区
包括范围:主要是规划作为居住区、工业区、商贸区、文教区、园林和交通枢纽等各种城市功能区。主要分布在现建成区外围西部、北部、以及湖塘、奔牛和戚墅堰等区域。
建设导则:在环境容量许可的程度内进行建设活动,防止过度开发,确保建设区一定的水面率和绿地率,使城市建设过程与总体生态环境改善过程同步进行。调整各类建设用地比例,保持合理、舒适的建筑密度,提高景观绿地、道路和广场的面积比重,营造优良舒适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城市建设“先规划、后建设”的政策,实现标志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和谐统一。
(5)生态过渡控制区
包括范围:主要包括呈面状分布在城镇建设区周围的地区,以及呈斑块状分布于建成区的部分地块。如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城市建设区与山体的之间过渡地带。
建设导则:原则上限制城镇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的政策,且应与生态绿地建设相结合,适时引入生态开发方式。空间控制区内不进行高密度城建开发,不规划城市功能组团,以园林绿化和景观开发为主,可适当布置观赏性的永久标志物,强化控制区对城市生态的稳定功能和对城市居民的休闲服务功能。
第6条 常州市生态网架布局规划
根据常州城市发展,逐步构建 “三环四楔十廊” 生态网架结构。
(1)三环
外环(外围生态屏障环):规划建成区外的农田、生产绿地、林地、生态湿地、森林公园等推行生态化建设与经营模式,形成生态外环廊。
中环(高速公路环):沿西绕城高速、联三高速、沪宁高速建设大型生态绿地,形成以高速公路防护林为主的绿色生态中环廊。
内环(滨河环):沿德胜河、新京杭运河、横塘河等两侧建设大型生态绿地,形成以水体加滨河防护林为主的环状城市生态隔离带。
(2)四楔
在城市的东北、东南、西南、西北方向分别控制四片楔形绿地。
(3)十一廊
沿城市快速干道、河道、铁路等规划建设生态绿廊,在城市范围内主要形成七横四纵的十一条廊道。七横:沿江、338省道、沿江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城北干道、沪宁铁路、长虹路、锡宜高速绿廊;四纵:通江路、长江路、龙江路、青洋路绿廊。
第7条 常州城市空间结构形态
充分利用常州水系、园林绿地、交通动脉等的分布现状与形态特点,统筹协调中心城区与外围片区之间,交通路网、工业区、居住区三者之间,不同的发展时段之间的关系,优先、优化布局交通道路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三类用地。常州市区将形成“一城、七片”的空间布局形态。
一城:即常州主城区,由中心、高新、城西、湖塘、城东、新龙、新港、武南等八个组团组成。
中心组团:为城市的商贸、金融和文化中心,“退二进三”,发展商务服务业、社会服务业、都市文化产业。
高新组团:主要发展机电一体化、电子、软件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及行政中心、大型生活社区、现代旅游休闲区,城市北部商贸副中心。
城西组团:主要发展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机械制造业等低、无污染的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和钟楼区公共服务中心。
湖塘组团:主要以发展科教、休闲旅游、生态居住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形成以高等职教和淹城遗址为特色的组团,成为城市南部商贸副中心
城东组团:主要发展机车制造、纺织、印染、汽配、食品及现代物流业,同时合理配置居住和公建用地。
新龙组团:主要功能为生活居住、新北区新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工业园和高新技术研发基地。
新港组团:主要功能为港口、重化工、环保、能源产业和物流业,确保常州长江水厂、电厂(热电厂)、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用地;保护好沿江水源及生活岸线。
武南组团: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生活居住和滆湖休闲度假。
七片:即主城外围七个片区——孟河片区、邹区片区、奔牛片区、湟里片区、前黄片区、洛阳片区、横山桥片区。
第三章 城市生态功能规划
第一节 生态工业规划
第8条 常州生态工业建设的目标
以产业结构生态化和空间布局生态化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建成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高效益、高质量的生态型工业,做到生产清洁化、产品绿色化、经营产业化、资源再生化。至2010年,初步完成常州市工业布局的整合优化,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达60%以上;初步完成全市工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建设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至2020年生态工业框架基本形成,完成城市生态工业的合理布局调整,所有工业企业集中进园区,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达80%以上;完成城市工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完成传统行业和企业的生态化转型;城市循环经济体系基本形成。至2050年城市生态工业产业发育成熟,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更强、传统制造业更优、先进制造业更发达的发展局面。
第9条 常州市生态工业规划对策
(1)产业空间布局的生态化
u 整个城市的合理工业布局规划
结合生态型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目标,统筹规划,开辟园区,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在主城区和主城外围规划形成“五区七片”的工业发展格局。五区:新北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城西工业区、城东工业区、武南工业区。七片:孟河、奔牛、邹区、湟里、前黄、洛阳、横山桥等工业集中地。
u 工业区的整合
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调整。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企业搬迁调整力度,推进污染重、耗水大的工业企业分期分批有序搬迁,搬迁调整要与技术创新、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利用外资、区县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紧密结合,防止简单的空间转移,实现高效益高水平发展,力争至2010年完成100家有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
工业园区的整合提升。一是实现工业园区的专业化,严格按照工业园区的规划进行招商引资,专业园区不得新建非专业类企业,同时必须提高入园门槛,防止高污染,高投入,高消耗而低产出的“三高一低”企业入园,为将来这些产业的进一步提升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二是对开发区内现有的企业进行整合,对不符合园区规划、不符合专业园区的性质、占地大产出小、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逐步进行技术改造或压缩生产规模和品种直至萎缩、关闭;三是要加强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四是要逐步提高工业园区单位土地的产出,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园区性质制定相应的标准,作为招商引资的目标、园区进入的门槛和园区现有企业整合的限值;五是严格控制工业园区的数量,合并或撤销一些档次低、规模小、没有前景的乡镇一级工业园区。
