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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5年度环保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840/2008-0008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5-12-20 公开日期:2008-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5年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05年度环保工作总结

 

  2005年,我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常州市2005—200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实施纲要》等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常州”建设,积极服务“两个率先”,较好完成了各项预定目标任务,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基本控制。市环保局共获得“全国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2项,全市环保系统创建成省级文明行业。

  (一)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

  1、认真编制和实施环境规划。根据“生态常州”建设目标,市环保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常州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方案》、《常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常州生态市建设规划》已进入紧张的编制期。10月,市环保局与规划局、发改委和国土局联合颁发了《市区经营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开展环境影响预评价工作办法》,规范了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环保职责,启动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预评价工作,力求从规划选址源头上防止开发项目所带来的环境矛盾。

  2、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在巩固“创模”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辖市区为重点的生态示范区建设。11月13日,金坛市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考核验收,成为继溧阳市以后我市第二家创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的辖市。武进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启动。其他各辖区也相继结合自身特点,有重点地开展了镇(街道)、村的生态建设工作。

  3、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全市年内创建完成市级环境优美乡镇4个,市环境建设示范街道1个,省级生态村8个,市级生态村13个。一些湿地建设等生态工程已完工。

  4、环保“四进”促进公众参与。以“环保四进”为载体,进一步拓展生态建设公众参与广度。年内创成各级“绿色学校”49所、“绿色社区”18个和 “环境友好企业”15个。我市已被命名的各级“绿色学校”的总数达196所,绿色社区33个,市环保局荣获“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另外,市环保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市乡镇(街道)领导环保培训班,全市乡镇(街道)领导的参训面100%。与团市委联合开展的“保护市河环保督促岗”活动。全市举办各类环保培训班51期、环保讲座50场、群众性宣传活动101项。环保新闻通报会、“政风热线”直播、“登峰造极”环保行、“我的环保故事”征文比赛等一系列环境宣教活动,使生态建设的辐射面进一步扩大。

  (二)《环保三年实施纲要》快速推进

  积极实施市政府关于《2005~200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实施纲要》,把印染企业提标、企业搬迁和禁燃区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全力推进。

  1、印染企业提标行动效果明显。采取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对列入“提标”名单的80家印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各级环保部门至少每月一次到各有关企业实地检查进展情况,并对其总排放口的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未动工或进展缓慢的企业,邀请市监察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督办。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76家,4家企业正在调试,累计投入资金8700万元,每年可削减化学耗氧量排放3880吨,氨氮排放量478吨。

  2、污染企业搬迁有力推进。根据市政府关于《2005—200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实施纲要》和《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的试行意见》精神,环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定了搬迁企业70家。已搬迁完毕7家,关停并转8家,正在施工21家,进行搬迁前期准备15家。2004年以来共对列入搬迁名单的13家企业依法处罚28次,促使企业搬迁。

  3、“禁燃区”建设初见成效。按照市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循序推进这一工作。“禁燃区”范围内已有36台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或拆除停用,21台燃油锅炉改用天然气。完成了市区14万居民客户、400多户工商户的天然气置换。

  (三)环保“十五”计划完成良好

  1、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加快。特别是列入“十五”计划的漕桥、横山桥和横林污水处理厂已分别开工建设。常州市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污水处理能力为每天45.3万吨,其中市区已建成7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38.3万吨,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5.84%。

  2、市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市河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顺利竣工,完成了市区30余条河道的清淤清杂工程,建成了10处换水闸站,对11个小区进行了雨污分流施工。

  3、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积极组织各有关区政府和综合部门,在入太湖的“两河”沿线,开展了河道整治、部分企业搬迁、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和排污口移建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43家重点企业实行了排污许可证管理,下达限期治理7家,完成7家;新建、扩建和改建治理设施137套,安装COD在线监测仪22家;全市对794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其中绿色35家,蓝色287家,黄色235家,黑色4家。

