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工作计划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3月)
200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市建设为一个抓手,加快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突出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两条主线,一手抓环境监管执法,一手抓服务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与经济的高度融合;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和队伍素质提升三大工程;积极创新、完善实施环保月度分析点评、环保大督查、区域补偿和环保咨询顾问四项制度;深入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取得生态市建设、小康环保达标、污染减排、入湖河道整治和服务水平提升五个方面实效。
(一)紧握一个抓手,加快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以生态市建设为抓手,推进全市环保工作,加快改善我市环境质量。金坛、溧阳市和武进区获得国家生态市(区)称号;对照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全市90%以上考核指标(含基本条件)达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跻身全省前3名。
1. 严格环保准入,推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实施园区环保等级评定和区域限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淘汰落后产能,扶持“两低一高”(低污染、低能耗、高效益)项目发展。建立完善项目集体会审和重大项目局长办公会审查制度,增强项目审批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民主。建立建设项目业主报告、监理和报表制度,加强其全过程的环境监管。
2. 强化环保科技,促进生态产业发展。认真宣传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扩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引导企业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环境科研工作与大院、大所全面合作,全面接轨国家重大水专项研究项目。依托市污水治理实用技术超市这一平台,并完善市环保专家库,在加强环保实用技术的收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强化环保实用技术尤其是“三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展“超市”的服务项目,探索开设网上超市,将其办成一个为全市环保治理提供优质技术咨询服务和展示本市环保产业的良好平台。服务武进高新区、武进经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指导天宁、戚区两个经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引导常州高新区、钟楼经发区开展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3. 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推进全国环境优美镇、生态村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督促已建污水处理厂尽早投运,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加强农村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监管。全市30个以上的镇建设全国环境优美镇工作通过省级验收,15个以上的镇获得国家环保部命名。全市40个村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国家级生态村建设争取有突破。
4. 推进生态修复。督促指导辖市、区对全市19片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设立标志、充实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环境管理,推进区域内水土保持与生活配套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全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的15%。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打击乱开乱采不法行为,推动废弃矿山复绿工作。组织完成全市域土壤调查任务。
5.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形成其全部109项水质指标分析能力,定期开展监测,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全面正常运行,建立异常情况报警和联动机制。三是加强对相关污染源的监管,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是推进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努力做到随时可用。
6. 积极建设具有常州特色的生态示范工程。进一步扩大市河生态修复试点范围,建设一批城区河道生态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城市湿地保护与建设规划研究,组织建设城市湿地与公益林示范工程。总结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建设的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成功做法。
7. 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倡导生态文明。通过四个“联动”来实现环境宣传教育的四个“转变”:与部门联动,联合开展各类环境宣教活动,使环境宣教从“独角戏”向全社会“大合唱”转变;与市民互动,搭建群众参与平台,使群众从环保的“受教育者”向“自觉行动者”转变;与媒体互动,让新闻媒体深度参与,使媒体从环保“报道者”向“策划者”转变;与网民互动,通过各类互动活动增进了解、沟通,促使“议论者”向“建议者”转变。同时,加大绿色创建力度,新建一批绿色学校和社区,多层面推进公众参与。
(二)突出两条主线,精细化推进优质服务和铁腕治污
坚持把环境保护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考虑,努力探索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一手抓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手抓严格执法、铁腕治污,用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调整,腾出环境容量,促进经济质量的提升。
1.全过程提升服务水平。从项目审批、监管到污染治理、信访调处等环保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支持企业克难求进。一是超前为重大项目做好服务。建立建设项目联动制度,主动与工商、发改、经贸、规划等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建立热线联系,及时掌握全市建设项目动态,实行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制,将环保审批关口前移,在项目前期应告知环保准入条件、审批程序,主动提出可行合理的建议;实行建设项目领导走访制,每月定期走访相关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障碍。二是推行特定条件的环境保护承诺制。对符合特定条件、属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如果所在地区域已通过区域环评,所有此类项目的环评工作全部简化为登记管理,实施“告知承诺制”。三是积极打造环保审批“服务型窗口”。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等,对一些无污染、轻污染项目以及全市重点项目,开通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千方百计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实现“先进窗口”四连冠。四是强化对环境影响评价市场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不合格环评文件退回、环评考核和抽查等制度,加强对全市环评机构和技术评估机构的收费管理,提高技术评审和环评效率。如要求对处于环境非敏感区内轻污染项目简化报告书评审形式,由会议评审简化为函审、直接出具技术评估报告。继续完善第三方运营备案制度和公示制度,强化资质管理。五是积极组织向上申报各类环保科研和治理项目,力争在申报数量和资金额度上继续突破,同时组织相关科技攻关和技术引进,为全市科学发展争取更多资源。六是全面推广环保代表制,服务企业污染治理。聘用技术专家作为环保代表,分阶段继续向重点污染源派驻,做到派驻一家就能督促一家企业整改到位,解决一个污染隐患。七是环境信访调处方面继续推行“五心”工程(即受理热心、转交办细心、接访耐心、回访诚心、答复真心)和六项承诺(受理、告知、转送、交办、处理、回访,从受理到结案的全过程明确承诺办理时限)。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工作机制、流程以及标准、要求,完善实施领导接访制度和环保圆桌对话制度,结合民间环境诉讼的推进,着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化解信访难题,压降重复信访,维护和谐稳定,把“12369”打造成服务品牌。
