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污染责任
界定研究工作任务的通知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的要求,为更好地界定污染责任,核算我市及各辖区污染物总量及分配比例,现将《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污染责任界定研究》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为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详见附件)。请你们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7月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工作经费另行安排。
附件: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污染责任界定研究领导小组
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常州市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污染责任界定研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金玉
副组长:段伟年 蔡焕兴
成 员:吴 军、张 龙、徐 惠、徐毅斌、费治文、
宋志平、赵 文、王荣俊
二、工作小组
组 长:王荣俊
成 员:陈 瑜、章建宁、堵小东、潘 晨、程 钟、
王宇雷、曹志俊、卞 彦、丁文竞、眭 光、
王淑媛、陈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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