(2)工业产业结构的生态化
按“生态优先、相对集聚、错位竞争、差别化发展”的思路优化调整常州工业产业结构:
重点发展两大产业群(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轻纺等传统产业、组建七个专业化制造基地(农用机械、输变电设备、工程机械车辆、电子设备与机电一体化、新型材料、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的主导产业。
限制发展化工、冶金、印染、造纸、食品等一般技术要求和对环境有较大污染的产业。
加快清理规模较小且污染较重的小印染、化工、电镀、农药等类企业。
(3)工业产业环境管理生态化
u 建立项目准入“门槛”,凡是不符合国家或常州产业政策的企业、行业一律不准进入。
u 推进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不断改善企业的经济环境绩效。
u 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分别在区域层面、园区层面、企业层面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建设。
第二节 生态农业规划
第10条常州生态农业规划内容
(1)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u 基础产业以退为主,退中求稳。如稻米、油菜、蔬菜、生猪饲养等产业。
u 主导产业稳中求进,做大做强。如花卉苗木、特种水产等产业。
u 特色产业有序推进,做优做精。如茶、桑、特色瓜果、生态休闲农业等。
u 新兴产业积极开发,强化功能。如现代都市型生态服务农业、设施农业和种源农业等。
(2)农业空间布局调整战略
Ø 种植业生产布局
种植业生产布局以花卉苗木、设施蔬菜、时令水果和种源农业为主; 规划分设两大功能组团区域:一是现代都市农业组团区域,位于洛阳、前黄、夏溪、卜弋一线以北地区;二是园艺和设施化农业组团区域,主要位于武进的南部、西部地区。
Ø 畜牧业生产布局
规划将市区定为控制养殖区,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畜禽养殖项目,逐步淘汰散户养殖和非设施化规模养殖场,逐步降低畜禽养殖密度和总量。其主要分布在现代都市农业功能组团区域。
Ø 水产业生产布局
以重点扶持滆湖特种水产养殖,培育渔业生态养殖区,以局部地区生产规模和基地布局的微调为辅,不再利用耕地大规模扩大养殖面积。
Ø 经济林果业生产布局
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继续推进对武进南部丘陵山区的果、茶、林、休闲观光等综合开发。花卉苗木在适度控制生产规模的同时,重点发展武进夏溪、湟里、嘉泽、东安、卜戈、奔牛等地的新兴绿化苗木产区。
(3)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u 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广平衡施肥技术,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使用量,扩大有机肥的使用量,有效控制农田面源的污染;开发、引进和推广农业节水节能工程;对于农村分散的生活污水要采用现代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进行生态化处理如回灌农田、湿地处理等;合理管理禽畜养殖场粪便和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u 农村能源清洁化和生态化: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通过建立沼气池进行沼气发酵以及作为粗饲料发展畜牧业,使之能源化、资源化;推广太阳能利用工程和技术。
第三节 生态旅游规划
第11条 常州生态旅游规划目标
围绕着建设环境优美的文化旅游名城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系统整合和经营城市旅游资源,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管理,强化城市旅游功能,提供优质旅游服务,提升城市旅游形象,重点发展商务、城市观光、休闲度假、购物和生态旅游,将常州市区建成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直接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性接待服务中心。
第12条 常州生态旅游规划内容
(1)旅游开发布局规划
常州城市旅游开发基本格局是“两带六区五重点”
“两带”:市河文化景观带和京杭运河文化景观带
“六区”:天宁风景名胜区、城北现代旅游区、城市游憩商业区、淹城春秋历史文化旅游区、太湖湾旅游度假区和横山风景区;
“五重点”:天宁寺、中华恐龙园、淹城遗址公园、太湖湾旅游度假区和城市游憩商业区等五大重点旅游项目。
(2)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
常州城市旅游资源开发应坚持“有限”发展的原则,旅游设施建设应以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为原则,不宜大规模建设旅游设施,宜开展动态观赏旅游;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旅游开发经营者、旅游者以及旅游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节 生态人居规划
第13条 常州生态人居环境规划
(1)合理开发时序
坚持“控制中心,拓展南北,充实东西”的开发战略。
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城区居住密度和高强度开发,通过局部改造整治和修缮,优化居住环境和结构,提升中心形象。
拓展南北:确定南北两翼为今后城市居住空间拓展的重点方向。
充实东西:归并重组东西两侧比较分散的居住用地,配套相关生活设施,完善和优化居住功能用地,适度外延拓展。
(2)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优化城市居住空间的发展格局,实现“一个核心,四条轴线,组团式发展”。
一个核心:中心城区营造代表城市形象,适宜生活居住的公共空间,周边以居住组团推进模式向外辐射。
四条轴线:
北向拓展主轴 沿通江大道,新区居住组团——薛家居住组团——新龙居住组团——新港居住组团
南向拓展主轴 湖塘居住组团——牛塘居住组团——鸣凰居住组团——滆湖居住组团——庙桥居住组团
西向拓展次轴 北港、西林居住组团向西适度拓展
东向拓展次轴 雕庄居住组团——戚墅堰居住组团
(3)提高人居环境水平
近期以普通商品房为主,控制发展高档住宅,保证居者有其屋,基本达到每户拥有设一套施齐全,居住环境良好的住宅,实现人均住宅面积35平方米的目标。远期进一步优化居住用地的空间布局,实现居住与就业平衡,有效缓解常州“钟摆式”交通拥挤状况;改善社区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社区人居环境的舒适、通达、便利水平;居住标准和居住环境建设水平从小康型向富裕型、生态型过渡,适度发展高档住宅,既保证居者有其屋,也允许富者优其屋,实现人均住宅面积40平方米的目标。
(4)优化人居布局
在主城区新建新龙、青龙、飞龙、湖塘、薛家、新港、东方、北港、武南等新居住区,改造完善红梅、茶山、清潭、五星、兰翔、三井、戚墅堰、雕庄、新闸等老居住区和“馅心村”。“十一五”期间重点进行老城区进行改造整治,对东西组团内的居住用地进行归并重组;加快武进区湖塘、牛塘居住组团建设,适当控制南翼滆湖居住组团和庙桥居住组团,避免低层次开发。
第五节 生态交通规划
第14条常州生态交通规划
(1)构筑通达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
实现“1215”目标:构建从常州市区到达目的地覆盖上海、南京的“1小时交通圈”,覆盖杭州、宁波的“2小时交通圈”和市域内主要节点15分钟内进入高速公路的目标。
