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态功能区划与管制
一、生态-经济功能分区
根据区域地貌、水系、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敏感性、社会经济等特点,将市域划分为3个一级功能区和13个二级功能区。
(一)一级功能区
Ⅰ西南低山丘陵生态保育与生态产业区
该区分别位于市域西北部和西南部,其中西南部北界是由S239省道、G104国道、宁杭高速公路组成,南界为市域行政界线;该区西部以市域行政界线和20米数字高程线为界。以生态保育为重点,适度开发生态旅游和生态林果业。
Ⅱ中部湖泊生态保护与生态城市建设区
该区位于市域中部,东北部以沪宁高速公路为界;西南部与Ⅰ区接壤,其余以市域行政界线为界。以湖泊生态保护与生态城市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与产业的生态化改造。
Ⅲ东北沿江开发建设与适度保护区
该区位于市域东北部,沪宁高速公路以北。以沿江产业发展、长江水体及生态公益林保护为重点,积极推进产业生态化改造,强化开发区建设的环境管理。
(二)二级功能区
Ⅰ1茅东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区
该区地处茅山东麓,西面与句容和溧水交界,东南部以20米数字高程线为界。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重点,适度发展经济林。
Ⅰ2南山-天目湖水源涵养与风景名胜区
该区地处溧阳市西南,南部以市域行政界线为界,北部由S239省道、G104国道、宁杭高速公路组成。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为主,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
Ⅱ1通济河平原生态农业发展区
该区南部以北河和宁杭高速公路为界,东部以丹金溧漕河和镇广公路为界,北部以行政界线为界。重点发展粮、油、桑、禽等。
Ⅱ2南河流域平原生态农业发展区
该区北部以北河、宁杭高速公路为界,东部以丹金溧漕河、中河、竹箦河、胥河及宁杭高速公路的连接线为界。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主。
Ⅱ3金坛生态城市发展区
该区包括金坛市区。以城镇和产业生态化改造为重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Ⅱ4长荡湖湿地保护区
该区以长荡湖为主体,北部包括钱资荡,位于丹金溧漕河以东、金宜公路以西、金武公路以南、中河以北。以长荡湖、钱资荡为主体,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和淡水资源保护为主,适度发展生态养殖和观光旅游业。
Ⅱ5溧阳生态城市发展区
该区西部与Ⅱ2区交界,位于宁杭高速以北、中河以南。以城镇和产业集中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和第三产业,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Ⅱ6洮滆生态农业发展区
该区位于孟津河、扁担河以西,镇广公路和金宜公路以东,常金公路以南平原地区。是优质粮油产业带,以粮、油、桑、禽、花卉苗木为重点。
Ⅱ7太-滆湖湿地与生态产业发展区
该区位于市域西南,自西向东分别由孟津河、扁担河、常金公路、常太高速(规划)、武宜运河、太滆运河、新长铁路(规划)围合而成,区内包括滆湖、太湖(武进区境内)及竺山。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湿地保护与生态渔业为主,适度开发生态旅游业。
Ⅱ8常州生态城市建设区
该区位于沪宁高速公路以南,常金公路、常泰高速公路(规划)、武宜运河、太滆运河及新长铁路(规划)以东、以北。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功能,发展生态产业,改善人居环境为主。
Ⅲ1长江水源保护与生态产业发展区
该区位于德胜河以西,沪宁高速公路以北。以长江水源地、湿地和小黄山生态公益林保护为重点,适度发展生态产业。
Ⅲ2新北生态经济开发区
该区位于德胜河以东,沪宁高速公路以北。重点发展电子、高新技术、重化工、能源和物流业,建设生态产业园区。
Ⅲ3横山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生态产业区
该区位于武进东北部,沪宁高速北部。以生态公益林与人文景观保护为主,引导产业的生态化改造。
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根据常州生态系统特征和功能,从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两方面,在市域范围内划定19片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约726km2。
长江重要湿地与饮用水源地。长江常州段位于长江下游,南岸西起常州与丹阳交界处的九圩港,东至常州与江阴交界处的桃花港,此保护区包含了境内长江水体以及以魏村水源保护区,面积约10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饮用水水源地、渔业养殖、生态湿地。
小黄山森林公园。该区位于新北区东北部107过道以北、浦河以东,总面积10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休闲。
新孟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北起小河闸,南至京杭大运河,面积5.38km2。是引江济太的重要清水通道。
横山生态公益林区。位于武进东部横山桥镇境内,范围为清明山和芳茂山山体,区内包括西崦村、奚巷村、芳茂村部分地区。总面积4.1km2,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
宋剑湖重要湿地。位于武进区遥观镇,总面积6km2,重要城郊湿地。
淹城森林公园。区内包括高田村、淹城村及与宁、大坝村的部分地区。总面积1.21km2,是重要的历史文物保护区。
夏溪花卉苗木生态园。该区以夏溪镇为中心,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是全市的花木科技核心示范园区,面积约50km2。
滆湖洪水调蓄水域。位于市区西南,分属武进、宜兴管辖。北通长江,东濒太湖,西连洮湖。功能区北到环湖大堤,东到环湖公路和七十年代以前建设的圩堤,西到湟里河以北以孟津河西岸堤为界,湟里河以南与湖岸线平行,湖岸线向外约500米为界,南到宜兴交界处。总面积145.7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洪水调蓄、渔业养殖与生态湿地。
太湖湾洪水调蓄与竺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武进区潘家、雪堰以南,总面积约60km2。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
茅东山地水源涵养林地。位于金坛市西部薛埠镇和茅麓镇,地处茅山东麓,包括方山森林公园和四棚洼生态公益林,面积44.2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水源涵养和饮用水源保护。
向阳水库水源涵养区。位于金坛市薛埠镇南部,属扬子准槽构造区,呈东南-西北走向,长约3.4km,宽约1.7km,东以水库坝、李家山分水岭为界,西以市界为界。总面积约6.3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水源涵养和饮用水源保护,是金坛西部地区重要饮用水源地。
天荒湖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金坛市建昌镇,包括北天荒、养殖场、东至北圩、西至建昌村、南至冯家村、潭头村一线范围。总面积约12.7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饮用水源地、渔业养殖。
钱资荡重要湿地。位于金坛市市区南部,钱资荡全部水面及沿岸50米范围的陆域为限制开发区,面积5.5km2,不设禁止开发区。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养殖。
长荡湖重要湿地。东接金坛市儒林镇、西依指前镇,南濒溧阳市,北临洮西镇。面积约101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改善湖区生态环境,恢复湖区渔业资源。
瓦屋山森林公园。位于溧阳市西北部边境山区,包括竹箦镇的丫髻山,上山镇的瓦屋山、东山,狮子山,曹山,上沛镇的芳山和芝山。北面与竹箦煤矿交界,西北面分别与句容和溧水交界,东南分别与竹箦镇的杨湾村,上兴镇的洋河、步村、分界,上沛镇的井塘村等相临。总面积约16.7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溧阳市西郊森林公园。位于溧阳市区西郊。东临原溧城镇七里岗村,南面为七里岗村和梅二村,西面与新昌镇大园村交界,北面是溧城镇清安村。总面积约1.17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上黄水母山自然保护区。位于溧阳市上黄镇,距市区东北18km处,总面积0.3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中华曙猿等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保护。
天目湖重要风景名胜区。位于天目湖南区及其大溪水库四周,地跨周城、新昌和天目湖三镇,北至新昌镇的山南村,西面为南渡镇的观山村和周城镇的欣丁村、洙漕村、濮家村,东面包括天目湖镇的沙新村,区内包括天目湖桂林村、南钱村和宋塘村部分。总面积63.8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饮用水源保护。
南山水源涵养林地。位于溧阳市南部,包括天目湖镇、横涧镇及戴埠镇部分山区,天目湖湿地公园,隶属平桥镇(现已并入天目湖镇),北面与风景名胜区相交,东面与宜兴市接镶,南面、西面与安徽省交界。总面积约182.03km2,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水源涵养。
三、构建市域“三横一纵”生态网架
以宏观尺度区域空间安全体系的构建与发展为目标,以生态源区和生态廊道为依托,构建呈“E”字形开环结构的生态网架。
西部一纵,茅东山体生态通道:北端始于茅麓镇,向南沿连绵茅东山体,至南部瓦屋山,总长约41.1km,核心区面积约411km2。区域重要水系源头和分水岭,城市景观源和生态控制骨架,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起到重要生态源作用。
北部一横,长江干流及沿江湿地生态通道:长江下游常州段,长约17km,核心区面积约170km2。沿江湿地、水域生物资源丰富,具有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构成滨江地带城镇和产业集中区的生态防护带。
中部二横,长荡-滆湖-太湖水生生态通道:西起茅东山地,向东横贯长荡湖、鬲湖,至到武进太湖湾地区,总长约61.9km,核心区面积约619km2。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和娱乐休闲功能,不仅为都市、产业布局提供适度生态空间及其服务功能安全保障和控制方向,也是区域生态交流的重要中转基地。
南部三横,天目湖-南山山水复合生态通道:西起瓦屋山,向东经过天目山、大溪水库,至南山与横涧,总长约32.4km,核心区面积约324km2。区域主要水系源头和分水岭,有保护完好的核心区,生态系统中自然组分比例高,是区域自然生境和乡土物种保留地,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起到控制性和生态源的作用。
四、建设市区“八片三环十廊”生态网络
八片:包括长江湿地、小黄山、横山、宋剑湖、竺山-太湖湾、淹城、滆湖、夏溪花木基地等重要生态湿地、森林公园和生态绿地。
三环:
外环(外围生态屏障环):以重要生态湿地、森林公园和生态绿地为依托,形成生态外环廊。
中环(高速公路环):沿西绕城高速、联三高速、沪宁高速建设大型生态绿地,形成以高速公路防护林为主的绿色生态中环廊。
内环(滨河环):沿德胜河、规划京杭运河、横塘河、沪宁高速公路南侧人工河两侧建设大型生态绿地,形成以水体及其滨河防护林为主的环状城市生态隔离带。
十廊:
沿城市快速干道、河道、铁路等规划建设生态绿廊,在城市范围内主要形成七横三纵的十条廊道。七横:沿江、338省道、沿江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城北干道、沪宁铁路、长虹路、锡宜高速绿廊;三纵:春江路、龙江路、青洋路绿廊。
五、建设区域生态廊道
生态廊道是联系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通道,是构建生态网架的基础。以河流(包括河滨绿地)、连绵山体及交通干道绿化带为建设主体,全市域共有22条生态廊道,其中河流廊道15条,连绵山体廊道2条,道路绿色廊道5条,保护面积约40km2,其长度及功能如下:
新孟河 长为21.5km,清水通道;
德胜河 长为23.27km,清水通道;
扁担河 长为25.63km,清水通道;
太滆运河 长为31.56km,生态防护;
北干河 长为20km,清水通道;
南河 长为72.84km,生态防护带;
茅东-瓦屋山系 长为17.04km,物种迁徙;
南山山系 长为15.89km,景观、生物栖境及迁徙;
丹金溧漕河 长为120km,渔业、农业;
