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监察〔2008〕57号
常州印染机械试验中心有限公司、常州国泰东南印染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重点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苏环监察[2008]92号)对纳入国控(省控)企业的单位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现场设施的规定,现要求你单位必须安装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实施,并于11月30日前安装完毕。安装完毕后必须与我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并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逾期未完成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仪器应选用经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的产品。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管理 设备 安装 通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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