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科〔2009〕24号
关于印发常州明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州明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苏环控[2008]26号文件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08年11月18日,江苏省环保厅会同常州市环保局、经贸委、常州市环保局新北分局和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列入江苏省第四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常州明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评估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的现场检查意见在我局政府网站公示一个月后未收到反对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明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建于2003年,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民营工业园,占地面积32亩,现有职工128人,是专业从事花式色纱生产的中外合资纺织印染企业,年产值达4800万元。
二、单位建有2200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常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2007年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依法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三、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四、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印染车间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4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1个,中高费方案3个,实施率分别达到100%和33%。
五、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18万元,重点实施了中水回用、热能回用、污泥压滤机改造等改造工程,节水减排效果明显,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25万元,单位电耗、水耗、汽耗均有下降,节电4.7万度/年、节水5.2万吨/年、节汽6210吨/年,预计年减少废水排放量4.7万吨、化学需氧量达2.35吨(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常州市环保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提出了包括综合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技术指标、目标及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对提出的方案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比较,重点突出,方法合理,效果显著,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较好。
七、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管理体系,近年来无重大污染事故。
八、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通过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优秀,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验收 意见 通知
抄送:省环保厅,市经贸委,市环保局新北分局,常州市
环保研究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9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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