通济河 长为15.32km,饮用、农业;
湟里河 长为21km,清水通道;
武宜运河 长为25.28km,生态防护带;
武进港 长为23km,生态防护带;
北塘河 长为21.21km,生态防护带;
藻港河 长为21.69km,生态防护带;
长江 长为12km,生态防护带;
京杭运河 长为24.61km,景观、生态防护带;
107国道 长为12km,防护隔离带;
宁沪高速公路 长为43km,防护隔离带;
常金路 长为49.37km,防护隔离带;
常溧路 长为87km,防护隔离带;
宁杭高速公路 长为45km,防护隔离带。
对沟通长江、滆湖、长荡湖、太湖、茅东山地、瓦屋山地、天目湖及南山等区域主要生态源区的8条生态廊道定为一级生态廊道,包括新孟河、德胜河、扁担河、北干河、太滆运河、南河、茅东-瓦屋山系、南山山系,其余14条生态廊道为二级生态廊道。
六、加强生态管制
为保证全市域生态安全,建立规划、国土、农林、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对“三横一纵”的生态网架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优先保护并限制其开发强度。管制区面积76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5%。重点针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水源地涵养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和生态公益林9类功能区,采取相应的管制措施:
自然保护区 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对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的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它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
森林公园 区内禁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确需采伐、更新林木资源的,必须遵守有关林业法规、经营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规定;森林公园的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并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风景名胜区 区内禁止一切可能破坏景物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各项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应与景观相协调,禁止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增建其他工程设施。
饮用水水源地 区内禁止直接和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外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等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重要水源地涵养区 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其它开发项目在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必须征得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审查同意;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开矿、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损害其生态服务功能,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重要渔业水域 区内禁止使用严重杀伤渔业资源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捕捞;严禁捕捉国家规定的一、二级珍贵水生动物及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禁止建设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等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须征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重要湿地 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擅自采沙、取土、放牧、烧荒、砍伐林木、采集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非法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向湿地内排放未达标污水和倾倒可能危害水体和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固体废弃物。
清水通道维护区 区内禁止新建一切对水体、土壤有污染的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破坏维护区植被、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生态公益林区 区内禁止开垦、采石、控沙、取土、筑坟、商业性采伐等行为;区内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宜林地应限期完成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作;工程建设项目需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应当实行占一补一;已建项目对生态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对于生态廊道实施分级管制:一级廊道及其周边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优先实施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达标管理,严格控制化工、纺织、印染、建材冶金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污染行业的发展;严格控制城市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等建设活动对廊道的破坏,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开展河堤生态化、河道清淤、道路绿化等生态建设,确保一级廊道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维护和保持。二级廊道及其周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制化工、印染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展生态建设,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第四章 建设重点
第一节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以生态工业为龙头,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生态服务业为重点的生态产业体系建设。2006~2010年,重点扶持以生产型服务业为基本特征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从依赖物质资源消耗向依托人力资源创造转型,建立产业良性代谢的机制;调整城市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一批有产业集聚效应和体现循环经济特点的生态工业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主要控制目标为:单位GDP能耗≤1.0(吨标煤/万元);单位GDP水耗≤150(m3/万元)。
一、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抬高产业准入门槛。全市各级工业园区与各类工业集中区必须编制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园区不得新建项目;明确园区的产业定位与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不符合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常州实际,编制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冶金、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的授信。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中心城区一律不再新建工业项目,现有的污染严重、居民投诉强烈的污染企业和其他不符合规划用地要求的企业应搬迁进入相关工业园区;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污染企业的搬迁。污染较大的工业企业、其它地区分散的化工与印染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必须集中到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其中2008年底前小型化工企业必须搬迁进入园区,对逾期未进入园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停。污染企业搬迁应通过技术改造,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008年底前,全市淘汰年产5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淘汰水泥湿法窑和干法中空窑生产线,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与生产线,淘汰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等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生产项目。
转变工业增长方式。加大资金、技术投入与政策扶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引导制造业从技术含量与工业增加值低的产品制造向技术集约化、高加工度化、高工业增加值的设备制造业与装备制造业转型;加快制造业从产业链分工的低端向中高端递进,拉长整个制造业的价值链与增值链。全面推进绿色制造,积极引导纺织、涂料等传统优势行业走绿色制造的发展模式,形成生态纺织品、环保涂料等绿色产品的生产基地。
强化内部环境管理。重点推进化工、印染、热电、水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评价与审查,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在全市重点企业中,大力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到2010年,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达到20%以上;省级以上工业开发区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国家ISO14000示范区。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在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开发区全面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鼓励发展静脉产业,形成一批有产业集聚效应和体现循环经济特点的生态工业园。逐步实现园区的物质集成、能源集成、技术集成、信息共享和基础设施共享,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开发区的污染负荷,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并构建园区内外生态产业链,初步形成循环产业网络。
二、优化调整农业结构
调整农业空间布局。以接轨上海、服务于长三角和出口创汇的市场化商品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为主要功能,以服务于市域内农副产品供应为辅助功能,调整农业空间布局,形成合理的生态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种植业:种植业生产布局以花卉苗木、设施蔬菜、时令水果和种源农业为主,规划分设三大功能组团:一是现代都市农业组团,位于洛阳、前黄、夏溪、卜弋一线以北地区;二是园艺和设施化农业组团,主要位于武进的南部、西部地区和金坛的东部地区;三是传统农业组团,主要位于环长荡湖金坛、溧阳的平原圩区。各地根据本地资源、环境等条件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
