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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推荐评定第二批常州市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08-000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宣〔2008〕30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8-09-15 公开日期:2008-09-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局联合发文,根据《常州市环境教育基地评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自2008年9月起开展第二批常州市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推荐和评定工作
关于推荐评定第二批常州市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
常环宣〔2008〕30号

关于推荐评定第二批

常州市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辖市(区)环保局、宣传部、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环境教育社会化进程,全面提升绿色创建工作的水平,强化公众的环境意识,根据《常州市环境教育基地评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起开展第二批常州市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推荐和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环保局、宣传部、教育局要把建设环境教育基地,实施公众环境教育提到“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予以重视,在巩固现有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当地的环境教育资源,积极做好第二批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各地由环保局牵头,根据“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将符合市级环境教育基地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包括:《常州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和能够反映申报单位的环境资源、环保特色和实施公众环境教育的能力、业绩以及今后发展规划的文字、图表、照片(或光盘)等资料。

  四、第二批市级环境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工作至2008年9月30日截止。10月份,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的候选单位进行现场考评,经综合评审后,另行发文予以命名。

  五、推荐材料请报送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宣教法规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5楼,邮编:213002,联系人:董超,联系电话:85682759,传真:85682737。

  附件:1.常州市环境教育基地评定和管理办法

  2.常州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表

市环保局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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