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2009〕39号 签发人:周斌
常州市环保局
省环保厅:
8月18日,徐鸣副省长、陈蒙蒙厅长等一行来常州视察环保工作,对我市进一步做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在加强环保宣传、强化环境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我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局抓紧落实。连日来,我局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环保厅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常州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四个一”的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召开了一次会议
9月3日,市政府在常州市行政中心召开了全市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各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监察支队、大队中层以上干部约150人参加了会议,副市长朱晓敏、省环保厅苏南督查中心主任英剑波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传达了徐鸣副省长来常州视察环保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了苏南督查中心对常州市工业污染源的抽查情况,市环保局对各辖市区的工业污染源达标率检查情况及突出问题逐一进行了点评,会议还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从2009年9月到2010年2月,全市环保系统将集中力量开展三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其中,2009年9—10月,开展全市印染行业环保执法专项行动;2009年11—12月,开展全市化工行业环保执法专项行动;2010年1—2月,开展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上业已开展的全市电镀行业专项整治,连续开展“3+1”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出台了一个《意见》
印发了《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我市环境执法的总体目标是:全市现场环境执法不留盲区,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能力有明显提高,2009年底前全市污染源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意见》要求从“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分类处理,从严从重;重在整改,务求实效;精心组织,加强保障”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领导定期参与一线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其中市局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参加2次,分管环境监察的领导每周至少参加1次,环境执法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参加2次。市环境监察支队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每月检查企业数不少于450家,各辖市、区环境监察大队也相应排出值班表和监察计划,加密现场执法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从重、从快、从严”的要求,综合采取“限、吊、停、封、关、罚”等手段依法查处。对已查实具有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源,加强对其整改工作及行政处罚要求落实情况的后督察,对未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的污染源,报请政府对其挂牌督办,直到整治到位。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年内争取报请市政府出台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数字环保”,年内初步完成“环保通”的开发建设,通过人防和技防的结合,进一步夯实环境管理基础。
三、实施了一个方案
制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环保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1234568”的思路开展大规模环保宣传教育:“1”,突出一个主题,提高全民环保意识;“2”,集中2个月时间进行集中宣传;“3”,突出铁腕治污、优质服务及管理创新3项内容;“4”,关注太湖治水、城区清水、净化空气、生态建设4个方面的新变化;“5”,宣传形式和方法体现新、特、亮、广、深5项特点;“6”,实现市局和5个直属单位联动;“8”,彰显视频监控、“亲子”鉴定、动物预警、公益诉讼、“六再”服务、环保超市、中水回用、楼门文化等8大亮点。在执法宣教上,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期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其中平面媒体每月1次,广播电台每周1次,不定期邀请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每半年举办1次以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为对象的环保培训班并要求他们集体向公众道歉(9月下旬将举办第一期)。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四、组织一次公益诉讼
将配合司法部门对“4·22”700吨危废倾倒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今年4月22日,我市武进境内发生了一起恶意倾倒有毒化工废液的案件,倾倒数量达700吨。武进警方通过3个多月的刑事侦查,已将全部案卷移送区检察院,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武进检察院正式批捕,即将受到司法审判。为了有效制止、制裁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震慑偷倒企业,保障公共环境利益不受侵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目前市环保局正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前期准备,成立市环保局“4·22”专案组,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共同起草《常州市环境公益诉讼的若干规定》,组织现场补充调查、开展污染损害鉴定与评估等。
下一步,我市将在抓好三项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快环境管理放心行业打造、强化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方面力求实效,并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加强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以确保完成全市年度及“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环境 执法 报告
抄送:省太湖办。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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