畜牧业:市区为控制养殖区,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畜禽养殖项目,逐步淘汰散户养殖和非设施化规模养殖场,逐步降低畜禽养殖密度和总量;金坛、溧阳适度发展以草食为主的畜禽养殖业。
水产业:以重点扶持和做强滆湖、长荡湖水产养殖区为主,以局部地区生产规模和基地布局的微调为辅,不再大规模扩大养殖面积。
林果业: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溧阳南部丘陵地区、金坛茅山地区及武进南部丘陵山区的果、茶、林和休闲观光等综合开发。花卉苗木在适度控制生产规模的同时,重点发展以夏溪镇为核心的洮滆平原新兴绿化苗木产区。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稻米、小麦、油菜等基础产业以调为主,调中求稳;花卉苗木、特种水产、畜禽养殖等主导产业稳中求进,做大做强;茶、桑、时令特色瓜果等特色产业有序推进,做优做精;设施农业和种源农业等现代都市型生态服务农业积极开发,强化功能。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使用量,实现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到95%以上;推广平衡施肥技术,扩大有机肥的使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农业节水、节能工程;对于农村分散的生活污水采用现代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进行生态化处理,如回灌农田、湿地处理等;合理管理禽畜养殖场粪便和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用塑料薄膜综合利用的力度,实现回收率达到90%以上。
推广使用绿色能源。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通过建立沼气池进行沼气发酵以及作为粗饲料发展畜牧业,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推广太阳能利用工程和技术。
三、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
优先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加大对产品研发、软件开发、动漫制作、金融咨询等知识技术型服务业的投入与扶持力度。用5~10年时间,依托常州雄厚的制造业基础,激发生产型服务业的快速增长,推动现代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10年,第三产业占GDP比例力争达到45%以上。
促进服务业生态化转型。建设高效的生态物流业,培育特色生态旅游业,做强、做响生态旅游品牌,形成“一山(茅山)四湖(天目湖、太湖、滆湖、长荡湖)”、“一园(中华恐龙园)三古(天宁古寺、古运河、古淹城)”等精品旅游系列,开发完善都市生态农业旅游,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实现旅游区环境达标率100%。推动星级以上宾馆与饭店开展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有条件的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试点和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
第二节 以防治环境污染为重点,构建优良生态环境体系
一、水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常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订,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重点加快城镇污水厂和污水截污管道建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市地表水水质,确保2010年城市水功能区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2010年全市单位GDP排放化学需氧量平均值小于3.4千克/万元。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2006年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报省政府批准;2007年完成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严格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新设排污口和新建项目,已建的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必须尽快完成搬迁工作;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船舶停靠、作业和其他相关活动; 2007年完成长江魏村饮用水源取水头部外移可行性研究工作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工程研究,力争2007年开工建设长江魏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工程。
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化工、印染项目的审批,投资规模小于3000万元的化工项目不予审批,与工业园(集中)区规划不符的工业项目不予审批,污水无法集中处理且废水接纳水体无环境容量的工业项目不予审批。提高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巩固印染行业“提标”成果;从2007年起,全市化工企业全面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其中市区执行一级标准;市区其他行业水污染物全面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倡导工业清洁生产,控制单位产品的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农业生态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倡导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关、停、并、转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主要污染物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扩建江边污水处理厂至80万吨/日;完成城市尾水排江工程建设,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完善戚墅堰污水处理厂管网系统,加快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加强对分散生活污水的点源治理,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活污水处理的新技术、新工艺。加大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的力度,到2007年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常州东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常州龙澄、西源污水处理厂的扩建。
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治理。以截污、固岸、疏淤、绿化、引换水等工程为手段,积极开展城镇河道的整治工作,2008年消除黑臭,达到功能区要求。实施滆湖生态保护工程,继续开展湖区网围养殖面积的压缩工作,实施生态清淤,建设生态湿地,实施环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农村河道清淤工作,乡村级河道、县级河道基本实现每5年清淤一遍。实施重点河道特别是生态廊道的总量控制,根据环境容量核定入河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同时建立重点河道水污染物总量自动监测站,实现在线监控。
二、大气污染防治
完成《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修订,重点解决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三大问题,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到2010年,大气环境质量为良好和优的天数稳定在330天以上。
改善能源结构。加快输配系统建设,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实现城市气化率达到95%以上;利用“西气东送”,鼓励企业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改善常州市的能源结构,到2010年实现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55%以上。加强高新技术在能源供应和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特别是工业中重点用能行业的单耗。
开展“禁燃区”建设。根据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力争至2010年完成第一批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
扩大集中供热区域。大力发展市区及主要城镇和工业园(集中)区的集中供热,加快实施热源点和热网建设,实行热电联产,提高能源利用率;集中供热区内严禁新上燃煤(燃料油)锅炉,逐步淘汰现有中、小锅炉。
重点实施脱硫工程。实施现有火电厂的脱硫工程,新建电厂必须同步实施脱硫工程,脱硫效率不得低于80%;分期、分批对现有燃煤锅(窑)炉进行脱硫,平均脱硫效率2010年达到60%以上;严格控制使用原煤的含硫量。到2010年实现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3.4千克/万元。
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进入城区的机动车总量;建立完善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的I/M制度,严格新入籍车辆的排放标准,2008年全面实施新车上牌“国Ⅲ”标准。
整治餐饮业油烟气污染。新建项目严格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及“三同时”要求;坚决取缔户外炉灶和马路烧烤等油烟污染;对未采用油烟净化处理的餐饮单位逐年分期分批进行限期治理。
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制订施工减尘操作规范和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封闭式运输;扩大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面;严格仓储管理,全市大型燃煤和建材堆场建成天棚式储库,在储库内配备自动控制的喷淋设施。
三、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完成《常州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修订,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
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扩大城市机动车禁区和禁鸣范围,严格执行各类交通车辆噪声排放标准,保证铁路两侧噪声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
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在居民住宅区附近新建工业项目,杜绝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整治社会与建筑噪声。实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商业噪声的监督管理,通过实施建筑施工机械技术改造和改进作业方式,减轻建筑施工(含居民家庭装修)噪声影响。
