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控〔2008〕36号
关于明确2009年度辖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内容的通知
局各处室:
为认真做好2009年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工作,编制好各辖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请你们按照各自的职能,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有关内容,于2008年12月20日前送局污染控制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区政府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目标、主要目标任务两项,其中“主要目标任务”有生态市(区)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太湖水污染防治、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和其他,请你们将有关工作内容整合其中。
二、市有关部门初定为市发改委、经贸委、统计局、工商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农林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园林局、城管局等14个部门,明确有关目标任务内容,如有必要,请提出增加具体部门的建议。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目标 任务 通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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