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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09-0008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2009]31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9-08-27 公开日期:2009-08-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常环[2009]31号
  

常环200931

 

 

 

关于印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各辖市、区环保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

 

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市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总体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国家生态市建设明显加快,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稳步提高。

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全市环境容量较小,生态调节能力较弱,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仍十分突出,环保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环保投入、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排污企业的环境法制观念还不够强,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环境质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当前,环保工作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运行还会有一个比较长的时间,环保工作面临着新一轮经济增长带来的压力、保障环境安全带来的压力和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带来的压力,同时肩负着坚决防止污染反弹和服务三保三促的重要任务。面对严峻的挑战,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必然选择,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全市环保系统要以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环境执法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铁腕治污,坚持不懈地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环境治理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高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水平为主线,创新执法理念、机制和手段,通过加强环境执法促进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建设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实现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增长,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

总体目标:全市现场环境执法不留盲区,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能力有明显提高。2009年全市污染源达标率达85%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的重点工作

1. 突出重点,深入排查。20099月到20102月,集中力量开展三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其中,20099~10月,开展全市印染行业环保执法专项行动;200911~12月,开展全市化工行业环保执法专项行动;20101~2月,开展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都要做到有计划、有总结、见实效。排查的重点对象有三类,一是重点行业,包括化工、印染、电镀三大污染行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其它行业的重点污染源;二是环境信访热点,包括2008年以来全市范围内涉及热点环境信访的污染源;三是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环境敏感区域。

实施环境监察全覆盖。在污染源范围、环境管理内容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密频次,对清晨、傍晚以及双休日等信访量较多且环境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时段,通过实行错时工作制、轮值轮休等方式实现监管时段的全覆盖。市环境监察支队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每月检查企业数不少于450家,各辖市、区环境监察大队也要相应排出值班表和监察计划,加密现场执法频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否落实;新、扩、改建项目是否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是否得到妥善处置,是否存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是否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是否执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终端等治污设施是否及时维护保养;有关部门下达的污染治理任务和决定是否按时落实。

为提高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水平,各级环保部门必须督促、服务辖区内各重点污染源在2009101日前完善8项环境管理:(1)按要求建立规范、齐备的环境档案;(2)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管理和操作人员,制定操作规程和治理设备养护制度;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配套应急设施;(3)建立污染治理设施台账,污染治理设施全部挂牌,标明设施名称、规格、用途、功率等;(4)各主要管道必须标明流向,各主要阀门、开关必须标明“常闭”或“常开”;(5)厂区污染物排放管道分布图、污染治理工艺、操作规程全部在车间上墙;(6)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上有姓名、证书号;(7)使用格式运行记录单,规范、如实记录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和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和去向;(8)排污口按规范化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设立标志牌。对回用水安装回用水表。

2. 分类处理,从严从重。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围绕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从重、从快、从严的要求,综合采取限、吊、停、封、关、抓等手段依法查处,着力在淘汰转产和责令停产上下功夫:(1)对污染处理设施(包括污染源在线设施)运行异常,或台账建设不全、管理混乱的,应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提请当地政府对其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并从重处罚;(2)依法对有关违法项目或单位吊销排污许可证、撤销项目环评批复;3)对存在偷排、漏排、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排污行为的,或当年内2次以上(含2次)超标排放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对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并从重处罚,包括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按规定停止银行信贷、停止外贸资格;4)对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对其有关设施、物品实施封存或暂扣,并从重处罚;依法封堵有关违法排污口;(5凡严重违法符合关闭条件的一律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同时移交相关部门切断供电、供水、吊销营业执照;6完善环保违法案件的移送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企业和个人的刑事与民事责任、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3. 重在整改,务求实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必须查清原因、明确整改要求,在抓好整改上下功夫。完善环境监察查、处、管的工作环节,对已查实具有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源,加强对其整改工作及行政处罚要求落实情况的后督察,对未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的污染源,报请政府对其挂牌督办,直到整治到位。继续完善实施环保代表和环保圆桌会议制度,办好环保技术超市,督促并服务重点污染源环境整治彻底到位,解决环境问题。完成省控以上重点源雨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确保监控装置的联网率、运行率达100%,完好率达90%以上。加快建设“数字环保”,完成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触摸屏安装及软件升级,扩大自动监控的范围,年内初步完成“环保通”的开发建设,通过人防和技防的结合,进一步夯实环境管理的基础。

4. 精心组织,加强保障。完善实施环境案件移送和环保联合督查制度,进一步形成全市环境执法的强大合力。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强化市、区环保部门联动,分工合作,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推进加强各级环保能力建设,尤其是进一步加强乡镇环保能力建设。推行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对全市乡镇、街道的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等指标经检查考核后打分、排名,纳入全市环保月度点评会予以通报点评,并向媒体公布,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主要行政领导作为环保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察,以进一步明确责任,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全市各级环保部门领导定期参与一线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其中局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参加2次,分管环境监察的领导每周至少参加1次,环境执法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参加2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监察机构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各辖市(区)环保部门每季度组织1次全体环境监察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严格实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执法、不规范执法等现象。组织召开1次全市加强环境执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好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1次较大规模的环境执法宣传活动,传播生态文明观念。组织开展1次环保公益诉讼,促进企业提高环境法制观念。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期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其中平面媒体每月1次,广播电台每周1次,不定期邀请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每半年举办1次以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为对象的环保培训班。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主题词:环境  执法  意见  通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7印发

  共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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