四、提高废弃物处置水平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提高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平,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与工业固废综合处置率达到100%。
提高“固废”利用率。避免产品过度包装和奢侈消费浪费,从源头上减少生产、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最大限度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率。从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全过程控制废物产生量。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确保危废安全处置。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建设和完善危险废物定点处置专业场所,确保各种技术参数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市级危险废物填埋库。建立运输、转移联单制度,跟踪管理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规范放射污染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严格规范放射源管理。规范与弃施工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安静小区和旅游区。使制常州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实施放射性废物集中处置的管理,废放射源统一送至江苏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及时掌握控制所有在役源和退役源的状况,做好退役源的环境管理,实施放射源退役后由供应商回收的制度,杜绝发生丢源恶性事故放射源退役后由供应商回收的制度,杜绝发生丢源恶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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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构建适宜生态人居体系
落实城乡统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动城市空间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建设人居环境优美的长三角名城为目标,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的大景观格局和完备的城市生命线系统。2010年,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达90%以上;2008年,8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80%的乡镇为环境优美乡镇,30%的行政村建成生态村;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绿地率达到3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m2以上。
一、合理布局人居空间
构建宜居空间。优化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布局,形成“一城、七片”的空间布局形态:一城即由中心、高新、城西、湖塘、城东、新龙、新港、武南等八个组团组成的区域;七片即主城外围七个片区——孟河片区、卜弋片区、奔牛片区、湟里片区、漕桥片区、洛阳片区、横山桥片区。
调控人口规模。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增强外围组团及片区人口吸纳能力,到2020年,常州市域城镇人口330万,其中主城区人口180万。主城中心组团总人口55万,重点建设五星、清潭、茶山、青龙及红梅5大居住区;城西组团总人口25万,重点建设薛家、新闸、北港3个居住区;高新组团总人口16万,重点建设兰翔、三井2个居住区;城东组团总人口16万,重点建设东方、雕庄、戚墅堰3个居住区;新港、新龙、湖塘与武南4个居住组团,居住总人口68万。七个集中居住片区城镇人口65万。金坛、溧阳城市人口分别达到25万和30万。
优化人居环境。推进工业企业搬迁,加快中心组团及湖塘、城东、城西组团内化工、纺织印染等高污染企业搬迁,进入各类工业开发区与工业集中区;规划落实中心组团与城东等外围组团间、居住区与工厂区间绿化防护隔离带建设,保障中心城区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向外疏导,重点推进老城区人口向外围组团疏散,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充分利用京杭运河及众多城区河浜水面营造开敞空间,优化、美化城市环境。
贯通交通线路。继续拉开城市道路框架,完善中心城区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形成绿色、安全、便捷的城市交通系统。积极研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畅通中心城区与外围组团的联系。
二、提升人居环境功能
绿化美化。建设新运河、新孟河、丁塘河、长江边四大生态林带;实施西绕城高速、宁杭高速、扬溧高速、锡宜高速、S241镇广公路、G104宁杭公路等项目两侧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生态防护。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市建设的要求,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涵养林、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林、主要河道两岸防护林、环湖(泊)防护林、工业区与居住区间的隔离林以及城镇绿楔系统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森林公园建设。市区在继续扩建淹城森林公园的基础上,规划建设竺山森林公园、小黄山森林公园、横山森林公园、芳茂山森林公园并分批组织实施。
滨水景观开发。重点加强滆湖的保护性开发,在保护水环境的前提下,加快滨水景观改造。逐步建设和提高城市滨水地区景观质量,严格控制滨河、滨湖地区房地产开发,近期加快横塘河等湿地公园建设、沿京杭运河、关河、白荡河两侧绿色风光带建设,以及沿东市河、南市河、西市河、北市河两侧亲水平台建设,创造优良滨水景观,丰富水文化内涵。
建立“二纵、四横、六林”的自然生态景观框架和“一心三环七片多点”的人文生态景观网络。
二纵:德胜河-武宜运河,青洋路。
四横:沿江铁路、沪宁高速公路、规划大运河、联三高速公路。
六林:着力凸显六片郊野湿地森林公园,包括长江岸区北部、环滆湖地带、太湖地带和芳茂山区域等,结合现有的自然湿地与自然森林,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建设郊野湿地森林公园,形成常州市域的外围生态保护区域。
一心:一个文化核心,在运河和关河包围的古城范围内,重点围绕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天宁寺——舣舟亭历史文化街区、青果巷传统民居文化轴、篦箕巷——西瀛里传统特色集市街区,整合已经形成的现代景观,构成常州市的文化核心。
三环:外环——沿高速环形成城市生态绿色林带;中环——沿快速环形成现代化都市风景带;内环——沿运河、市河形成地方历史文化水乡景观带。
七片: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中央商务区(CBD)、城南中心地区、新北中心地区、现代休闲旅游区、主题游览区和高等职教基地。
多点:重点建设文笔塔与天宁宝塔建筑群、市体育及会展中心、中华恐龙园主馆、东经120标志塔、大剧院等标志性建筑物以及文化宫等主要广场。
三、建设城市生态社区
绿色社区建设。至2010年,90年代后新建的小区100%达到绿色社区标准。加强老居住区的环境建设,促进小区绿化及公建设施向生态化与人性化方向发展。鼓励使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健全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城中村”改造。加强城乡接合部规划,提高市政设施建设水平。近期着力改造主干道两侧地区的城中村,远期逐步消除“城中村”。
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建设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重点建设一批乡村风情浓郁、生态环境优良、生产生活便利的典型示范,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到2010年,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优美乡镇建设标准,30%的村创建成省级生态村。
推进农村“六清六建”工作。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处理处置机制。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推广利用厌氧发酵和好氧降解工程技术。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建立河道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
第四节 以普及生态文明为重点,构建先进生态文化体系
一、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树立生态消费观。倡导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方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鼓励使用能效标志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
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宣传生态市规划的内涵和意义,增加公众参与机会,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增强城市凝聚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理性绿色的消费方式和融洽公平的社会风尚。
二、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保护城市文化特质。彰显“古、水、文、秀、活”的城市文化个性,形成“好山好水好风光,龙城龙园龙文化,古寺古塔古运河,名人名馆名建筑”的城市文化特色。加强对历史建筑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遗址的维护。
发展文化产业:高标准建设城乡文化设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实力,普及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丰富城乡居民文化休闲生活。
建设企业生态文化。鼓励企业建立鲜明的企业文化,包括企业宗旨、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凝聚功能等。建立清洁生产和科学的环境管理机制,逐步升级到企业生态文化的建设阶段。
培育校园生态文化。培养青少年的生态保护意识,从观念、教学、管理和行为方面进行生态化校园建设。
三、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节约型机关,各级政府机关带头采取有效措施,节水、节能、节纸等。以政府主导,从而带动节约型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的建设。
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通过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树立一批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清洁优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范,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走新型化工业道路,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建设节水型社会。限制化工、纺织印染等高耗水产业发展,加强企业节水改造,重视尾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业节水,2010年,水稻种植区防渗渠或地下渠灌溉覆盖率85%以上,经济作物区节水灌溉覆盖率85%以上,渠系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5提高到0.6。加强城市供水管网设施改造与管理,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及配套设施。