建成“五四四”的对外交通大格局:“五”—五个层次组成对外交通体系,空运、水运、铁路(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四”—四个对外交通点,常州机场、长江常州港、常州铁路站和常州长途汽车站;“四”—四张对外交通网,“一纵三横”的铁路网、“三纵三横绕城环”的高速公路网、“六纵七横大外环”的干线公路网和“三纵两横一港”的水运网。
建成规模适中、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系统。“两横两纵”井字形快速路网,两横指新机场路和城北干道,两纵指龙江路和青洋路;“一环多射”干道网,其中一环是由关河路、五角场路、劳动路和怀德路形成的核心环,多射为纵横交错的支路网。
(2) 营造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对外交通环境生态化:铁路两侧绿树成荫,公路沿线景观宜人。
城市道路生态化:综合考虑道路饱和度(车道数和车流量)、噪声、绿化指标、路面状况、道路照明、人行道状况、道路设施的协调性等七个指标,对现有城市道路进行改造和提升,建设生态化的城市道路网。
(3)倡导低能耗低污染的交通方式
Ø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步伐,打通与无锡、苏州、上海等城市之间的轨道交通联系;进行城市内部公共交通的优化、整治,提高公交的覆盖面和公交线网密度,逐步开设公交专用通道,实行智能化管理,提高公交准点率;逐步提高公交服务质量,提高居民公交出行的比例;逐步实施公交和出租车燃料的清洁化,有效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Ø 适度和合理地使用小汽车
根据城市道路网容量和城市环境状况,适度和合理使用小汽车;制定有效政策、加快停车场的配套建设,做好放宽“拥有”,管好“使用”;提高清洁燃料的比例,逐步发展燃气小汽车。
Ø 对摩托车出行方式进行有效控制
建立切实可行限制和管理措施,控制和引导市民摩托车出行方式的转换。
第六节 生态水域规划
第15条常州市生态水域规划总体目标
弘扬常州源远流长的水文化传统,以水为纲,治水兴市,强化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的水域生态服务功能,促进水生态、水安全、水健康、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以水系为纽带,以文化为脉络,以绿化为载体,实现“城在水中、水在绿中、绿水相依”的“大水域”格局,全力打造“绿树碧水绣龙城”的生态常州。
第16条构建常州市水域生态格局
规划常州市的生态水域格局为“两线、三圈、四湖、五轴、六楔”。
(1)两线
供水生命线:以长江为城市供水主水源,运河、滆湖等其它地面水源可作为对水质要求不高,且用水量较大的工矿企业的自备水源。
尾水导流线:城镇污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处理厂实行达标排江、排河和资源化利用结合、以排江为主的战略。
(2)三圈
外圈:德胜河、沪宁高速公路南侧人工河、横塘河、采菱港、新京杭大运河,两侧建设防护绿带,防护绿带宽度原则上为50~100m。
中圈:老运河、关河,两侧建设景观绿地。老运河每侧控制50m以上,关河结合实际情况每侧控制20~30m以上,结合老运河、关河城市设计拓展两岸绿化,在景观特色侧重现代城市风貌,凸显“古、水、文、秀、活”的城市文化个性,形成“好山好水好风光,龙城龙园龙文化,古寺古塔古运河,名人名馆名建筑”的具常州特色的景观圈。
内圈:东、南、西、北市河,两侧建设景观绿地。南市河每侧至少控制30m以上,东、西、北市河每侧至少控制15m以上。结合常州历史、挖掘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常州特有的“城中有河、河抱古城、城河相依”的古街、古巷、古桥、古河、古树、古井的古城河风貌,突出民俗文化特色,展现常州传统民居临河而建、院落相叠的独特肌理和粉墙黛瓦、深弄幽巷的建筑风貌,形成文化底蕴深厚、文化气息浓郁、生态环境良好的景观内圈。
(3)四湖
滆湖:生态服务功能以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辅助功能为水景观和水经济的开发,减少围网养殖面积,加强环湖林地的建设,利用湖滨滩涂建设大面积的绿地公园,结合原生态现状保护和建设湿地,营造独特的湖滨生态风光,并适度开发旅游项目。
太湖:生态服务功能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辅助功能为观光旅游和景观人居环境;加大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建设并完善污水处理及输送配套管网设施。
两个人工湖:规划利用境内的水面(宋剑湖)和低洼地开挖总面积≮3km2的两个人工湖,依托人工湖建设大型城市公园或植物园,生态服务功能以景观、休闲、游览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辅助功能为生态人居环境。
(4)五轴:两横三纵
以长江、京杭运河等国家水运主通道为基础,实现内河航道网络化,形成“两横三纵”的水运主航道骨架。规划构建五轴江河防护林,原则上长江市区段绿色开敞空间带不小于100米,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50米,横塘河、丁塘河、新藻江河等通航河道两侧防护林带宽度各不低于50米。沿江、河防护林带与纵深方向的基础设施防护林带、水源保护区、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有机结合,形成市域重要的特色生态廊道。
(5)六楔
在中圈与外圈之间规划六条放射状的水轴:新藻江河、北塘河、龙游河、南运河、老运河常新路段、老运河常戚路段。加强两侧绿地的建设,原则上每侧绿地不小于15米。充分利用常州优越的历史、人文资源,“绿化为本、文化为魂”,建设一批上品位、耐观赏、艺术性与实用性并重的精品水景,弘扬并加强常州江南水乡独具特色的绿化风貌。
第17条常州市生态水域建设
⑴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城市供水等水安全体系,防患于未然。
⑵全过程控制水环境污染,强化尾水调度和处理处置,将污水、尾水导离城市生态系统敏感区,保障区域水环境的长治久安。
⑶以具有美学价值的岸线为依托,以适宜的水面为主景,与潺潺的溪流及秀美的生态防护林带相结合,创建休闲、旅游、度假、娱乐以及水上运动的亲水空间。
⑷规划挖掘当地绵长的文化底蕴,结合当今生态文化的发展大趋势,建设富有常州特色的生态型水文化,提高城市品味。
⑸通过水环、绿环、路环、文化环、景观环五环联动,从水生态、水安全、水健康、水景观、水文化及水经济六位一体的角度,塑造常州市“山清、水秀、城美、林幽”的生态型城市新形象。
第七节 绿色空间体系规划
第18条 常州绿色空间网络规划及布局
(1)规划目标
根据常州市现状情况、规划建设情况,制定常州市绿色空间体系的近期、远期规划目标,详见表2。
表2 常州市绿色空间规划目标与指标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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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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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2020年
|
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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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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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3
|
≥5968
|
|
≥7992
|
≥10000
|
公共绿地面积(公顷)
|
1193
|
≥2860
|
≥4350
|
≥7500
|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
5.59
|
11
|
15