2. 精细化实施铁腕治污。实施好国家各项宏观环境政策,细化微观环境管理,严格环保执法,强力推进铁腕治污,促进科学发展。
(1)实施宏观环境政策推进污染减排。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各削减2%,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8万吨和7.7万吨以内,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并提前完成省下达的“十一五”减排任务。一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创新排污许可证管理,控制好污染增量。二是结合本市实际,完善落实好国家绿色价格、绿色税收、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积极探索用经济手段推进减排。三是推进全市环境区域补偿制度的实施,调动各地实施减排的主动性、积极性。认真实施太湖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试点工作,实施六大行业国控重点源及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收费,推进排污权交易,建立企业自觉珍惜环境,减少污染排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减排。落实好以奖代补、差别电价等环保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及早落实环境工程。推进江边污水厂、戚区污水厂、武南污水厂、金坛第二污水厂二期和溧阳第二污水厂建成投运,处理水量达60%以上;推进全市37个乡镇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新建成乡镇污水厂处理水量平均达60%以上;推进“禁燃区”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严格控制电力、非电用煤量;全市电力企业全部实施脱硫运行;加快 “提标”治理和污染企业的关闭进度。
(2)精细化推进环境管理。一是夯实污染源基础管理工作。在完成市管重点水污染源雨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通过技防措施的深入实施,减轻环境污染风险,有效监督、预防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对重点行业推行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全市电镀行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在此基础上推进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印染行业的规范化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行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逐个打造环境管理“放心行业”。三是深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继续对市管企业水污染处理设施开展等级评定,上半年组织对省控重点污染源开展评定,并向辖市、区推广。四是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的年度报告制度。对部分重点企业试点建立年度环境行为的报告制度,并公开信息,引导企业主动做好环保工作,珍视其公众形象。五是坚持对全市重点污染源全覆盖检查,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夜查、飞行检查、辖市、区互查,范围覆盖全市重点污染源。每月开展至少10次夜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综合采取“限吊停封关抓”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六是进一步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把挂牌督办案件和环境违法行为整改作为重点,定期组织后督查,确保环保处罚落实和企业整改到位。七是推进环境司法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机制,积极运用“环保巡回法庭”司法平台,依法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追究范围与力度。试行环境公益诉讼。八是加快建设“数字”环保。进一步完善市污染源监控中心管理,建立健全中心管理制度,实施24小时专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调度现场人员调查处理。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仪器完好率、数据准确率均达90%以上。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成果,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环保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环境数据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配合中心数据库的建立,积极开发使用“环保通”,逐步配备执法人员人手一部,实时掌握污染源现状,提升现场执法效能。九是实施好辐射与固废的全过程监管,保障环境安全。从项目环评审批到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放射源转让、“三同时”验收,严把质量关,加强现场监督,完善每个单位的基础台账,对放射源实施动态化管理,做到不留管理死角。实施放射源远程视频监控,确保核技术项目安全运行。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审批,不断完善和动态管理危险废物基础台账,加快培育和扶持一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的企业,规范实施对固废的全过程监管。在巩固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成果的基础上,市区印染污泥集中处置率达90%以上。
(三)实施三大工程,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
1. 实施水环境质量提高工程
(1)提升市河生态功能。在已经实施三年的清水工程的基础上,再用两年时间深化整治并加强长效监管,有效巩固和提升城区河道水环境整治成果,修复部分市河生态,为建成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并迎接“绿色省运”的召开。一是恢复与提升2006-2008年整治的46条河道的生态功能。巩固完善城区“清水工程”已取得的成果,制订更高的治理标准,推进生态修复和长效管理,对存在的污染隐患重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解决,确保已经变清的46条市河水质稳定达标,并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二是扩大整治河道范围。新增14条河道进行整治,全面摸清沿线污染源,针对每条河道制订一河一策,加密水陆巡查、加强日常观察,市区联动推进水质变清。三是保障运河、德胜河、藻江河、新孟河的清水通道功能。环保会同市水利、建设等部门和相关辖区政府加快整治,从上游来水抓起,保障“三河三园连线游”的水环境质量,保障城市清水通道功能,推进从“清水”向“亲水”的升华。
(2)深入实施太湖治水。进一步加大我市太湖治水力度,确保全市入湖河道水质全年稳定在五类水标准,总氮、总磷排放量下降5%,11个太湖考核断面8个达到“十一五”考核目标,竺山湖、滆湖不发生大规模蓝藻。一是重点推进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武宜运河、运河、丹金溧漕河等河道综合整治。二是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成投运4个城市污水厂(扩建);抓好23个镇污水厂正常运行,12个镇污水接入污水厂管网,并进一步扩大管网收集范围。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73个,累计达300个。三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对照国家太湖排放特别限值推进“提标”。四是推进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治理设施或实行粪便综合利用,确保达标排放;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进一步调整种养结构。五是推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滆湖、长荡湖围网分别压缩至3.5万亩;实施竺山湖生态清淤;实施环太湖、滆湖、长荡湖沿线生态湿地建设。