第五章 近期重点建设工程及效益分析
一、近期重点建设工程
生态市建设近期规划 “十大工程”,包括54项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168.9亿元。
1、清水工程
主要包括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工程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共计10个项目,所需投资35.6亿元。
清水工程实施后可在2010年之前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工业用水重复率达70%,COD排放强度降低至3.4千克/万元,城市水质功能达标率基本达到100%。
2、蓝天工程
主要包括空气污染物减排、集中供热区与禁燃区建设、节能与清洁能源推进三大类共计7个项目,所需投资9.7亿元。
蓝天工程实施后可使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近期达标;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强度≤3.4千克/万元、单位GDP能耗≤1.0吨煤/万元。
3、绿化工程
主要包括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62.0亿元。
绿化工程实施后可使森林覆盖率≥17%,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的达标,并有助于旅游区环境达标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等指标达标。
4、家园工程
主要包括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工程、生态村建设工程、绿色社区创建工程、生态住宅建设示范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约7.7亿元。
家园工程实施后可使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达标;并有助于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旅游区环境达标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基尼系数、单位GDP水耗、城市化水平等指标达标。
5、清洁工程
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厂处置工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约8.3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指标在2010年前达标;并有助于单位GDP能耗指标达标。
6、宁静工程
主要内容是区域噪声污染控制,具体包括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噪声达标区建设三个方面,所需投资约1.2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2010年前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标。
7、生态修复工程
主要包括青山工程、滨湖生态区建设、土地复垦及土壤修复工程、上黄水母山中华曙猿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约2.1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在达标;并有助于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达标。
8、生态产业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型第三产业三大领域,有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工程、园区及行业生态化、生态农业基地建设与绿色农产品经营以及包括生态型旅游业等项目,所需投资37.5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第三产业占GDP比例、人均GDP、年人均财政收入等指标达标,并有助于下列指标达标:二氧化硫排放强度、COD排放强度、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
9、生态安全工程
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城市、乡镇及农村)保护工程、食品安全与农产品品质改进工程、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与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工程、生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约4.3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近期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标,并有助于水功能区达标率、森林覆盖率、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等指标达标。
10、生态文明工程
主要包括绿色学校创建、绿色社区创建、历史文化保护以及社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环保队伍与人才建设和环境科研基础与能力建设等,所需投资约0.5亿元。
工程实施将有助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指标达标。
常州生态市近期(2006-2010)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工程类型
|
项目内容
|
投资
(亿元)
|
服务指标
|
1
|
清水工程
|
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
清水通道及主要干流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河道清理
辖市、区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
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江建设
市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辖市、区城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
农业灌溉节水
滆湖环境综合整治
长荡湖环境综合整治
|
35.6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0%,COD排放强度≤5.0千克/万元,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
2
蓝天工程
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
脱硫工程
集中供热
节能降耗
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扬尘污染控制
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
9.7
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330天,二氧化硫排放强度≤5.0千克/万元,单位GDP能耗≤1.4吨煤/万元,清洁能源利用率≥5%
3
绿化工程
城市公共绿地建设
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
62.0
森林覆盖率(平原地区)≥1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m2/人
4
家园工程
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生态村建设
绿色社区创建
生态住宅建设示范
7.7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90%
5
清洁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泥处置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8.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0%
6
宁静工程
区域噪声控制
交通噪声控制
1.2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95%
7
生态修复工程
青山工程
滨湖生态区建设
创建工程、绿色社区创建工程、绿色机关创建工程、施;逐步在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厂污泥处置工治工污染土壤修复
自然保护区建设
2.1
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90%,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17%
8
生态产业工程
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布局调整
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清洁生产与ISO14000认证推进
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副产品种养基地建设
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
秸秆资源化利用
发展生态旅游业
37.5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20%,秸秆综合利用率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0%,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90%,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80%
9
生态安全工程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环境安全应急系统建设
饮用水安全保障
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4.3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10
生态文明工程
生态培训
生态宣传
绿色创建
生态文化
公众参与
0.5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85%,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90%
合 计
54
168.9
二、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生态建设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的长期的影响,将有力促进常州市产业生态化体系的形成,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方向转变,提高常州市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从生态建设获得的经济效益来看,在工业生态化建设方面,主要是通过节约资源及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工业生产的能耗、物耗,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有效减少工业“三废”排放量,降低环境治理费用,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企业ISO14000认证的实施,将大大提高企业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环境标志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也将大大提高工业产品的附加值。
(2)生态效益
在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全面实施的过程中,生态环境将会持续改善。生态工业链网络初步形成,实现物质、能源、信息的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大大减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区域噪声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到2010年人居环境更加舒适和适宜,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在90%以上,其他各项环境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3)社会效益