|
25
|
建成区绿地率(%)
|
29.2
|
≥35
|
≥37
|
≥39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5.1
|
≥40
|
≥42
|
≥45
|
城市公园个数(个)
|
18
|
≥35
|
≥55
|
≥68
|
公园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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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1628
|
≥2160
|
≥2840
(2)宏观造网、中观造园、微观造景
在常州市域范围内构建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城乡一体的生态防护网架为主;在都市圈内以建设“绿色斑块—绿色廊道—基质空间”为主要组成内容、充分服务城市居民的完整绿色空间网络为目标;在城市内部的各微观局部上,以营造宜人的、具有较高景观价值的绿色环境为宗旨。
(3)城市绿色空间网络规划及布局
按照绿色斑块、绿色廊道、基质空间的规划模式和相应的组建方法,城市绿色空间网络的规划布局为:三环四锲十廊、三林八路八口多园,三林:三个森林公园,竺山森林公园、淹城森林公园、小黄山森林公园;八路八口:全面实施沪宁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S338省道、新312国道、S239新常溧线、S340常金公路、金武公路、S232常澄路等八条主要道路的绿化工程;实施常州航空港、沪宁高速罗墅湾出入口、沪宁高速龙江路出入口、沪宁高速龙虎塘出入口、沪宁高速育洋路出入口、沪宁高速横山桥出入口、联三高速戚墅堰出入口、联三高速武进南出入口等八个主要城市出入口的绿化美化工程。多园:包括主城区外围孟河、卜弋、奔牛、湟里、漕桥、洛阳公园及两个专类公园(常州市植物园、常州市动物园)及主城区新建公园18座、扩建公园 5座、改建公园一座。
(4)绿色景观营造
保持绿色开敞空间,明晰城市组团边界,组织城市主要景观轴线和景观环,营造城市特色景观区域和标志性建筑物,进行建筑高度分区和景观视廊控制。
强化滨水景观营造,水绿相依,努力建设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以龙为目,以文为脉,凸现地标,着力营造富于地方文化内涵和特色的城市景观和标志性建筑。
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充分利用攀援植物造景,增加城市及园林建筑的艺术效果,创造优美的园林意境,丰富绿化层次,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大规模的普及屋顶绿化,拓展常州市的绿色空间,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气候,美化城市环境。
(5)常州市绿色空间树种规划
以乡土树种为主,体现地方特色,注重生态效益,合理搭配乔、灌、花、草、藤,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树种;大力推广市树广玉兰、市花月季,并加强培育工作;坚持适地适树,优先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
第八节 生态景观规划
第19条 常州市生态景观格局
突出城市整体景观功能,改善城市景观结构,塑造常州市“城中有河、河抱古城、城河相依”的“中华龙城”整体景观形象;在苏锡常、长三角和全国的区域大背景下塑造常州市景观特色,促进城市景观的持续发展。
(1)建立“二纵、三林、四横”的自然生态景观框架
二纵:德胜河-武宜运河,青洋路。
四横:沿江铁路、沪宁高速公路、新大运河、三联高速公路。
三林:着力凸显郊野湿地森林公园,包括长江岸区北部、环滆湖地带、太湖地带,结合现有的自然湿地与自然森林,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形成常州外围生态保护区域。
(2)建立“一心三环七轴、七片多点”的人文生态景观网络
“一心”:一个文化核心,在运河和关河包围的古城范围内,利用现有条件,以历代未变的“城河相依”为基本格局,“水、路、城”组合为基本形态,重点围绕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天宁寺——舣舟亭历史文化街区、青果巷传统民居文化轴、篦箕巷——西瀛里传统特色集市街区,整合已经形成的现代景观,构成常州市的文化核心。
“三环”:外环——沿高速环形成城市生态绿色林带;中环——沿快速环形成现代化都市风景带;内环——沿运河、市河形成地方历史文化水乡景观带。
“七轴”:延陵路,以都市购物和体现城市历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景观轴线;和平路——常武路、通江路、长江路和龙江路等以展示现代化都市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景观轴线;怀德路——花园路,以现代都市文化和居住区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景观轴线;东经120路,以地理与时间文化为特色的旅游性道路;新机场路、城北干道、东方大道,以展示城市窗口形象和两侧绿化景观为主要内容的景观轴线。
“七片”:以天宁寺——舣舟亭沿线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以青果巷、前后北岸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南大街商业步行街、延陵西路为核心的城市中央商务区(CBD);以武进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城南中心地区;以新北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的新北中心地区;以中华恐龙园为核心的现代休闲旅游区;以淹城遗址公园为主体的展示春秋历史文化的主题游览区;以高等职业教育为特色的高等职教基地。
“多点”:重点建设“文笔”与“天宁”双塔、市体育中心、会展中心、中华恐龙园主馆、东经120标志塔、大剧院等标志性建筑物;以及文化宫等主要广场。
(3)竖向规划及景观视廊
城市制高点:包括恐龙园主馆、文笔塔、天宁宝塔、东经120标志塔、广播电视塔、市公共服务中心、国贸和中油等高层酒店、写字楼建筑等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分区:高层限制发展区(建筑高度不应超过24米),包括天宁寺—舣舟亭历史风貌区周围,重要标志性建筑周围,主要旅游区(点)四周;高层引导发展区,包括老城中心区、高新组团和湖塘组团的中心区域,是城市高层建筑主要的发展地区;一般地区,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不作特殊要求,原则上应由高层引导发展区向周边递减,以便形成有节奏和韵律的城市天际线。
城市景观视廊:建设桃园路与延陵东路交叉口处向北,以文笔塔为其对景;汉江路向东,以恐龙园主馆为其对景;罗汉路、武青路、延陵西路等几个方向,以天宁塔为对景;东经120路向南,以东经120标志塔为其对景的视觉通廊。在上述景观视廊区域内不得建设阻碍视线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第九节 生态社会建设规划
第20条常州市生态社会规划目标
2010年建立完善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保障体系的覆盖率,尤其要普及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和卫生设施系统。切实加强常州历史文化遗产的整治和保护,通过景观标识性和多样性的建设,塑造具有典型常州特色的新型的建筑文化、景观文化、商品文化和鉴赏文化。远期将常州建设成为公正、平等、安全、舒适、富有人情味的生态社会,日益消除本地居民间的贫富差距,塑造一系列新型的生态文化,使得生活方式、消费观念和行为方式都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适应。
第21条常州社会协调运行保障能力建设
