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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40/2004-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苏发[2004]20号 发布机构: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4-05-20 公开日期:2004-05-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苏发[2004]20号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江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九五”以来,我省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遏制,可持续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人口与就业压力较大,资源短缺与低效利用并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为脆弱。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等矛盾日益突出,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历史性任务。

    当前,我省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2000美元,部分地区超过5000美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城市化加速期和经济国际化提升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结构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从省情实际出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内涵,也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全局高度,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致力于节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着眼于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既快又好地实现“两个率先”。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社会,加快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江苏。

    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经济增长方式明显转变,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总人口控制在7800万以内,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资源综合利用状况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超过2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5%,全社会环保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到2020年,全省经济增长方式总体上实现根本性转变,人口、资源、环境状况适应基本现代化的需要,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坚持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生产力布局调整相结合,以沿沪宁线、沿江地区、沿东陇海线“三沿”为轴线,进一步优化全省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南北合理分工和转移延伸,扎实推进苏北工业化进程。加快建设国际制造业基地,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平台。抓紧研究、规划和建设沿海产业带,大力发展临海工业,提高滩涂开发和海洋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发展沿海旅游业,培育壮大海洋产业。

    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坚持走集约发展道路,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增强综合竞争力。重点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依托,加强资源整合,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化园区,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和资源集约利用。着力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企业大集团,重点扶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加快规模扩张,实现强强联合,在全省尽快形成100个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促进地方特色产业集聚式发展,争取每个县培育1-2个产业集群,全省重点培育100个规模较大、特色明显的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培育优质稻米、弱筋小表、高品质棉花、特种水产品等16个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着力提升产业层次。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为主导、以高附加值产业为基础、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结构。突出高新技术应用,着力构建制造业发展的高技术平台,抓好轻工、纺织、机械、化工等四个传统优势产业的信息化推进工作,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加工深度、低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的“两高两低”产业,努力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寻求突破。集中力量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新型化工、生物医药和现代物流六大主导产业。高度重视软件产业的发展,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到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力争提高到35%以上。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机构,推动技术与资本融合。加快发展现代化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重点发展现代商贸、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旅游、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集中力量培育30个服务业著名品牌,加快形成以三大都市圈和中心城市为主导的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服务业中心。到201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4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按照《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和《江苏省工商领域鼓励投资的产业、产品和技术导向目录》,引导企业加快调整技术和产品结构。要加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高附加值、替代进口、扩大出口的产品生产和资源消耗少、促进消费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发展,限制生产能力过剩、污染严重、资源消耗大的产品生产,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实现有保有压,扶优限劣。运用税收杠杆和价格调节机制,促进企业投资开发资源节约技术和产品,努力促进数字制造、绿色制造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技改贴息、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和技改进口设备关税减免等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龙头型基地型企业重大技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重点节约资源和污染防治、重点安全生产改造、重点投产技改和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等“六个一批项目”。在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重点支持重点龙头骨干企业和成长型龙头企业,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和扶持环保产业发展,加快环保新技术推广,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培育建设环保装备基地。重点支持宜兴、苏州、常州三个环保高新技术园区建设。   

    三、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江苏人口基数大、密度高,人口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两个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市、县两级以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为主,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造成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积极开展以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为主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切实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按照政府引导、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完善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保障及服务水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推进科学普及,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全民体能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社会。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全面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多形式、多渠道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大力发展社会养老福利事业,鼓励社会投资兴办老年公寓等设施,建立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群的生存质量和健康水平。

    重视解决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等问题。倡导男女平等,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地方法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以现居住地为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纳入居住地经费保障范围,由现居住地政府统一安排。   

    四、十分珍惜和保护资源,确保资源永续利用   

    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江苏人多地少,资源匮乏,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保护和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严格保护耕地。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布局,合理确定各项用地指标,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规章制度。全面实施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城镇规模,优化城镇和村庄空间布局,防止违反规划扩大用地规模和随意圈占土地现象。保护和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建立完善以基本农田保护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切实保护好6606万亩基本农田。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坚决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在充分利用本地耕地后备资源的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科学合理地开展地区之间补充耕地调剂工作。认真落实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政策规定,加大滩涂等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力度,积极开展土地复垦整理,到2010年新增耕地200万亩,努力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实行土地出让最低保护价和差别地价,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规定,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平。苏南、苏中和苏北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实际投入一般不得低于250万、160万和120万元。对投资额小于500万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积极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使用标准厂房。集中规划建设农村居民点。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改革征地办法,2005年在全省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推进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尽快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政府规章,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

    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实行总量调控,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减少小矿山数量,严禁大矿小开、优质劣用。到2010年,全省矿山企业数量减少10%以上,固体矿产矿石年产量控制在3亿吨左右。矿产资源开发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准入、交易、监管等制度和规则。建立政府与企业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企业、个体、外资等投资矿产资源勘查。积极扶持矿山企业转制和改造。进一步整治砖瓦窑业,坚决淘汰小土窑、小立窑。发展环保、节土、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全面提高防洪保安和供水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区域供水和水源工程建设,重视城乡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逐步实行分质供水。水资源紧缺地区严禁建设高耗水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节水评估后方可取水。对工业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要落实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以废水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对推广、应用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给予经费和技术支持;对大中型灌区核定用水量,节约用水给予奖励,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水市场。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与供水价格,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提倡优水优用、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用水,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积极引导工业、洗车、市政及园林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超采区逐步限制开采,严重超采区限期禁止开采。加强湿地保护,严禁围湖造田、填河造地等行为。