2. 实施空气质量改善工程。全市通过扬尘污染控制等五大行动,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力争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一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行动。推进优先发展公交,新增油改气公交运营车辆100辆,鼓励推进出租车实施“油改气”。6月底前制订市区高污染汽车禁行规定,年内实施高污染汽车限行。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确保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点全覆盖和在用汽车尾气检测率达80%以上。在重要交通路口增设移动式机动车尾气检测点,适时开展路检。6月底前各尾气检测点均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二是扬尘污染控制行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东至青洋路、南至新312国道、西至龙江路、北至河海(东、中、西)路,以及钟楼经济开发区、武进中心区和大学城,必须全部使用预拌砂浆。制定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控制办法,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等环节严格要求建设方采取防尘措施,同时实施拆迁工地备案制,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先向环保部门备案并实施扬尘控制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拆迁。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用围墙、围档或天棚储库,加强灰堆料场扬尘控制,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年内各辖区各建成灰堆料场示范工程1个。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充分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尾水对道路进行冲洗和清扫洒水。三是“禁燃区”扩建行动。在已建成22.3平方公里的基础上扩建8.1平方公里“禁燃区”,完成41家单位52台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并拆除烟囱。启动城区懒汉炉整治工作。四是工业废气污染防治行动。5月底前完成13个区域废气污染企业“一厂一策”废气整治方案的编制,年内7家企业实施停产或关闭,推进11家企业停产或搬迁,完成143家企业废气污染工程治理,确保区域环境信访量比2008年下降20%。五是秸秆污染防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5月底前各辖市、区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发展规划的编制。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食用菌栽培、造粒燃料、气化、沤沼还田、青贮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全市完成105万亩秸秆还田。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高速公路沿线、机场周边6个镇年内建成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镇,在新北区建成1个秸秆收割-打捆-粉碎-造粒一体化示范工程,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 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切实搞好全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转变全系统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让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内涵和要求成为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动力源泉。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市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并在此过程中提高局领导班子能力和干部队伍素质。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和建局30周年纪念活动,把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进一步提升局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在乡镇设置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行政村安排落实专职或兼职环保协管员,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作为国家生态市建设验收的一项前置条件,对照国家标准化建设的新要求,推进全市各级环保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等基础工作。三是加强环保作风建设。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和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综合推动惩防体系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不断深化“三律”教育,全面推进全系统行风进一步好转。
(四)实施四项机制,推进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推进机制创新,完善实施环保大督查、区域补偿、环保咨询顾问和环保月度分析点评等制度,继续调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做好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全社会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机制。
1. 实施环保大督查制度,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水平。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行动和联合督查、移交环境违法案件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相关职责,形成强大合力,着力构全方位、宽领域、多触角的“大督查”工作机制。一是与市发改委、经贸委、统计局、工商局等就建设项目管理建立沟通机制。二是与市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交通局、农林局、规划局、国土局等就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建立沟通机制。三是与市经贸委、统计局就污染物减排建立沟通机制。四是与市农林局、水利局、建设局就生态市建设建立沟通机制。五是与市水利局、建设局就市河水环境长效管理建立沟通机制。六是与安监、工商、建设、城管、公安、技监等部门就环境违法案件建立案件移送、移办或协调配合机制。七是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金融机构、外贸系统就实施绿色信贷、绿色外贸政策建立沟通机制。八是与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等就案件查处与监督执行建立沟通与保障机制。
2. 全面实施区域补偿制度,发挥倒逼机制的作用。落实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完善全市水质自动监测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水域水质联合监测制度。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根据省、市试点方案,以及区域环境保护的实际状况,实施并完善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3. 实施环保咨询顾问制,服务企业健康发展。针对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对环境咨询服务的不同需求,努力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揽子的优质环境咨询服务。一是为企业提供从项目选址到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项目咨询服务。既有利于企业避免投资失误,规避环境风险,又有利于企业策划、整合项目,尽快获得环保审批,缩短投产周期,或优先获得政策优惠或补助资金,赢得发展良机。二是为企业提供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咨询及手续服务,促使企业提升内部环境管理水平、冲破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三是为企业提供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咨询服务,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四是为企业环境问题的处理提供政策及技术服务,为企业治污排忧解难,同时可帮助企业理清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后劲。
4. 完善月度点评制,持续推进环保的全社会参与。为继续深入推进改善全市环境,继续完善实施环保月度点评制度。首先,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2009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细化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完善月度评分、考核细则。其次,根据市领导要求配合组织召开月度点评会,配合组织好每月现场督查、考核和评分,并配合落实好配套的奖惩措施、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推进《方案》中所列项目实施到位,持续推进环保全社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