(1) 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Ø 建设新型养老保险体系:面临老龄化的挑战,构筑新型养老保险体系,保险范围迅速覆盖广大农村地区。
Ø 就业机会平等,控制失业率:遵循公平性原则,创造就业、教育和社会参与方面保持平等的机会,控制城镇失业人口比例。
Ø 建立和完善适宜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融资渠道,完善以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等和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
Ø 构筑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除了最低生活保障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城市化进程中广大农民得到平等的社会保障。
(2)社会安全保障建设
Ø 建立完整的供水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和公众监督措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2010年≤30%;2020年≤25%。
Ø 完善医疗保健体系建设,从社区保健站到大型的综合、专科医院,利用已有的设施改善保障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范围,2010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6%以上,千人医疗床位达4张以上;2020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98%以上,千人医疗床位达5张以上。
Ø 建立完整的社会整体防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毒品安全。
第22条建设体现常州特色的生态文化
Ø 确定鲜明的城市生态文化建设主题:塑造现代科教“运城”,,凸显“古、水、文、秀、活”的城市文化个性,形成“好山好水好风光,龙城龙园龙文化,古寺古塔古运河,名人名馆名建筑”的城市文化特色。
Ø 建立常州生态城市标志性的决策管理和体制文化:进行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决策管理和体制建设,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科技教育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决策。
Ø 着力发展文化产业:高标准建设城乡文化设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实力,普及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和享受文化休闲的水平。
Ø 开展广泛的生态教育:宣传生态城市规划的内涵和意义,增加公众参与机会,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增强城市凝聚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理性绿色的消费方式和融洽公平的社会风尚。
Ø 历史名城和物态文化建设:对历史建筑和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遗址,进行维护和建设,维持传统风貌;建设一批标志生态城市的建筑和文化活动场所;新建筑在具体设计上要坚持生态学理论指导做到:节水、节土、节能、有利健康、美化环境等等。
Ø 重点建设企业生态文化:鼓励企业建立鲜明的企业文化,包括企业宗旨、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凝聚功能等。建立清洁生产和科学的环境管理机制,逐步升级到企业生态文化的建设阶段。
Ø 着力培育校园生态文化:培养青少年的生态保护意识,从观念生态化、教学生态化、管理生态化和行为生态化几个方面进行生态化校园建设。
Ø 丰富社区、家庭的文化内涵: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开展社区形象建设活动促进社区生态文化建设,引导家庭的生活观念、消费观念、和交往观念向生态化发展。
第四章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
第一节 空气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
第23条常州市空气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目标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加大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三大问题;采取科学的、长效的、操作性强的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为良好和优的天数2010年稳定在80%以上,力争达到85%,2020年稳定在85%以上,力争达到90%。
第24条常州市空气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内容
(1)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燃煤比重
加快输配系统建设,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全面完成城市用户天然气置换,确保城市居民燃气率达98%以上,农村居民燃气率达60%以上。同时,积极扩大天然气工业用户,逐步替代原有的液化气、人工煤气、燃油、燃煤。
利用“西电东送”,鼓励企业使用电力,同时开展电能转化技术的研究并大力推广,提高电力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改善我市的能源结构。
(2)全面实施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
根据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力争至2010年完成一批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内除集中供热设备外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包括锅炉、炉窑、炉灶、茶水炉等,现有锅炉、炉窑、炉灶、茶水炉等逐步采用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
(3)积极扩大集中供热
大力发展市区及主要城镇和工业园区的集中供热,根据《常州市集中供热规划》(2004-2015),加快实施热源点和热网建设,实行热电联产,提高能源利用率;集中供热区内严禁新上燃煤(燃料油)锅炉,逐步淘汰现有中、小锅炉。
(4)全面实施脱硫工程
逐步实施现有火电厂、热电厂的脱硫工程,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新建电厂必须同步实施脱硫工程,脱硫效率不得低于80%;控制锅炉、窑炉二氧化硫排放量,分期、分批对现有燃煤锅(窑)炉进行脱硫,平均脱硫效率达到60%以上;严格控制使用原煤的含硫量,力争至2010年,全市燃料煤(燃料油)、原料煤平均含硫量降低到0.7%。
(5)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合理合理调整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完善城市道路网;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机动车实施总量控制;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初检、年检和抽查检测工作;加强两轮机动车的管理,逐步扩大两轮机动车禁止通行的区域,对超过国家规定使用期的强制淘汰。
(6)整治餐饮业油烟气污染
新建项目必须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及“三同时”要求;加强对无证经营的油烟管理,坚决取缔户外炉灶和马路烧烤等油烟污染;对未采用油烟净化处理的餐饮单位逐年分期分批进行限期治理。