    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全面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权属和有偿使用“三项制度”。提高海洋传统产业层次。加强沿海重点港口建设。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决压减陆源污染排海量,严格控制污染直排入海。加强海滨湿地保护,降低海洋捕捞强度。加大海洋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切实加强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加快制订海域管理地方性法规。

    合理开发和利用能源。科学规划电源点和电网建设,合理安排全省电源建设规模,严格控制苏南新的燃煤电厂建设。积极“走出去”开发利用省外、海外资源,加快研究和建设战略资源基地,建立全省石油、煤炭等战略资源储备。合理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核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力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开发利用节能降耗技术,全面推进节煤、节电、节油、节水和降低重复原材料消耗。到2010年,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由目前的1.39吨标准煤降低到1.18吨。实施严格的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准入制度,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不到节能规范要求的,不得建设。严格节能执法,加大节能监测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力度。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快住宅成套技术的集成运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积极支持农村推广使用沼气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构建高效、快捷、节约的运输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加强政府机构节能,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产品。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全社会节能工作。

    五、着力推进生态建设,全面改善生态环境   

    可持续发展源于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环境本身就是资源,就是资本,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把环境保护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保障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促进淮河、太湖等重点流域水质全面好转。淮河流域水质到2007年要进一步好转,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太湖流域水质到2010年明显改善,五里湖、梅梁湖和太湖西岸区水质进一步改善。在沿江开发中,坚持把建设工业走廊和清水走廊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水资源和沿江岸线生态安全。长江干流水质到2010年继续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岸边污染带发展趋势得到全面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在《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划定的调水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内,禁止新设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逐年减少排污量。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到2010年,全省工业企业都要达到相应的一级排放标准,60%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大“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2010年前,燃煤电厂都要完成脱硫设施安装,脱硫效益平均达到90%以上。完善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办法。采取制定地方排放标准,提高用水、用电价格,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措施,限制和淘汰重污染行业。建立健全流域市县交界水质目标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跨行政区、跨流域的生态环境工程。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市河道、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固体废物为重点,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到2010年,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有明显提高,60%以上的省辖市和县级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重点生态保护区和风景名胜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对生态环境良好地区实施主动性保护,加强对太湖、洪泽湖、长江口北支湿地和沿海湿地的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全面落实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对采矿塌陷区进行复垦治理。开展生物物种资源重点调查,加快各种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结合村镇规划建设,突出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合理调整乡镇工业和村镇建设布局,引导乡镇工业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为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创造条件。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生长调节素、重金属、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废弃物的污染。大力组织实施“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工程,实行改水、改厕、改厨,集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疏浚河道,努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到2010年,建成200个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构建防洪、地质等防灾减灾体系,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加强生态建设。科学制定城乡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绿色江苏”建设,以“一区”(淮北商品林主产区)、“两带”(沿海和沿江景观防护林带)、“三网”(农田、道路、水系林网)、“四片”(环太湖、宁镇扬、徐州、连云港丘陵岗坡地区)和“多点”(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村镇防护林等)为重点,实施森林资源10年倍增计划,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构建稳定的林业产业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乡土树种,建立有害生物应急预警机制,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实施林业分类经营,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到2010年全省60%的县建成生态农业县。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形成覆盖城市的绿色网络和城郊一体的城市绿化体系。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创建活动,到2010年全省60%的省辖市和县级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12个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一切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和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实行排污权初始分配的有偿使用和排污权的有偿交易,量化环境容量价格,推广环境综合整治资本运作。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现代化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自动化监控网络。加快建设重点流域环境预警应急系统,提高处理突发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应变能力,确保城乡用水安全。切实做好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工作,防范核安全风险。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经济效益,是江苏应对资源环境压力的必然选择。要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节约型经济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推动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江苏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在企业、园区、社会不同层面开展循环经济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普及。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予以支持。研究制定投融资、土地、能源、环保、科技等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扶持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建立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机制。从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省级污染防治基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支持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在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安排适当数额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省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到2010年,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在一、二、三产业中得到大面积推广。积极引导企业和各类开发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建设一批ISO14000示范园区。

    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及时推广资源节约方面的科技成果,支持和引导企业淘汰浪费资源的工艺、技术和产品。支持对共伴生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废水,建筑和农业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产业。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促进节能、节水、节地、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完善地方性资源法规规章。积极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七、加强领导,形成可持续发展强大合力   

    强化领导,创新机制,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总体目标,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每年做好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先进经验,切实解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资源与环境成本核算及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对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能源、交通等开发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筹资、市场化运营的可持续发展投入机制。省、市、县各级政府要在现有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综合性、公益性强的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环境建设项目、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及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付费制度,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产业化,让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得益。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专家咨询机制,加强对涉及可持续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把可持续发展的成效作为考核区域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可持续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职能,严厉打击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加大人口、资源、环境执法力度,认真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和执法成本高的问题,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加强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国情省情教育,加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增强全社会人口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实行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建立公众听证制度,推动公众广泛参与可持续发展工作。
   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全面贯彻,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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