通过生态市建设,城乡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培育融合东方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文化,诱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消费方式。全民生态素养逐步提高,生态意识不断增强;科学技术不断进步。
第六章 建设保障措施
一、规划保障
规划衔接。生态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规划紧密衔接。把生态市建设目标纳入常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评价。及时了解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对生态市建设的成效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除常规水、气、声等环境要素监测外,增加土壤、生物等因子的监测。建立重大项目立项、建设及其运行的跟踪系统,保证重大项目对生态市建设的支撑作用。对生态市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适时调整。
规划修编。《》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纲要总体要求,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根据生态市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修编。
二、组织保障
加强生态市建设的领导和决策。成立以市主要领导挂帅、各辖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和创建生态市指挥部。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
健全生态市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成立常州生态市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具体协调生态市建设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各辖市、区设置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配合市生态市建设办公室开展工作。设立市级“生态监测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形成生态监测、生态调查和生态安全评价体系的长效监管机制,从而保障生态市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机制保障
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各级政府在开展项目规划和建设时,必须依法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得新建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依法关停现有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切实加强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
建立考核监督和激励机制。分解落实生态市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与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并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设立环保目标完成奖和环境保护重大贡献奖,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建立环境价格体系,逐步推行排污总量有偿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时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试点,在重点行业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试点。
四、执法保障
加强生态功能分区管制。针对生态功能分区方案,尽快出台生态功能分区管制办法,对生态网架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并限制其开发,对不同类型生态功能区采取差别管制措施。
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对环保的投入。各级财政要把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对环保的投入,确保财政对环保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一般预算支出中环保类支出比“十五”期间增长1.5倍以上。
设立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排污费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生态保护、区域环境污染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各级政府都要设立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市级每年安排4000万,各辖市区每年都要安排一定量的资金,并根据财政状况逐年有所增加。
完善排污收费政策。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适当提高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主要用于管网建设;在污水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污泥处置;合理确定中水再利用价格,鼓励中水循环利用;全面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足额征收、专款专用;出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调整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实施烟气脱硫改造的统调燃煤机组,在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享受脱硫加价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环保基础设施。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降低市场准入条件,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领域。对社会资本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财政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或贷款贴息,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建立“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机制,对治污投资按照略高于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核定价格和收费标准。鼓励用污水(中水)、垃圾处理收费许可质押贷款,筹集城市污水管网和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改造资金。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保障用地。城市污水处理厂用电,按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必须达到80%以上),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给予财政贴息等扶持。对污水处理企业向排污企业收取的处理费用,暂不征收增值税。新办的城区生活、工业污水处理厂,比照新办公用事业政策,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并给予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
六、能力保障
建设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应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卫星定位系统(GPS)等技术,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建设重点污染源和重要水功能河流的自动监控系统,及时掌握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加快建设市现代化环境监测中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
建设生态安全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体系。建设生态安全与环境事故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报信息,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完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系统,建立风险源数据库、重点污染源应急监测预案,配备现代监测装备,强化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快速反应速度,将污染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统一、精简、效能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辖市(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与完善环境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市、辖市(区)双重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和改进环保部门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环境科技研究攻关和对外交流。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循环经济、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等环境战略与理论研究,加强湖泊富营养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废水处理工艺等重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强人员培训和科技信息交流,吸收先进的生态建设经验和理念,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创建国家生态市重点建设工程一览表(2006-2010年)
工程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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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起止年限
|
主要责任单位
|
配合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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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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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
|
对后塘河、三井河、横塘河、西涵洞河、武南河等城区(含武进湖塘及武南地区)50多条河道进行水系沟通、污水截流、河道清淤、岸线美化、沿岸污染总量控制等
|
2006~2009
|
市水利局、
环保局、建设局
市规划局、园林局、各区政府
2
清水通道及主要干流环境综合整治