( 7)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制订施工减尘操作规范和措施;加强货物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封闭式运输;加强道路保洁,扩大对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面;严格仓储管理,全市大型燃煤和建材堆场建成天棚式储库,在储库内配备自动控制的喷淋设施;严格限制填垫和开发城市周边湿地。
第二节 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
第25条常州市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目标
采取生态综合整治措施,重点加快城镇污水厂和污水截污管道建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市地表水水质,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区河道彻底消除黑臭,达到面清、岸绿、水净。加大武进港、太滆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入太湖河流水质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努力完成我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各阶段目标任务。
第26条常州市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内容
⑴继续强化污染源的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化工、印染项目的审批,投资规模小于3000万元的化工项目不予审批,在工业园区外的工业项目不予审批,对与工业园区规划不符的工业项目不予审批,污水无法集中处理的且废水接纳水体无环境容量的工业项目不予审批,有产生恶臭气体和“三致”物的工业项目不予审批。
对污染源进行控制,推进各排污企业废水达标工作,2005年全市所有印染企业废水排放必须提高达到一级排放标准,2007年全市化工企业废水排放提高达到一级标准;应用先进技术、改革生产工艺、开发替代用品,倡导推行工业和农业清洁生产,控制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的废水排放量,有效控制面源污染,降低污染负荷;关、停、并、转污染严重的企业。
⑵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加快江边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010年、2020年分别达到20万吨/日和80万吨/日;逐步实施戚墅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最终规模达10万吨/日;加快武进城区及乡镇污水厂建设,武进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10年、2020年分别达到20万吨/日以上和40万吨/日以上。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的选择方面,优先选择A2O等具有脱P、脱N效果的处理工艺。完成城市尾水排江工程建设,排江能力达90万立方米/日,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
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的扩建,总规模达5万立方米/日;扩建常州龙澄污水厂,力争总规模达10万立方米/日;扩建常州西源污水处理厂,力争总规模达5万立方米/日。
完成所有老小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入网工作,并开展阳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试点。开展城市生活污水中水回用系统建设研究,力争至2010年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回用示范工程。
⑶切实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
切实加强长江魏村水厂饮用水源保护,严格禁止在取水口上游2公里、下游1公里范围内新设排污口和新建项目,已建的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必须尽快完成搬迁工作;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船舶停靠、作业和其他相关活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工程研究,力争2007年开工建设。
⑷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治理
以截污固岸、疏淤、绿化、引换水等工程为手段,积极开展河道的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河道综合调水工作,主要河道建设换水泵站,建立换水释污机制,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力争实现“面清、岸洁、有绿、畅流、水净”的目标。
实施滆湖生态保护工程。继续开展湖区网围养殖面积的压缩工作;在滆湖西部建设入湖河口生态防护带,在入湖口滩地、入湖河流两岸水边及堤岸内,遵照“防洪、航运、生态治污”相协调的原则,合理栽种各类有利于降低入湖河水污染的水生植物,构成沿河立体生态防护带。
加强河道周边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加快现有污染企业的搬迁。大力实施河道垃圾清理,基本实现河道沿岸无垃圾堆放。选择自然生态的树种,在有条件的河流两岸实施生态防护林工程,改善河流坡岸的生态环境。重点实施入太湖“两河”的综合整治工程。
全面开展河道包括农村河道清淤工作,乡村级河道、县级河道基本实现每5年清淤一遍;对水花生、水葫芦等有害水生植物实施标本兼治,源头控制;全部落实河道管护责任。
⑸继续开展水上交通污染防治工作
从2006年起,禁止挂浆机船进入京杭运河,2007年开始逐步控制挂浆机船进入本市内河通航水域航行。禁止未安装防油污染设施的船舶驶入武进港、采菱港、太滆运河。市区所有年吞吐量15万吨的码头配备固体废物收集装置。
第三节 声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
第27条常州市声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规划内容
(1)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加大城市道路及过境交通干线建设的力度,提高车辆的通行能力;调整城市交通车辆构成,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减少和控制驶入城区摩托车的数量,合理发展出租车和机动车;加强交通管理,扩大城市机动车禁区和禁鸣范围,降低交通噪声;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
(2)工业噪声的综合整治
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有效减轻工业企业及服务业的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在居民住宅区附近新建工业项目,杜绝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3)社会生活噪声的综合整治
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的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城市新、老住宅小区全面推行封闭式物业管理,为居民提供“安全”和“安静”的服务。
(4)建筑施工噪声的综合整治
