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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09-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党〔2009〕7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9-03-16 公开日期:2009-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环党〔2009〕7号

常环党〔2009〕7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州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学组发〔2009〕1号)要求,现将《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中共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的精神和《常州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常州环保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基本实现化”这个主题,以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促进科学发展、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我市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全市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常州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尤其是以太湖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学习突出解放思想,实践突出改革创新,在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推动常州科学发展方面努力做到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措施更加有力、机制更加完善,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解放思想有新飞跃。对照国家和省、市领导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对照国际先进的环保理念,对照兄弟城市先进的环保经验,我们应重新审视我市环保工作,深刻分析我市环保工作的差距与潜力,认清我市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和新任务,不为过去的成绩所自满,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传统的模式所局限,继续弘扬“三创”精神和“团结务实、勤政廉洁、秉公执法、开拓创新”的常州环保精神,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环保工作水平、开拓具有常州特色的环保新道路,寻求新的思想解放和思想统一。

  (二)提升能力有新进步。按照“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环保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知识储备不足、创新思维不够、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学习,积极实践,着力提高科学决策、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促进和谐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环保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环保优先方针落实的政策措施、领导环保工作的实际能力,努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解决问题有新成效。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立足于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在提升全市小康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太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改进环保系统机关作风等七个方面取得新进展,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创新机制和推动工作有新突破。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境保护规律,一方面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把主要排污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和交易、区域环境资源补偿等创新制度落实到位、推广开来;一方面力争在完善生态市建设领导体制、健全环境保护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现有环保政策落实方法的创新、构建农村环保监管体系、提高环境准入、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和激励政策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形成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的鲜明导向,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强化自我教育,明确努力方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自觉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突出实践特色。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一次会议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功经验结合起来,与“创新、发展、提升”的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起来,与解决环保系统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全过程。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吸收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议,切实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解决突出问题。在联系实际、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方法步骤

  根据市委部署,局系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局系统全体在职党员。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至8月,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认真搞好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精心组织和部署。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改革创新、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一)学习调研(3月上旬-4月下旬)。重点是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大讨论两个环节。召开动员大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精读《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不少于3次,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20学时。局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其他党员干部不少于1篇,通过学习,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重梳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学习调研交流会上进行交流。

  局领导按照分工,着重围绕创新环保体制机制(周斌同志负责、宣教法规处牵头)、加强污染减排工作(李金玉同志负责、污控处牵头)、优化开发区环境管理(郁健同志负责,开发处牵头)、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陆芬葆同志负责,监察室牵头)、城市扬尘与机动车尾气控制(孙竹明同志负责、推广中心牵头)、完善生态市建设推进机制(潘海兴同志负责,自然处牵头)、切实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毛国才同志负责,监察支队牵头)等重大专题开展调研活动。以“深入解放思想,落实环保优先”为主题,围绕如何强化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如何设置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中环保考核指标、如何利用环保的倒逼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如何推进污染物减排和太湖治理等专题,在局系统深入开展大讨论,推动新一轮思想解放。

  (二)分析检查(5月上旬-6月中旬)。重点是抓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两个环节。局、直属单位两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分管工作,重点检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推动民主决策、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促进和谐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剖析原因,分别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讨论,形成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基层干部群众等有关方面代表对局领导班子分析报告进行评议,根据评议对分析报告进行修改,并在规定范围内公布报告内容。各党支部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统一认识。组织党员开展争创文明处室等活动,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争创新业绩、树立新形象。

  (三)整改落实(6月下旬-8月底)。重点是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两个环节。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集中解决涉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几件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要把整改工作与污染物减排、太湖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太湖流域集中整治违法排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环保为民办实事、“做环保忠诚卫士、当服务发展热心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在总结经验、汇集调研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完善推动科学发展、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的思路举措,研究制定常州市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修订有关的工作规划和政策规章,形成长效机制。力争把我局的学习实践成果体现在这些文件中,当好市委、市政府环保工作的参谋。

  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中,要把扩大群众民主参与贯彻到全过程,吸收非党领导干部、部分群众代表、行风监督员参加民主测评、满意度测评等活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根据市委的有关要求,制定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周斌担任组长,李金玉、郁健、陆芬葆、孙竹明、潘海兴、毛国才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郁健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文先、倪小明、金栋、王为民、蔡焕兴、戴中华、周立万、王晓钢为办公室成员。

  (二)加强监督检查。局领导结合分工,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加强领导和指导。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处室、直属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坚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集中活动结束后,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常州环保网开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的重大意义,交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经验体会。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面向全社会,开展“我为生态市建设建言献策”等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

  
 

常州市环保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计划表

(3月上旬—4月下旬)

基本环节

工作内容和要求

完成时限

组织实施

准备工作

(3月15日前)

  1.成立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15日前

局党组

  2.起草《常州市环保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办

  3.对《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领导小组

  4.召开局党组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局党组

  5.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检查组审批

活动办

学习调研

(3月15日—4月底

  1.召开局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周斌作动员讲话

3月中旬

活动办

  2.中心组举行第一次集中学习

3月下旬

活动办

  3.邀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宣讲团举办第一次专题讲座

4月上旬

活动办

  4.举办“抚今追昔忆环保、服务发展谱新篇”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报告会

4月上旬

活动办

  5.邀请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或省厅领导作辅导报告

4月中旬

领导小组

  6.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交流

4月中旬

各支部

  7.组织参加开展科学发展观百题问答和知识竞赛活动

4月下旬

活动办

  8.中心组进行学习讨论

4月下旬

活动办

  9.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

4月下旬

各支部

学习调研

(3月15日—4月底

  10.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调研成果交流

  创新环保体制机制(周斌同志负责)

4月下旬

活动办

  加强污染减排工作(李金玉同志负责)

  优化开发区环境管理(郁健同志负责)

  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陆芬葆同志负责)

  城市扬尘与机动车尾气控制(孙竹明同志负责)

  完善生态市建设推进机制(潘海兴同志负责)

  切实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毛国才同志负责)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3月15日—4月底

  1.聘请省厅机关党委为理论中心组学习作解放思想专题辅导

3月下旬

活动办

  2.组织开展如何围绕如何强化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如何科学设置科学发展

  评价考核体系中环保考核指标、如何利用环保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如何

  推进污染物减排和太湖治理等专题,在局系统深入开展大讨论,推动新一轮

  思想解放

4月上旬

活动办

  3.组织举行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4月中旬

活动办

  4.开展“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活动,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4月下旬

活动办

  5.召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学习情况汇报

4月下旬

领导小组

  6.开展征集解放思想大讨论格言警句活动

4月下旬

活动办

  
 

  主题词:环保  科学发展观  实施方案  通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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