  4、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清洁家园“三清”工程,全市有360个行政村通过了“三清”工程的达标验收。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全市成功申报无公害农产品42只、绿色农产品18只、有机农产品2只。

  对照国家太湖“十五”计划要求,我市“十五”期间应完成33个水污染治理项目,已有27个项目建成投运,占项目总数的81.8%。6个未完成项目正在实施。列入省“十五”计划的12个二氧化硫防治重点项目已完成11个,余下1个正在调试。

  (四)专项整治重拳出击

  1、环保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在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以“铁石心肠、铁的手段、铁的法规”,从严整治环境污染问题。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7108人次,检查企业7009厂次,获得环境监测数据126433个,对查获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共责令停产整治35家,限期治理92家,关停污染项目28个,淘汰项目15个,作出行政处罚449件,其中市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8起,处罚件数及处罚额度同比增长28.1%和46.7%。突出对藻江河和漕桥河进行综合整治。藻江河整治中对《清样》中点到的4家重点排污单位强制关闭,对查出问题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对不顾禁令擅自生产的予以经济重罚,对8家企业污水实行集中接管,对12家企业安装了COD在线监测仪;对武进区漕桥河污染问题,组成工作组蹲点一线,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情况不清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查不放过、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先后关停污染项目18个,责令停产整治11家。漕桥镇域内的河流特别是流入漕桥河的所有河浜均已实施了全面疏浚和清淤。另外,列入全市重点整治的12条河道,经监测,水质基本良好,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整个“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抓好饮用水源地整治。从今年3月起,我市启动了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76家水厂、43个水源保护区以及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100多家各类污染源进行了详细调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17个重点河流水质断面、2个饮用水监测断面、10个河流黑臭观察断面、563个农村地表水测点、2个行政交界断面开展跟踪监测,累计获得各类环境质量监测数据53000个、观察数据14000个。今年1月初,市环保局与新北分局成立了保护饮用水源联合督查组,对沿江重点化工印染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封堵了5家企业私设的通江排污口和3家雨污水混排的排污口。目前,我市各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能满足饮用水源要求。其中,我市长江饮用水源和溧阳市各水库饮用水源均保持二类水质标准。金坛市钱资荡湖区水质基本保持三类标准。

  3、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根据省环保厅、发改委、经贸委《关于开展太湖流域地区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重点化工企业,从环保手续、设施运行、达标排放和固废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调查,制订了整治方案,开展了以“三个一批”为重点的化工行业综合整治。一是关停一批。对擅自建设、未履行环保“三同时”、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和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的企业(项目),一律报请政府关停。二是搬迁一批。根据常州市城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对市中心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力争使2007年前市中心区没有化工生产企业。三是限期治理一批,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4、加大对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治力度。全市被列入重点整治的企业有53家,其中上报省挂牌督办企业17家。对挂牌督办企业采取了整体搬迁、限期整治、关停治理和取缔关闭等措施。通过集中整治,已关停7家,规划搬迁2家,37家达标排放,其余8家正在限期治理。

  5、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一是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问题,集中力量调查处理;二是加强敏感时期污染的预防,在农业用水高峰期,对重污染企业采取限、停产等措施;三是依靠群众打击环境违法。根据信访投诉线索,对存在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四是加强与群众和建议、提案人的沟通,将督查机制引入办理过程,尤其是在提议案的办理中做好回访工作,力求群众满意。据不完全统计,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信访5489件,妥善调处污染纠纷482起,搬迁、取缔扰民污染单位21家,根据信访线索对查实的64家违法企业依法处罚,信访处理率100%,办结率约98%。承办各级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和提案64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及基本满意率100%。