实施建筑施工机械自身的技术改造,实施建筑施工作业方式改进,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对居民休息、睡眠的影响;加大对居民家庭装修装潢噪声污染的控制力度,将装潢噪声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
第28条常州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目标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水平,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监管,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
第29条常州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内容
(1)固体废物的减量化
提倡绿色生态消费,避免产品过度包装和奢侈消费浪费,节约资源,物尽其用,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量。
(2)固体废物的资源化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完善废旧物资调剂市场,将大型、有利用价值的废旧家具、家电统一在市场上进行调剂;建立并规范市域范围内的固体废物资源化调剂信息收集与公开系统,定期收集、发布废旧物资、固体废物资源调剂信息;初步建立区域性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与中心,加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的建设,积极引进和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技术。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最大限度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继续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3)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
所有生活垃圾全部收运至焚烧发电厂或卫生填埋场处理处置。加强污水厂污泥的管理,将污泥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范畴,开展污泥处置试点工程建设并逐步推广。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建设和完善危险废物定点处置专业场所;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研究探索和推广各类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新技术;继续实施运输、转移联单制度,跟踪管理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
第五节 放射污染防治规划
第30条常州市放射污染防治规划目标
加强放射源的管理,查清我市放射源现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使放射源安全、合法、规范使用。
第31条常州市放射污染防治规划内容
⑴全面实施“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通过放射源申报登记、现场检查、限期整改、立案追缴、收贮废源等手段,规范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行为,消除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⑵实施放射性废物集中处置的管理,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废放射源统一送至江苏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在南京市郊区)贮存。
⑶强化开放型同位素工作场所的环境管理,新建开放型同位素工作场所的单位必须确保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完善的管理措施,控制放射环境污染,同时加强对排放放射性废水、废渣的日常监督。
⑷对我市现有的伴生放射性矿物加工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新增伴生放射性矿物加工企业。
⑸做好退役源的环境管理,及时掌握控制所有在役源和退役源的状况,推广放射源退役后由供应商回收的做法,有效避免发生丢源恶性事故。
⑹开展建材及房屋开发的放射性管理,对房屋开发所在地的本底值进行调查和取样监测,避免房屋建在高本底地区;对房屋开发所用建材进行管理,房屋开发项目验收时,有放射性监测验收报告。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第32条 常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
开展常州市生物多样性调查摸底,建立不同层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对策、任务和措施;开展本地特色动植物的抢救和保护;注重本地物种和外地物种的合理搭配,丰富本地生物资源;严格控制有害物种入侵;制定严格的多样性保护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实现区域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
第33条 常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⑴加强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积极培育适应本地条件的、具特性、抗性强的优良品种;合理搭配乔、灌、草及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树种的比例,注重植被绿化景观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⑵完善国家级、省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和制度,重点加强中华恐龙园、淹城遗址等山林、水域生态敏感地区生物物种及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展滆湖等滨水生态湿地建设示范工程,包括退田、退塘还湖、湿地植被恢复与建设、人工湿地保护网、畜禽放养示范、湿地维护管理等;开展生物资源、生态系统类型考察,将切实需要保护濒危物种(白腹黑啄木鸟、黄嘴白鹭等)及其生境、自然遗迹等类型纳入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
⑶密切关注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并采取严格的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综合生物防治措施,保障本地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⑷对环境卫生安全(含医院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章 机制创新与保障体系
第34条建立常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科学决策机制
(1)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调整充实常州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部门、地区的行动和环境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2)建立健全先环评后决定的决策机制
