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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宣教法规处
索 引 号:014109840/2008-001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8-06-03 公开日期:2009-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其主要职责和联系电话
宣教法规处

  主要职责: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研究;组织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地方、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处室落实政务公开,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及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奖励的审核等工作。

  组织拟定全市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管理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负责本市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和各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环保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的制订、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表彰的参评、推选工作。

  联系电话:856827578568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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