组织开展全市域内21条水系干流及主要支流33个重点监测断面专项达标行动,实现水质达标,其中对京杭大运河、德胜河、新孟河、藻港河、武进港、太滆运河、武宜运河、丹金溧漕河等清水通道、主要河道进行沿岸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完成排污口整治、实现岸线绿美化等
2006~2010
各辖市、区政府
市水利局环保局
交通局
3
农村河道清理
农村范围内的607条河道全部清淤一遍;其中重点水系建设岸边生态防护林或生态湿地,实行断头浜沟通等
2006~2010
各辖市、区政府
市水利局
4
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及
排江口建设
建设排江泵站1座及DN2000排江管;扩建江边污水厂10万吨/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铺设管道80公里
2007~2010
市建设局
新北区政府
5
市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建设
扩建龙澄、东南、西夏墅污水厂,总规模均达到5万吨/日;扩建武进区城东纺织园区污水厂,总规模达6万吨/日
2006~2010
天宁区、新北区、武进区政府
市环保局
6
辖市、区城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
扩建武进城区污水厂(总规模达8万吨/日)、新建武进武南污水厂4万吨/日、新建金坛市第二污水厂4万吨/日、新建溧阳市第二污水厂5万吨/日
2006~2010
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政府
市建设局
7
辖市、区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
全面实施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配套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20万吨/日以上)和污水收集管网,到2008年80%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实现集中处理
2006~2008
武进区、新北区、金坛市、溧阳市政府
市建设局
8
农业灌溉节水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采用水泥U型板更新灌渠,配套涵闸,严格控制泡田水及前期灌溉用水量,尽量减少人为放水,确保常年水稻一生灌水量控制在每亩600立万米内
2006~2010
市农林局
9
滆湖环境综合整治
压缩网围养殖面积、建设环湖生态防护林、建设出入湖河口湿地、进行湖泊清淤等,涉及面积165平方公里,分三期建设,其中2010年前完成一期工程
2006~2010
武进区政府
市水利局、环保局、农林局、滆湖湖管会
10
长荡湖环境综合整治
压缩网围养殖面积、清淤、沿湖生态堤岸建设,入湖河道整治与河口生态湿地建设、周边地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以及污染型工业企业搬迁等
2006~2010
金坛市、溧阳市政府
市水利局、环保局、农林局、长荡湖湖管会
蓝天工程
11
禁燃区建设
根据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淘汰禁燃区内除集中供热设备外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包括锅炉、炉窑、炉灶、茶水炉等,集中供热区内严禁新上燃煤(燃料油)锅炉
2006~2008
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经贸委、发改委
12
脱硫工程
实施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2×220MW发电机组、武进亚能热电有限公司50MW热电机组、武进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50MW、2×6MW热电机组及金坛加怡热电有限公司2×12MW热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脱硫效率不得低于80%;分期、分批对现有燃煤锅(窑)炉进行脱硫,平均脱硫效率2010年达到60%以上
2006~2010
市环保局
13
集中供热
大力发展市区及主要城镇和工业园(集中)区的集中供热,加快实施热源点和热网建设,建成戚墅堰发电公司震华热电厂、武进天香集团热电厂、中天焦化热电厂等,迁扩建湖塘热电厂、华伦热电厂等;
2006~2010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环保局、规划局
14
节能降耗
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做好钢铁、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改造和淘汰高耗能设备,重点抓好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力争上述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左右;推动建筑节能;减少交通运输能耗,引导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排放的汽车,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汽车;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设备
2006~2010
市经贸委
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15
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加快公交车、出租车清洁燃料替换工程,完善加气站点的建设;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能力建设
2006~2010
市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环保局
16
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建设工地监督管理;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封闭式运输;扩大对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面;严格仓储管理,全市大型燃煤和建材堆场建成天棚式储库,在储库内配备自动控制的喷淋设施
2006~2010
市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
市经贸委、交通局
17
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
对未采用油烟净化处理的餐饮单位逐年分期分批进行限期治理
2006~2010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工商局
绿化工程
18
城市公共绿地建设
建设丁塘河湿地公园、横塘河湿地公园、白荡公园、世纪公园、藻江河滨河公园、新龙中心公园、飞龙公园、东径120公园、马公桥绿地、新市滨河绿地、桃园滨河绿地(二期)、新运河市区段绿化、同济立交桥绿地、新运河市区段两岸绿地等
2006~2010
市园林局,有关区政府
市建设局、文化局、旅游局
19
森林公园建设
建设淹城、竺山、茅山、方山,溧阳西郊、瓦屋山等森林公园
2006~2010
武进区政府、金坛、溧阳市政府、
市农林局、园林局
20
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
建设新运河、新孟河、丁塘河、长江边四大生态林带;实施西宁杭高速、扬溧高速、锡宜高速、S241镇广公路、G104宁杭公路、S340省道改线段、S239新常溧线北段等项目两侧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2006~2010
市园林局、农林局
市交通局、水利局、有关辖市、区政府
家园工程
21
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片处理”的原则,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转运设施,实施乡镇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配套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到2008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创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到2010年建设10个生态园林镇
2006~2008
各辖市及相关区政府
市委农工办、建设局、环保局、城管局
22
生态村建设
到2008年全市建成一批省级生态村,重点建设生态农业、大力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建设,实现农村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施“六清六建”工程
2006~2010
各辖市及相关区政府
市环保局、农林局
23
绿色社区创建
重点推进新建小区创建绿色社区,到2010年30%的社区达到市级以上绿色社区考核验收标准;统一标准完成老小区整治;建设20个生态园林居住区和300个生态园林单位建设
2006~2010
市建设局
园林局
房管局
市文明办
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
24
生态住宅建设示范
在钟楼北港建设15万平方米生态住宅,严格标准建设配套生态设施
2006~2010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清洁工程
25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新建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能力750吨/日;新建武进区垃圾焚烧发电厂,能力600吨/日
2006~2010
市城管局、武进区政府
26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
新建溧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金坛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006~2010
溧阳、金坛市政府
27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泥处置
改造常州市热电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到2008年达到500吨/日的焚烧能力,到2010年达到700吨/日焚烧能力;武进区通过改造循环流化床锅炉集中焚烧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能力100吨/日;溧阳市通过改造循环流化床锅炉集中焚烧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能力50吨/日。
2006~2010
市建设局、武进区政府、溧阳市政府
市环保局
28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按照就近处置的原则,采用污泥干化造粒制砖或焚烧,处理天宁东南、龙澄、武进城东、新北西源等印染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能力为400吨/日;在江边化工区建设专业焚烧厂,重点处置化工园区产生的污泥
2006~2010
天宁区、新北区、武进区政府
市环保局
29
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在武进焦溪建设电镀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2006~2007
市环保局
武进区政府
宁静工程
30
区域噪声控制
逐步在城市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合理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对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噪声排放超标的公共服务设施、经营场所责令限期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优先解决现有工业与居民混杂造成的噪声扰民问题;继续实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建筑施工机械自身的技术改造、施工作业方式改进,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加大对居民家庭装修装潢噪声污染的控制力度
2006~2010
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局
31
交通噪声控制