  6、全力以赴确保环境安全。认真吸取松花江污染事故的教训,连续召开辖市区环保局长、市环保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局系统全体人员和全市重点企业四个环境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污巡查和监测、加强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加强企业排放污染物控制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管理、严格异常情况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重点对常化厂、曙光化工厂、常隆化工、江边化工区等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开展了环境安全风险检查。12月14~15日,我市接受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境安全大检查,12月21日,市环保局和企业联合开展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为巩固放射源清查成果,让百姓放心。市环保局建立了涉源单位一厂一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会同公安、卫生部门联合对我市57家涉源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全市221个放射源的统一编码工作,依法处罚1家放射源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共收贮放射源3017枚、废源108枚,市环保局被评为全国“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认真做好固废管理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危险废物35家,对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全市处置危险废弃物约7400吨。

  (五)服务经济力促经济和环境双赢

  1、建立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的五项规定》,市环保局作出了《创“三优”服务承诺》,包括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三个方面10条举措,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坚持和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办事制度,进一步重视细节服务,方便办事群众。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共受理告知承诺件1015件,办理告知承诺制项目22个。市环保局对纳米工程塑料、东京制纲等一批特殊和重点项目特事特办,积极服务。

  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在推行重大项目、无污染项目环保审批承诺制的基础上,明确了引进项目“四不办三不批”原则,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办,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不办,不具备污染处理能力的不办,污染负荷严重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的不办;项目环保情况不明不批,污染防治方案不行不批,项目选址不当不批。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审办建设项目10740个,完成“三同时”治污工程506个,项目环保投资新增约20亿元。对1733项(次)的项目进行了会审讨论,否决了312个涉及选址不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有效污染防治技术的建设项目,查处了160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单位。

  2、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定了《常州市环保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的规定》等6项管理办法,对群众比较关注的排污收费、环评收费、监测收费实行项目、标准、依据和程序全部公开,坚持环境管理“零收费”,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

  3、为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以绿色创建为抓手,在工业企业、三产行业、街道社区和乡镇工业园区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企业构建绿色管理、绿色开发、绿色生产、绿色技术保障体系,形成了以第一热电厂、曙光化工厂等为代表的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培育了东芝变压器、天目湖啤酒公司等一批环境友好企业,完成了常州华源蕾迪斯、常茂生化等3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4家单位的5个产品被认定为环境标志产品,62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六)执法效能不断提高

  1、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取得实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局党总支4个支部82名党员全部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四大目标,精心筹划部署,在创新上下功夫,在结合上做文章,在突破中求发展,坚持领导带头,为先进性教育提供动力;坚持典型引路,有效激发先进性教育的活力;坚持开门整风,不断强化先进性教育监督;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经测评,在回收到的126份《先进性教育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中,选择“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95.24%,选择“不满意”的为“0”。

  2、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坚持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和不同岗位的特点,界定责任主体,明晰责任内容,确保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状的要求,平时注重加强教育和督促,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江苏省环保人员十条纪律》、《江苏省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等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市环保局人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中层以上干部均认真进行了述廉述职。

  3、积极探索行政效能监察新举措。市环保局与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常州市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联合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各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介入监察。6月中下旬,会同市监察局对藻江河污染整治进展进行行政监察,落实相关责任和整治措施;7月初,联合市委督查室、市监察局对印染企业“提标”行动进行专题督查,印发《督查专报》上报市领导;9月中旬,联合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对太湖“十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联合发文要求有关辖区政府加快建设、落实进程;11月中旬,会同市监察局,并邀请部分环保行风监督员对长江饮用水取水口和藻江河整治情况进行了巡查。

  4、文明行业创建取得新突破。各级环保部门一手抓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一手抓文明行业创建,突出重点抓关键、规范执法抓管理、勤政廉洁抓教育,开展了创建好班子、创建学习型机关、民主评议行风、诚信建设“看窗口”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落到了实处,在领导班子建设、思想作风建设、道德规范建设、文明窗口建设、内部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9月20日,我市环保系统创建省文明行业工作顺利通过了现场考核验收。12月,被正式命名为省级文明行业。

  2005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状况特别是水环境现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生态破坏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排污总量呈上升势头,环境承载能力不容乐观;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压力大,应急处置的装备和能力建设亟需加大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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