各级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环境战略评价,坚决防止新污染。切实加强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实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依法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环评预审,未通过预审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坚决执行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健全和完善常州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
建立生态与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并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市政府设立环保目标完成奖和环境保护重大贡献奖,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环保责任目标的不能晋升职务,不能参与先进的评选和表彰。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生态补偿制度的研究和建立
按照“谁收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建立生态破坏限期恢复制度;按照“协调、统筹”原则,协调管理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谁保护、谁收益”的互补互利原则,互补共生,建立异地发展、行业发展生态补偿制度。
第35条建立常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市场运作机制
改变“谁污染谁治理”的观念,引进市场经济模式,将环保设施的建设推向社会,形成“谁投资谁收益”的良性机制,逐步实现环保设施建设和经营的产业化,在政策上和资金上加以扶持。
牢固树立“环境就是资源、资产和资本”的理念,改变政府作为环保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和建设主体的做法,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多种经济主体进行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逐步实现环保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和环境经营产业化。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形势,实行经济措施和行政措施相结合的环境管理模式。
第36条建立常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科技支撑机制
加快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环保科技进步机制,推进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加大重大环境决策的研究力度,重点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经济与环境、水源保护、污染河道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能源与环境等领域的研究,提高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
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逐步建立资源共享的环境信息平台,用好各类环境信息资源,提高环境调查、评价和管理的能力和效率,提高环境预测水平。
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推动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
大力培养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业,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环保产业发展新机制。
第37条强化常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投入机制
争取各项政策性贷款,包括国家、及省、市三级政策性贷款,本地的金融和财政部门要积极运用经济手段来扶持重点建设项目;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对重点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利用区域优势,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拓宽外商环境投资渠道。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引导,鼓励单位自筹和个人集资。
第38条建立常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监控体系
完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站力争至2007年对水质中主要指标实现自动监测。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覆盖面。完善污染源自动化监控系统,实现对污染源及其治理设施运行远程自动监控,提高环境管理的监控能力。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符合国家要求的、适应常州特点的环境执法队伍。依托“环保110”,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查处的现场执法机制。
强化监督和执法。继续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98%以上;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第39条完善常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公众参与制度
规划、决策和项目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探索建立调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利益机制,建立环境诚信制度,公开环保政务信息、扩大公民对生态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包括报纸、电视、电台、因特网,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实施环保新闻通报、公开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开展社区和学校环境教育等措施,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不断提高全市公民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建立生态教育网络和生态教育基地,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继续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环保模范园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宾馆、环境友好企业等活动,着力形成抓好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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