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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从事废旧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放射性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08-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辐〔2008〕9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8-09-15 公开日期:2008-09-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省厅《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具体通知、部署我市从事废旧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放射性监测工作
关于从事废旧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放射性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常环辐〔2008〕9号

关于从事废旧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废旧金属

入炉冶炼前放射性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将我市从事废旧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放射性监测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事废旧金属冶炼的企业必须配备γ剂量率巡测仪(如FD-71A和FD-3013)。

  二、废旧金属入炉冶炼前必须进行放射性监测,并做好监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常州市固废与辐射管理中心(电话0519-85160091)。

  三、各单位接通知后迅速落实上述要求,我局将在近期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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