实施交通优化工程,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对城市高架桥设置隔声屏;加强交通管理和加大道路、公交建设力度,扩大城市机动车禁区和禁鸣范围;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保证铁路两侧噪声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加大航道的噪声管理,新运河开通后严格控制运输船舶进入老运河部分区域
2006~2010
市交通局、公安局、火车站
市建设局、城管局
生态修复工程
32
青山工程
实施矿山废弃地综合整治及丘陵山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包括小黄山等宕口整治、植被恢复,每年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全市丘陵山区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0%以上
2006~2010
市国土局
市农林局,相关辖市、区政府
33
滨湖生态区建设
建设长荡湖、天目湖、西太湖、竺山湖滨湖生态区
2006~2010
金坛市政府、溧阳市政府、武进区政府
市园林局、水利局、环保局
34
污染土壤修复
市区污染型企业搬迁后的土地整理、土壤质量及地下水质监测与评估、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生态修复;对全市范围内土壤环境污染进行调查,按污染土壤性质选择50亩进行生态修复示范
2006~2010
市国土局、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
35
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设溧阳上黄水母山中华曙猿自然保护区,包括周边矿山修复、生态防护林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007~2010
市国土局
溧阳市政府
生态产业工程
36
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实施,限期淘汰落后生产力,在全市钢铁、化工、建材等10个行业中,分期淘汰178项制造业落后设备、落后工艺、落后产品的应用和生产;优化投资方向,引导和鼓励企业把产业升级的重点作为投资的重点;严格新企业准入制度,同时加强静脉产业的发展;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07年起沿江地区水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或重点行业地方排放标准
2006~2010
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
37
产业布局调整
根据《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的试行意见》,实施中心城区污染型工业企业搬迁工程, 2010年前完成老城区90家企业的搬迁;大力引导化工企业进入化工园区,2008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小型化工企业必须进入园区,否则责令关停。
2006~2010
市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
市经贸委、发改委
38
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钟楼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创建成国家及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大力发展园区内企业间产业链建设、循环经济建设,推行企业内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建设、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2006~2010
市环保局、相关园区管委会
市经贸委
39
清洁生产与ISO14000认证推进
对超标、超总量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引导和规范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实施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ISO14000示范区创建工程
2006~2010
市环保局、经贸委
40
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完善区域环评、环保规划,配套、完善污水集中处理与收集系统,实现集中供热
2006~2010
各辖市、区政府
市环保局、建设局
41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建立批量采购、集中加工、统一配送的新机制,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治污减废、综合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年回收处理废旧物资200万吨
2006~2010
市经贸委
武进区政府
42
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副产品种养基地建设
建设无公害及有机食品基地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到2010年无公害种植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有机食品比重、绿色食品比重明显提升
2006~2010
市农林局
相关辖市、区政府
43
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示范
畜禽养殖场地集中化,实现干湿分离,粪便不直接排入水体,采用以沼气为纽带的厌氧发酵等技术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2006~2010
市农林局
市环保局、相关辖市、区政府
44
秸秆资源化利用示范
推广秸秆发电、气化、秸秆青贮氨化养畜、食用菌、还田等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
2006~2010
市农林局
各辖市、区政府
45
发展生态旅游业
建设古运河旅游观光带;开发建设太湖湾旅游工程;大力推广农家乐等类型的生态旅游;积极开展旅游区环境综合整治,引导旅游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范旅游区的环境管理
2006~2010
市旅游局、武进区政府
市环保局
生态安全工程
46
饮用水安全保障
2006年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报省政府批;全面实施长江、天目湖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搬迁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实施生态防护工程;保护重要水源涵养区;实施滆湖、长荡湖(含钱资荡)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
2006~2009
市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
新北区、武进区、金坛、溧阳市政府、市农林局、海事处
47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市区及辖市配套建设与危险废物产生量相适应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中心;全市新建一套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全市新建一座危险废物贮存或填埋场所
2006~2008
市环保局、各辖市政府
48
环境安全应急系统建设
建设基于GIS系统的全市环境风险源管理与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建设环境事故应急指挥系统,配套建设高效的硬件与软件系统;实施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环境安全预防管理与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建成放射源远程监控系统,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装备,形成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006~2010
市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
49
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大力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环境信息、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等系统能力和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使之适应城市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需要,实现环境管理系统的现代化
2006~2010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发改委
生态文明工程
50
生态培训
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分别组织开展党政领导、企业法人、在职职工、学校教师、乡镇街道干部、乡村干部开展生态知识、绿色社区建设、绿色学校创建以及环保治理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和环保产业从业人员等一系列培训工作
2006~2010
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环保局、劳动保障局
市党校、有关高校
51
生态宣传
结合全民普法教育,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广大公民了解自身环保权利、责任和义务;在主流媒体开设环境保护的专版、专栏,宣传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和监督功能;编印《常州市民环保行为手册》,定期编发《生态创建工作简报》
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各新闻单位、市司法局、广电局
52
生态文化
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一批生态建设公益广告;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在收视高峰时段播出生态建设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创作一批以生态市建设为题材的环保文艺作品,利用“环保下乡”、“科普宣传周”等机会在全市巡回演出;拍摄并制作一批电视专题片、画册、展版
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市文化局、广电局、教育局、出版局
53
绿色创建
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宾馆、绿色机关、环境教育基地、环境友好企业等绿色系列创建工作,把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友好理念,渗透到全市广大企业;把先进的环保科普知识和法律常识普及到广大社区和乡村,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和农民,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养成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习惯
市文明办、市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社区,机关党委、教育局及市级相关部门、群团组织
54
公众参与
开展“市民环境意识”和生态建设问卷调查活动;举办“生态建设大家谈”、“我为生态市建设献一计”征文活动;组织全市团员青年、环保志愿者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举行“妇女与环境”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境纪念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组织好宣传活动
市环保局
团市委、妇联、总工会、科协、市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